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来的忏悔

2011-12-24 11:40
检察风云 2011年22期
关键词:万源市局局长南充市

迟来的忏悔

人的一生要走很多路,但紧要处仅有几步。林朗在关键处迷失了方向,走错了路。他逐渐放松了自己世界观的改造,受拜金主义、享乐思想的影响,放松了党纪国法的学习,纪律观念松懈,法律观念渐渐淡薄。在这样的“背景”下,在与一些房地产开发商交往中,林朗又怎能经得起人情的考验,抵得住金钱的诱惑?正如检察机关指控:2004年至2009年,林朗利用担任万源市市委书记和达州市规划和建设局局长的职务之便,收受贿赂人民币 523万元、美金4万元。

然而,法网恢恢,未能守住清廉的人,都最终为自己的贪婪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2010年1月22日,经上级检察院指定管辖,双流县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此案,移送四川省南充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2011年4月21日,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林朗无期徒刑。2011年中秋前夕,林朗已被送往监狱服刑。

“我怀着万分惭愧、万分自责的心情,对自己利用职务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钱财的行为而悔过,并表示认罪和深深的忏悔。”面对法律,林朗写下了1000多字的悔过书。林朗边写悔过书,边流下悔恨的泪水。他说,他忘记了组织上任用他是让他更好地工作,更好地为人民服务,而不是利用手中的权力为自己捞取好处;他悔恨自己辜负了党组织的培养和信任,辜负了许多老领导的期望和教育,辜负了亲人的寄托和牵挂,辜负了朋友和同事们的支持和帮助。他还深刻表达改过的决心,“失去自由才知自由的珍贵,离开工作岗位才知工作的快乐和幸福。我渴望自由,渴望有重新为党、为社会工作的机会。恳求给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使我能够早日回归社会。我一定认罪伏法,服从教育,服从改造,做一个有理想、有道德、遵纪守法,有益于社会的人。”

“公则生明,廉则生威”。拿了别人的钱,得了别人的好处,一个领导干部要想保持廉洁的本色,是相当困难的,更会由于物质的诱惑,致使自己一步步走向深渊。因此,领导干部要筑牢廉洁从政的防线,树立清正廉洁的形象,就须从管好自己的手出发,不沾不义之财,不受不当之利。

而林朗从一名普通的教师、普通的干部,一步一步地走上县级党政和部门领导岗位,每一页艰辛的履历,既记载了自身的努力,更记载了党组织对他的培养和信任。林朗任贫困山区万源市市委书记时,曾因“巨款追星”事件曝光被闹得沸沸扬扬而影响仕途。但组织不计前嫌仍然给他改过的机会,把他安置在权高位重的达州市建设局局长高位上,按说他应该珍惜这个位置和机会,好好为达州人民做点实事。可是,他没有吸取沉痛教训,没有在党和人民给予的舞台上,尽心履职,廉洁从政,而在人生的关键时刻迷失了方向,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当成自己敛财的“机遇”,不断利用手中的权力为自己捞取好处,从而走上了犯罪的道路,让悔恨伴随余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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