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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华工作的外国人也要参加社保了。
10月15日,酝酿已久的《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正式实施。各地社保机构正以此为基础,制定当地适用的具体实施规定,如规定缴费基数、费率等,内容和执行力度将不尽相同。
看似好事一桩,但外企却顾虑重重。
普华永道估算:
中国社保将月增收30多亿元
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是指依法获得《外国人就业证》、《外国专家证》等就业证件和外国人居留证件,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在中国境内合法就业的非中国国籍的人员。
据2010年11月官方统计,在中国大陆居住了3个月及以上的有60万外国人,23万香港居民,20万澳门居民和17万台湾居民。台港澳居民是否参加大陆的社保,《暂行办法》没有涉及。
60万外国人,每人每月在中国应缴纳多少保费?
按目前北京、上海和广州所采用的社保费率和基数,普华永道估算出了每月外国雇员和其境内雇主应支付的社保费上限(见右表)。以在上海工作的外国人为例,普华永道估算出每月雇员和雇主需支付的社保费总计为5600元人民币左右。以此估算,目前在中国境内工作的60万外国人,每月将为中国社保基金增加约33.6亿元储备。
外企参保意愿不强
《中国经济周刊》采访多家外企了解到,多数在华工作的外国人对参加社保缴纳意愿不强,主要是担心重复性缴费和成本增加。
中国美国商会在接受《中国经济周刊》采访时表示:要求外国人参加中国的社会保险计划可能具有重复性质;规定费用过高,给投资环境带来负面影响,且能够得到的保险福利并不确定;《暂行办法》与其他法规之间,例如中国现行的工作签证和计划生育政策等,存在明显的矛盾之处;对于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和境外如何领取保险福利,或者如何在离开中国时将资金从其账户中取出,有关规定不够明确……
“我们认为,员工在受聘时应当能够与用人单位一道自愿地决定参加中国的哪种社会保险计划。此外,员工在决定离开中国时,应当能够随时从所有五个保险账户中将资金取出。如果能将《暂行办法》的实施时间至少推迟一年,以便使中国政府有时间明确要求和程序,落实所有必要的流程,与其他国家就双边互免协定展开谈判。这也将使得聘用外国人的公司能够有充裕的时间做出调整,以便符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