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技术贸易壁垒对中国农产品出口的影响及对策

2011-11-25 07:28:56
长春大学学报 2011年9期
关键词:贸易壁垒出口农产品

王 涛

(中国建设银行 吉林省分行,长春 130021)

日本技术贸易壁垒对中国农产品出口的影响及对策

王 涛

(中国建设银行 吉林省分行,长春 130021)

针对中国对日农产品出口的贸易市场现状,阐述了日本农产品技术贸易壁垒的主要内容,分析了其对我国农产品出口的影响。认为政府应加快与国际市场接轨,从完善立法、调整技术标准、提供技术支持、建立信息服务平台方面对企业进行扶持,而企业自身必须自我完善,以消费者需求为中心,灵活应对市场变化,强化管理,提高自身竞争能力。

日本;农产品;出口;技术贸易壁垒

日本是我国农产品的第一大出口国,但由于日本不断提高农产品的进口要求,加大了我国对日农产品出口的成本和阻力,尤其一系列技术法规、技术标准及合格评定程序及认证制度成为我国农产品出口的最大障碍。近年来,我国与日本在农产品贸易上的争端和摩擦一直不断,鉴于日本市场对我国农产品出口的重要性,加强对日本技术贸易壁垒研究,不仅对我国农产品出口意义重大,而且对维持两国良好的贸易秩序和贸易关系极为重要。

1 日本农产品技术贸易壁垒的主要内容

为维护本国消费者和动植物的生命健康及保护环境,日本制定了诸多标准和法律法规,但是当这些标准和制度超出了合理的范围,就形成了阻碍国外产品进入的技术贸易壁垒。日本对国外农产品/食品设置的技术贸易壁垒越来越严格,越来越复杂。

1.1 食品卫生与质量要求

《食品卫生法》于1947年制定,是日本最具综合性和代表性的食品安全法典,其规定的内容对国内食品和进口食品均有约束力,是制定其他相关法规和具体规定的依据。该法涉及内容广泛,有食品添加剂、农兽药残留、包装、与食物接触的容器、进口检查程序等。比如,该法要求食品及添加剂的生产必须在清洁的条件下进行,界定了不得生产和销售的食品和添加剂范围;规定厚生劳动省在听取药事、食品卫生会的意见后可对用作销售的食品及添加剂生产、加工、使用、保存等制定标准,可对其规格和成分做出规定;规定了食品及相关产品生产者的生产资格条件;对食品相关器具、包装和标识做出了要求;对进口食品的检查程序、机构、费用和从业人员条件做出了规定;对违反食品安全相关规定的人员、组织、机构等的行为制定了惩罚措施等。该法以原则性规定为主,具体标准和要求由相关法律和制度规定,具体执行主要由厚生劳动省负责。该法自1995年以来先后进行过10余次修改,较近一次具有代表性的修改是以该法为依据出台的2006年的《肯定列表制度》,修改内容基本是提高农兽药残留标准、加强对食品的检验及增加检验项目等。

1.2 严格的检疫检验制度

涉及到食品检验检疫的法律主要有《食品卫生法》、《农畜传染病预防法》、《植物检疫法》等。《食品卫生法》对食品检验检疫提出了原则性标准和要求,而后两者则分别针对动物源性和植物源性的食品/农产品制定了具体的检验检疫要求,实施细则的制定往往参照国际相关动物疫性和植物病害等。对日出口产品检验检疫程序复杂,出口到日本的农产品,首先要经农林水产省的动植物检疫部门从动植物病害角度进行初次检查,然后由厚生劳动省的相关机构从食品安全的角度进行再次检查。日本对农产品/食品的检查分为命令检查和监控检查及自主检查3种,对我国出口产品主要实施前两种检查。对于严重违反《食品卫生法》规定的食品适用命令检查,命令检查要求对进口食品实施批批检查。根据日本厚生劳动省的一贯做法,实施命令检查后,在两年中三百批次以上的同类货物没有被检出药物超标,才可解除对该类货物的命令检查,改为监控检查。对实施监控检查的食品抽查率一般为5%-10%,首次检查出不合格,即将普通监控检查升级至抽查率为30%的强化监控检查,第二次检查出违规产品则将检查规格升级至命令检查。中国是遭遇日本食品检查强度最大的国家。依据日本《2010年食品检查指导计划结果中期报告》,在2010年4月到9月,对中国实施强化监控检查的农产品/食品类属有17种,占日本对全球所有国家实施的强化检查产品的20%,居第一位,且追加对芦笋和鳗鱼的命令检查。其中,对中国出口食品检查批次为73136件,占该期全部检查件数的61.2%。

