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春英
青海省海西州茫崖畜牧兽医工作站,青海 海西 816400
茫崖是青海的西大门,为了有效防止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茫崖行委畜牧兽医工作站积极落实省、州业务部门的严格要求,坚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方针,认真落实动物防疫目标责任制,强化防疫措施,进一步完善村级防疫队伍建设,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取得了很大成效。本文通过对茫崖地区在动物防疫工作取得的经验、存在的问题进行系统分析,提出了今后工作的注意事项。
2010年茫崖兽医站认真贯彻省、州动物防疫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全年防疫工作,重点抓好花土沟镇3个村的免疫注射、耳标佩戴、疫情检测、检疫、消毒等工作。全年的防疫工作在茫崖行委部署下,兽医站采取“政府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的方针,确保了全年防疫工作的圆满完成。全年免疫生猪1235头、羊 74676只、牛 1419头,免疫率均达到100%。另外,实行免费免疫,极大地提高了牧民群众对常规免疫的认识和积极性。全年防疫期间政府和业务部门参与防疫的人数有97人、出动车辆41台、消毒面积达7.2万m2,并由上级相关部门组织专业人员到各村各户对全年防疫工作进行了检查验收。
茫崖行委把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作为畜牧工作的重点来抓,围绕“力争不发生,确保不流行”的防控目标,积极落实各项措施。防疫开始前,行委专门召开动物防疫工作会议,传达国家、省、地方防控A型口蹄疫、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两会议精神,对动物防疫工作做出全面部署,明确责任,从而有效保证了动物防疫工作的顺利开展。
为保证防疫工作落到实处,动物防疫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地开展,茫崖兽医站组织了专业技术人员深入一线指导防疫员开展免疫注射、建档立卡,并对所有存栏畜禽进行了疫情普查,了解并掌握疫情动态,保证防疫质量。
为了克服防疫器械缺乏、牲畜保定、档案填写、规范操作等方面存在的困难,茫崖行委组织相邻2~3个村的防疫员由包村技术人员带队,进行联合防疫,注射、保定、登记、挂标等免疫环节进行具体分工,有效解决了孤军作战所面临的种种困难,免疫质量有了较大的提高。对存栏畜禽做到应免尽免,同时要求严格按照免疫程序操作,实行集中免疫和个别补免相结合,确保免疫率达到100%。
强化产地检疫工作,实行报检制度,对屠宰场(点)牲畜进行同步检疫,防止病害动物及其产品上市;加强免疫耳标查验工作,严禁交易和屠宰无耳标动物;加强检查力度,建立工作制度和规范工作秩序,严格按《青海省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规范》、《青海省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等制度开展工作;指定专人负责信息、业务报表的报送;同时,加强对运输动物及其产品车辆的查证检验和消毒工作,禁止证物不符、无免疫耳标的动物及其产品进入茫崖,防止动物疫情跨地区传播。
广泛深入开展了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和动物疫病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工作,使广大农牧民充分认识到动物防疫的重要性,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改善恐慌心理,提高了其对动物防疫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形成了群防群控的动物防疫新局面。
1)防疫经费短缺,开展防疫工作难度较大。由于防疫经费不足、设施简陋、诊断仪器短缺,无法正常开展疫病诊治、检测检验等工作,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防疫工作的正常进行。
2)免疫应激死亡牲畜头数增加,补偿标准低,农户抵触情绪大。在动物防疫中,由于因免疫应激死亡的牲畜头数增加,在进行免疫时,养殖户和防疫员都存在一定的恐慌心理,从而影响防疫密度及质量;甚至有农户围堵防疫员,要求防疫员当场赔偿,防疫的被动局面没有得到根本改变。
3)巩固防疫员队伍和提高防疫员素质难度大。根据目前防疫员的工资水平,按照青海省出台的防疫员管理办法要求和选拔防疫员尚有较大难度。要求过严,难以巩固防疫员队伍;要求过松,达不到要求的质量和效果。而现在的集中免疫、月月补针的免疫方案要求防疫员一年四季不能脱离岗位,大部分防疫员出现“不愿干”和“厌战”情绪,给茫崖的动物防疫工作带来很多困难,也为重大动物疫情的发生埋下了隐患。
1)今后将继续围绕“力争不发生,确保不流行”的防控目标,按照《重大动物疫病防疫奖惩办法》落实责任,重点做好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和基础免疫工作,力争免疫密度达到上级业务部门的要求,及时完成疫情的普查上报和抗体检测。加强对出入茫崖的动物的摸底调查、建档立卡和检疫、监督工作,杜绝疫情传入茫崖。同时,做好可追溯体系建设,配置必要的防疫设备,提高免疫质量。
2)加大《动物防疫法》、《国务院特别规定》、《食品安全法》、《畜牧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使广大农牧民充分认识到动物防疫的重要性,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消除恐慌心理,提高动物防疫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形成群防群控的动物防疫新局面。
3)搞好动物检疫,抓好以检促防。在开展检疫工作时,要加大动物防疫证、免疫标识的收缴管理力度,对无动物防疫证、无动物标识的动物不得准许其出场、运输;对无动物防疫证、无动物标识的动物不得准许屠宰,以防疫病的传播和扩散;对出售、使用、私藏染疫病畜或其产品的单位或个人,要依法没收相关产品及非法营业收入,并严加惩处,从而达到以检促防、防检结合的目的,促进动物防疫工作的顺利开展。
4)做好甲型H1N1流感的防控工作。加强对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和散养户生猪疫情的监测和观察,强化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加大对生产、经营、流通等环节的检疫监督检查,防止流通环节传播疫情。同时,加强生猪饲养管理,指导养殖场(户)建立健全防疫制度,实施综合防控措施,组织村级防疫员密切关注猪群健康状况,杜绝甲型 H1N1流感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