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志诚
抓住文化建设重大历史机遇期 实现民族文化大区向文化强区的新跨越
□王志诚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从科学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总体战略出发,第一次明确提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宏伟目标。作为文化工作者,我们要深入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道路的深刻内涵,准确把握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时代主题,认清和承担起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化的历史使命和责任担当,抓住文化建设重大战略机遇期,努力实现从建设民族文化大区向文化强区的新跨越。
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作出了一系列新要求新部署:一是用四个“更加”、四个“越来越”、三个“关系”集中阐述了推进文化改革发展的重大意义,反映了我们党放眼国际、审视国内,对当今时代趋势和我国文化发展方位的新把握。二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极大地丰富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内容。三是全会从国家层面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和实现到2020年文化改革发展的新的奋斗目标,符合我国实际、符合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要求,有利于凝聚各方面力量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四是提出了一系列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新举措,体现了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对文化建设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结合我区实际,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深刻理解全会精神。
首先,要进一步增强建设民族文化强区的自觉和自信。自治区党委早在研究讨论制定自治区“十二五”规划的建议时,就提出了建设民族文化强区的战略,政府在编制“十二五”规划时,也将文化建设单独列章,并明确了建设民族文化强区的目标。这充分体现了自治区党委政府在新的历史时期对民族文化建设的高度自觉和高度自信。我区从建设民族文化大区到建设民族文化强区,基于三个方面的有利条件:一是我区经济社会已经发展到了一个新阶段,文化需求和消费快速增长期已经到来,人民群众对文化生活有了新期待、新需求,建设民族文化强区的形势已经形成。二是我区文化底蕴深厚。自古以来,中国北方各民族就在这片辽阔草原上繁衍生息、交流融合,在建立政权、创制文字、建设都市、繁荣文学艺术等方面取得了非凡的成就,创造了独具特色的草原文化,与黄河文化、长江文化并称为中华文化三大主源。文化特色比较鲜明,全区有49个民族,各民族都有悠久的历史和不同质的文化传统,许多文化资源历史悠久、无形价值很大。这是我区文化建设的优势所在、潜力所在。三是我区文化建设有很好的工作基础。特别是近年来,文化系统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文化为民、文化惠民,一手抓公益性文化事业,一手抓经营性文化产业,以加快推进文艺院团体制改革和民族文化创新为动力,加强文艺作品的创作和演出,加强民族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各族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得到不断满足,呈现出欣欣向荣的发展局面。
第二,进一步理解加大文化惠民力度推进富民强区的重要意义。进入新世纪以来,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面对经济的快速增长和文化、社会、生态建设的相对滞后,自治区党委政府及时完善工作思路,作出了“富民强区”战略,提出了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最大政绩,富民强区并重、重点强调富民,像抓强区一样抓富民。在自治区党委八届十九次全委(扩大)会议上更指出,我们建设繁荣富裕、和谐美好的内蒙古,既要集中力量把经济建设搞上去,让群众过上殷实富足的物质生活,也要集中力量把文化建设搞上去,让群众享有丰富健康的文化生活。目前,我区文化建设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还有很大差距:总体投入落后于发达省区市,地区间文化建设不平衡、城乡文化建设差距拉大,公共文化服务单位覆盖面不够到位,运行不够高效等等。因而文化惠民的任务非常繁重。这迫切要求我们统一思想认识,切实把文化民生贯穿在推进富民强区的进程中,更好地满足人民精神需求、丰富人民精神生活、增强人民精神力量,巩固发展全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良好局面。
第三,要进一步明确文化产业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十七届六中全会更加明确地提出“加快发展文化产业,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而且指出文化产业一方面是满足人民多样化精神文化需求的重要途径,另一方面是新的经济增长点、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重要支点、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我区目前文化产业基础还比较薄弱,竞争力不强,文化资源开发利用水平不高,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仅为1.08%,低于全国2.76%的平均水平。因此,加快发展文化产业是形势所需,迫在眉睫。我们要按照自治区《文化产业发展纲要》和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深入挖掘民族特色文化资源,重点发展文化旅游、演艺娱乐、文博会展等文化产业,加快发展数字动漫等新兴文化业态,到2015年,基本建立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4%左右,将文化产业逐步培育成为国民经济新的支柱产业。
