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飞 黄 乐 于艳雯
(大连广播电视大学,辽宁 大连 116011)
浅析我国目前利用外资的特点及对策
李 飞 黄 乐 于艳雯
(大连广播电视大学,辽宁 大连 116011)
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程度的不断提高,外资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日益重要。本文在简要介绍了有关外资的基本知识后,分析了我国目前利用外资的特点及问题,主要表现在来源地相对集中、产业分布不均衡、地区分布不平衡和以外商直接投资为主的利用方式,然后提出了对策建议:积极探索利用外资的新方式;创造、改善软硬件投资环境;引导外资投向中西部地区,优化外商投资区域结构;将利用外资与促进国内产业结构优化相结合。
利用外资;特点;对策
根据商务部最新公布的数据,2010年我国实际使用外资金额达到1057.4亿美元,同比增长17.4%,首次突破1000亿美元大关,创历史最高水平。我国利用外资规模不断扩大,使得外资对我国经济的影响越来越大。随着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及国内外经济实力的变化,我国利用外资也出现了一些新的状况。
外资是指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前提下,来自其他国家和地区(包括港澳台地区)从事独资、合资、参股等经济社会活动而流入中国大陆的资金。利用外资是我国政府、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通过对外借款、吸收外商直接投资以及用其他方式筹集境外资金、设备、技术等生产资料的活动,它对补充国内建设资金,引进国外先进的技术、加速产业升级、促进出口贸易、扩大就业有重要作用。
利用外资的方式主要包括对外借款和外商直接投资,此外还有其他投资方式。(1)对外借款又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方式:①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如世界银行贷款、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贷款②外国政府贷款。③出口信贷。④民间银行贷款,如国际金融市场的银团贷款。⑤发行债券或股票,从国际金融市场上筹集资金。(2)外商直接投资(FDI,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也叫国际直接投资,指一国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在其他国家或地区出资创立新企业、增加资本扩展原有企业或收购现有企业,并拥有管理控制权的投资行为。我国采用最多的直接投资方式是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经营企业和合作开发。(3)其他投资方式包括补偿贸易、加工装配等。
任何事物都是利弊共存的,利用外资给我国经济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好处,但是也不可避免地存在问题。以下本文将对现阶段我国利用外资的特点进行分析,以便更好地利用外资,服务我国的经济发展。
随着中国对外开放程度不断加深,尤其是加入WTO后,我国利用外资的来源渐渐地多元化,欧盟、美国、加拿大的跨国公司投资比重逐步上升,其他国家和地区,如俄罗斯,对我国的投资热情也不断高涨。但是,目前我国利用的外资中,仍以港台地区和韩国等新兴工业国家(地区)为主,其中以香港为最大来源地;发达国家的比重相对较小,仅以美、日为主。外资来源过于集中会加大引资风险,投资项目以劳动密集型行业为主,技术层次较低。
从表2可以看出,在外资投资的行业中,第二产业居于首位,制造业为主要的投资领域,2008年制造业实际使用外资金额为4989483万美元,占全国利用外资总额的54%。外资在第三产业的分布主要集中在房地产业,达到1858995万美元,占全国利用外资总额的20%。另外,伴随着服务业开放程度的提高,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高技术产业、金融业吸收的外资也较多,但较之房地产业逊色很多。而农林牧渔业仍是利用外资的薄弱领域。
表1 2006年—2009年我国利用外资额排名(按国别/地区分) 金额单位:亿美元
表2 2008年外商直接投资产业结构分布 金额单位:亿美元
虽然近年来我国加大了对中西部地区引进外资的政策倾斜力度,但我国利用外资地区分布不平衡的局面仍未得到根本好转。由于基础设施较完善、政策扶持最早、地理位置优越等因素,东部地区,尤其是沿海地区利用外资总额达到85%以上,而中部地区所占比重为10%左右,西部地区更是仅占4%。如果这种状况继续下去,那么东中西部地区的差距及区域经济结构的失衡将进一步恶化,不利于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
