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土资源部中央地质勘查基金(下称“中央地勘基金”)管理中心在北京召开新闻通气会,介绍了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共同印发的《中央地质勘查基金管理办法》等五项新规(简称“4+1文件”)。经过5年的试点运行后,中央地勘基金迈入正式运行新阶段。
与试点期间的政策相比,新规究竟“新”在哪里?将给市场带来哪些变化?
编故事、吹泡沫的找矿市场
谁在找矿?市场主体比较复杂。
据中央地勘基金管理中心主任程利伟介绍,大抵有三部分,一是尚在变革中的各色地质队。因为转制不彻底,是名义上的企业,实际上的事业单位,一般都挂两块牌子,即“XXX矿业公司”,“XXX地质勘查院”。二是新近成长起来的民营企业,规模比较大的有紫金矿业、西部矿业等,小的不计其数。三是国有大型矿业企业集团,如中国五矿集团、中国铝业集团公司等,成立了一批矿产勘查公司。
地质找矿的主体还是地质队,目前大约有100个地质局,1000个地质队,号称“百局千队百万地质大军”,但由于找到矿产资源后,收益必须归于国家,故而他们找矿的动力不足,不能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找矿属于技术密集型、资本密集型的高风险行业,一般的企业不敢到此试水。炒作矿业权的比比皆是,真正找矿的寥寥无几。(详见本刊2010年第42期《解密中央地质勘查基金》)
记者看到,在一张中央地勘基金合作勘查项目阶段性成果的处置情况表上,共有7个项目,其中6个都是传统的地质队,如地质勘查院、地质勘探队等。只有一家是真正的市场化公司。中国五矿集团公司总裁助理、五矿勘查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王炯辉告诉记者:“自基金2006年成立时起,我们就高度关注,但一直未找到合适的切入点与其合作。”
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在中央政府对房地产调控重拳出击后,有些地方政府的土地财政难以为继,取而代之的便是对矿业权招拍挂价款的追逐。”
矿业权分为两种,探矿权和采矿权。《矿产资源法》规定,探矿权、采矿权必须要获得政府的行政许可,即取得矿业权证。该知情人士分析道,有些地方政府热衷于实行矿业权证的招拍挂,譬如名为“XX金矿招拍挂”,但实际上,这块地块仅仅有些找矿信息,充其量也就属于最初的预查阶段,有没有矿都是个大大的问号,风险高达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