第四,要进一步统一文化建设是政治责任的思想认识。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将文化建设作为政治责任进行部署,提出三项“硬要求”:一是“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文化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把文化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一同研究部署、一同组织实施、一同督促检查”。二是要“把文化改革发展成效纳入科学发展考核评价体系,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业绩的重要依据”。三是要“保证公共财政对文化建设投入的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提高文化支出占财政支出比例”。我区尚属欠发达、发展不足地区,文化建设滞后,跟不上经济建设的步伐,成为制约全局工作的一个“软助”。因此,我们要对当前全区文化建设的成就、存在问题和在全国所处的方位、下一步的思路等都要有新的、清醒的认识和判断,把思想提高到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上来,更加明确各级党委和政府的责任担当,动员各部门和全社会共同推动民族文化建设实现新的跨越。
近年来,全区文化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文化建设的决策部署,一手抓文化事业,一手抓文化产业,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深化改革,不断创新,走出了一条符合我区实际的民族文化建设道路。
坚持文化惠民不松手,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切实履行好政府的职责。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需求,是推动文化繁荣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文化行政部门的首要职责。近年来,我区文化事业投入逐年提高,人均文化事业费排名从全国第9位上升到第5位;全区实施了一系列重大公共文化工程;全区近一半的乡镇苏木建成了综合文化站,文化信息共享工程的村嘎查社区文化服务点完成了一半多,初步建立了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广泛开展文化惠民活动,在全国较早推行了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图书馆、文化馆也于今年免费开放;2009年开始,组织开展“百团千场”下基层演出活动,每年演出5000多场。抓住中央和自治区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富民强区的时机,争取了不少文化建设项目,开展了很多文化活动,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
坚持“两手抓”不松劲,大力发展特色文化产业,努力实现双轮驱动,双翼齐飞。近年来,先后推动出台了《自治区关于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等一系列重要文件,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持。目前,我区有4个国家级、21个自治区级的文化产业示范基地,涌现出一批优秀文化企业,初步形成了以文艺演出、文化会展、文化娱乐、动漫、工艺品美术、民族音像为主体,各业并举、协调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2010年,自治区文化厅与中国建设银行等10家银行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未来五年,将为自治区的文化企业提供490亿元的综合意向授信额度。在推动文化市场繁荣发展的同时,还建立了以综合行政执法、社会监督、行业自律、技术监控为主要内容的文化市场监管体系,促进了文化市场的健康发展。
坚持先进文化导向不动摇,努力创作高质量的文艺作品,更好地塑造草原文化的品牌。我区文化工作者坚持正确的文化立场,充分挖掘我区优秀的传统文化、深厚的革命传统文化、充满活力和创新的现当代文化,热情讴歌我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近年来共创作各艺术门类剧节目1500余个,其中60个作品在国内外一些重大艺术活动、比赛中获得了100多个奖项;民族歌舞、蒙派杂技草原游牧民族文物等,成为内蒙古的经典名片,走出了草原、走出了中国;每年都要举办具有导向性、示范性的节庆活动,群众性文化活动的数量和质量也有提高,在2010年全国评奖中获奖11项,在五个少数民族自治区中排名第一位;与北京保利剧院管理有限公司合作,共同经营管理内蒙古乌兰恰特,每年演出100场国内外优秀剧目,为广大群众提供了更多更好的精神文化产品。
坚持保护传承民族文化不间断,大力弘扬优秀民族文化遗产,建设各民族共有的精神家园。我区优秀传统文化凝聚着各民族“崇尚自然、践行开放、恪守信义”的精神追求和历久弥新的精神财富,是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深厚基础。近年来,我区完成了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第一次查明了我区境内历代长城总长度约7400公里;元上都遗址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2009年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2011年国务院批准把元上都列为2010年我国向联合国申遗的唯一项目;非物质文化遗产初步建立了六级名录体系,有12个自治区级文化生态保护试验区。这些都有效地推动了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使优秀传统文化成为新时代鼓舞各族人民群众前进的精神力量。
坚持对外文化交流,加大“走出去”步伐,推动民族文化走出国门、走向世界。2008年以来,全区共派出文化艺术团组140多个,赴30余个国家及港澳台地区进行展演近3000场次;今年7月,由文化部、自治区政府联合主办的“艺海流金——草原文化之旅”活动,是近年来较大规模的对外文化交流活动;9月至10月,自治区文化代表团先后赴马耳他、白俄罗斯、匈牙利、保加利亚四国进行文化交流和访问;举办内蒙古文化周、围绕文化产业签订了备忘录和协议书、进行演出展览。宣传了中国,宣传了内蒙古,为自治区与四周在经济、贸易、教育等各领域的深入交往与合作铺垫了良好的基础。