我国利用外资的方式分为对外借款、外商直接投资和其他投资方式。1992年之前以对外借款为主,1992年外商直接投资为110.1亿美元,超过对外借款的金额79.1亿美元,之后外商直接投资一直是我国利用外资的主要方式,维持在80%左右。由表4可看出,现阶段在外商直接投资中,又以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和外商独资经营企业两种主要方式进行,其中外资企业所占比重最大。
表3 2002—2007年我国实际利用外资地区
表4 2008-2009年外商投资额(按利用外资方式划分) 金额单位:亿美元
目前我国政府正在逐步减少服务、贸易领域的准入限制,有步骤地开放金融、外贸、商业、旅游、会计、法律等行业,以形成服务业投资与制造业协调发展的格局,这就需要以新方式、新手段来提高利用外资的规模与质量。首先,支持外商采用BOT、投资性公司等方式扩大在华投资领域,尤其是现代服务业,引导外资以参股、并购、再投资等多种形式参与国内多种所有制企业的改组改造。其次,鼓励跨国公司在华设立地区总部、研发中心、采购中心,尤其是技术密集型企业、科研机构,增强外资企业和内资企业的交流与合作。再次,充分利用国际资本市场,继续支持符合条件的境内企业到境外发行股票并上市,鼓励和引导外资在我国进行股权投资和创业风险投资。
硬件方面,主要是提供优良的基础设施条件和便利的商业环境。软件方面,首先应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深化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创造公平、公正、规范的投资环境;健全法律法规,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完善政府服务体系,简化审批程序,方便外商在我国进行投资。其次要提高当地企业与外商投资企业的配套能力,培育外资企业上下游本地配套企业的专业化程度,促进产业集群的形成,加强双方的业务联系和紧密度,以吸引相关行业的外资进入,促进知识、技术和管理经验转移到我国。再次,完善产权交易市场和相关中介服务机构,为并购顺利进行提供交易平台和资产评估服务。
为缩小东部与中西部地区在利用外资方面的巨大差距,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第一,继续推进西部大开发和中部崛起战略,继续实施对中西部地区的鼓励性政策,如减免税优惠、信贷担保支持政策、加大转移支付力度等;第二,努力改善中西部地区的投资环境,加大能源、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利用中西部地区廉价的劳动力和丰富的资源,吸引劳动密集型、资源密集型外商投资项目;同时加快中西部地区的人才培养,各级政府要加大基础教育投入,提高劳动者的技术水平和管理素质。第三,支持东部地区继续发挥自身优势,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同时鼓励东部地区劳动密集型外资项目向中西部地区转移。
目前,外资在我国一、二、三产业的流向存在较大的失衡,因此应该将利用外资与农业、工业、服务业的平衡性调整相结合。(1)鼓励外资对农业的投资。首先,政府可以放宽外资进入农业的政策限制,并给与更多的优惠政策;改善农业水利、用电等基础建设,引导外商投资于农药、肥料、农机及农产品开发等相关产业,提高产业化水平;发展绿色农业、生态农业,鼓励外商投资农业新技术。(2)优化第二产业的外资结构。目前,外资在第二产业主要投资于制造业,当前的主要工作是提高制造业利用外资的质量。首先要引导外商投资于高新技术产业,如新能源、节能环保领域,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增加制造业利用外资的技术含量。其次要支持外资以高新技术加快对传统企业的改造和升级。另外,严格限制外资进入高耗能、高污染行业。(3)扩大外资在第三产业的投资力度。首先,鼓励外资继续投资于零售、餐饮等劳动密集型服务业。其次,加快文化、教育、影视、金融、保险、旅游等行业的开放力度,有步骤地引导外商增加这些领域的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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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4145[2011]专辑-0032-03
2011-11-02
李 飞,东北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教授;主要从事财务、金融理论研究。
(责任编辑:宋绪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