家校合作是由教育合力中的以父母为代表的家长和以学校教师和管理者为代表的教育工作者共同组合而成。在英语表达中,“家校合作”最常见的是 “home-school cooperation”(家校合作)和“parent-teacher collaboration”(家长一教师配合),此外,还有“parent involving”(家长参与)、“parent participation”(家长参与决策)、“educational intervention”(教育介入)。“家校合作”至今没有一个明晰的、被广泛接纳的定义,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解释。[1]
艾普斯坦教授[2]将家校合作的涵义扩展为“学校、家庭、社区之间的合作”,强调学校、家庭和社区对孩子的教育和发展负有共同的责任;家庭和学校是组成家庭合作关系中的平等成员;应该把学生也包括在家校合作关系中,并且居主体地位。重庆师范大学张希希教授研究认为[3],美国的家长参与教育是指为完善学校教育工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