坚持改革创新不懈怠,努力构建有利于文化繁荣发展的体制机制,为文化强区建设提供强大动力。今年5月,中宣部、文化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快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的通知》,我区111个院团中有52个院团被中央确定为保留事业体制。文化厅将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文艺院团改革的“路线图、时间表、任务书”和“五个一批”的总体思路,在明年上半年全面完成文艺院团改革任务。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方面,自治区成立了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各盟市都组建了综合执法局、综合文化责任主体。文化市场中政策调节、市场监督、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职能不断强化。
站在我区“十二五”发展、推进富民强区进程的新起点上,对照六中全会精神,我们进一步明确工作思路、创新政策措施,兴起新一轮文化建设热潮。
文化惠民是做好各项文化工作必须紧紧围绕的主线。文化惠民首先要重心下移,着眼基层,把落后地区和村嘎查、社区的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作为重点,加强农村牧区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博物馆和文艺院团等公益性文化单位建设,逐步缩小城乡、区域间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差距,实现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其次,要大力提供丰富的文化产品,一方面加强创作生产,另一方面加大引进国内外优秀剧节目。第三,要维护群众的精神家园,保护好民族文化遗产。第四,要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引导群众在文化建设中自我表现、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得其乐。
两大动力,一个是体制机制改革,一个是民族文化创新。文艺院团体制改革主要是整合区直6个文艺院团的艺术资源,组建内蒙古民族艺术剧院,实行事业体制、企业化管理,进一步加大政策、资金等方面的支持力度,使其成为全区艺术创作演出的主导力量。各盟市也要按照“五个一批”的改革思路,深入推进改革。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要继续深化内部机制改革,改善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要按照中央和文化部的要求,落实责任主体。
民族文化创新要在充分汲取传统草原文化精华、保持浓郁民族特色的同时,根据时代发展进步的要求,不断加以创新,保持草原文化的旺盛生命力。加强草原文化精品创作,推出一批具有草原文化风格、兼具时代特色的文学、戏剧、歌舞等文艺精品。依托草原文化资源,推进民族歌舞艺术、文化遗产与旅游业的深度融合,提升旅游产品的文化品位。着力打造草原文化节、昭君艺术节、乌兰牧骑艺术节等特色节庆精品,积极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文物展览、对外艺术演出,以产业化的思路扩大草原文化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三个加快,即加快建设覆盖城乡的完善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快发展文化产业,加快民族文化“走出去”步伐。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制定了“3211”计划,到“十二五”末,要基本实现盟市三馆,旗县两馆,一乡一站,一村一室,覆盖城乡的五级公共文化服务网络的建设目标;深入开展文化惠民活动,提高公益性文化单位免费开放水平,继续实施“送戏下乡”、“百团千场”下基层演出活动,大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
文化产业发展的思路是:首先抓规划布局,打造“两圈一带多点”特色文化产业格局。即以呼和浩特、包头、鄂尔多斯为中心区域圈,优先实施呼包鄂文化产业一体化;以赤峰、通辽、锡林郭勒为中心区域圈,扶持发展有地域特色的文化产业项目。打造以呼伦贝尔、兴安盟为重点,以原生态文化旅游、民族民俗文化和异域风情观赏、休闲度假和冰雪运动为主要内容的文化产业带。以满洲里、阿尔山、二连浩特、阿左旗等边境旗县区市为重点,发展特色文化产业。其次,培育骨干文化企业,运用市场机制推进建设拥有核心竞争力的大型文化产业集团。第三,抓项目进园区。以中心城市为重点,大力发展各具特色的文化产业园区和基地,提高产业集中度,形成文化产业集聚区。到“十二五”期末,全区建成20个以上文化产业园区和基地,形成一批有特色和影响力的文化产业品牌。
加快民族文化“走出去”步伐。下一步的主要精力将放在依托我区富有特色的民族文化,打造知名品牌上。争取参加国家文化部组织的国家品牌活动,增强我区民族文化在国外的影响力。
两个加强,即加强优秀文艺产品的生产和引导,加强民族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弘扬,确保边疆文化安全和发展,建设各民族群众共有的精神家园。艺术创作生产要力争每年打造3台以上优秀剧(节)目、5年推出、推荐15台优秀剧(节)目;力争推选2台入围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和全国“五个一工程”奖。
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要确保明年元上都申遗争取取得成功;推动辽代大遗址群、阴山岩画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筹备成吉思汗祭典申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进一步加强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资源调查,打造20处考古遗址公园,各级博物馆达到130座;命名一批自治区级文化生态保护区;每年对30%的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实施保护,抢救保护濒危项目;推动出台《内蒙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
(作者系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副部长 文化厅党组书记、厅长)
责任编辑:张燕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