1.3 特别的产品质量认证制度

JAS制度是日本较有代表性的认证制度,是基于《JAS法》即《农林物资及质量标识标准化法》建立的对达到该法所要求的规格和质量的农产品/食品实行认证和标识的制度。农林水产省制定了十几个有关农产品的JAS标准,比如有机农产品和有机农产品加工食品、土鸡肉等。不同的标准有不同的认证程序和标识要求,每种农产品有各自的认证检查方法。申请合格评定的企业可向注册认证机构提交申请,通过复杂严格的审查方可加贴JAS标识。有机食品必须加贴JAS标识方可进入市场销售。广大发展中国家包括我国并没有日本承认的认证机构,所以申请合格评定面临更大的困难,即使通过认证还要应对日本每5年一次的标准变动所带来的风险。目前,日本已对近400种农林水产品规定了相应规格,比如其将肉制品分成20余种规格,将油脂分成6种规格,并针对不同规格确定不同标识,多样的标准、繁琐的申请程序和复杂严格的审查过程对我国的农产品、食品出口,形成了巨大障碍。

1.4 严苛的包装与标签要求

涉及包装标签要求的法律以《食品卫生法》和《JAS法》为主。《食品卫生法》规定厚生劳动省可对食品的包装容器制定规格;规定包装容器的生产必须在卫生条件下进行;对不得销售和使用的包装容器的范围做了界定;要求与食物接触的容器及包装必须经过特定的实验过程。按照《JAS法》及其修正,日本市场上的所有农产品/食品都要执行商品明确标记制度,都必须清楚地标明原产地,甚至要求部分农产品要在包装上标出农药及化肥的用量及使用次数、农产品的收获时间等。要求加工食品、易腐食品和转基因食品必须标注标签,标签应当标注产品名称、成分、生产日期、容积/净量、有效期、贮存说明、进口商家名称、地址、原产国/地等,对于字体大小、印刷颜色等作了明确规定。另外,还规定某些内容不得列入标识范围,以免给消费者造成误导和混乱。日本对商品包装实施严格的环保标准,如《废弃物清除条例修正案》和《回收条例》等,要求用于食品包装的材料可降解、可重复使用。繁琐复杂的包装标签要求是出口食品进入日本市场的又一障碍。只要食品标记和包装违反日本诸多规定中的一条就可能成为其拒绝进口的借口。

2 日本农产品技术贸易壁垒对我国出口的影响

1985年以来,中国农产品出口总额一直呈上升趋势,是世界上农产品出口规模增长最快的国家之一,以美元核算的对日农产品出口额整体也呈上升趋势。根据2010年的中国农产品出口数据整理得出,我国对亚洲国家的出口占全部农产品/食品出口的59.8%,对亚洲农产品出口额中31.3%系对日出口。下面以美元核算对2001-2010年中国对日农产品/食品出口总额做一阐述,并从对日农产品出口在我国出口总额的比重方面进行分析。

2.1 以美元核算的我国对日农产品出口状况

我国商务部对外贸易司定时发布以月为单位的中国农产品进出口情况,其中包括农产品分国别进出口情况,使用的货币单位是美元。图1即是按美元核算的我国对日农产品出口情况。如图所示,10年来我国对日农产品出口总额呈波动趋势,2002年出口总额基本与2001年持平,2003-2007年处于上升阶段,除了2004年上升约22个百分点外,其他年份上升缓慢,2008年对日农产品出口有了一个较大幅度的上升,同比上涨19个百分点。

图1 2001-2010年中国农产品对日出口总额

2.2 对日出口占中国农产品出口总额比重

虽然日本一直都是我国最大的农产品出口国,但实际上在我国农产品出口总额中的比重总体上来看却是下跌的。对日农产品出口额占比情况如图2所示。从图2可以看出,10年间只有2004年出现较大幅度上升,2009年占比有微量上升,2010年对日农产品出口额虽然有较大幅度上升,但在我国农产品出口总额中的比重却是下降了。由此可见,我国对日农产品出口情况不容乐观。

图2 2001-2010年对日农产品出口额在我国农产品出口总额中占比情况

3 中国农产品应对日本技术贸易壁垒的对策措施

3.1 政府的应对措施

(1)加快食品安全立法进程,完善与农产品/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日本与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多达十几种,具体的法规标准更是数不胜数。我国的食品安全体系很不健全,比如对农药尚没有系统的管理办法,对食品生产过程的安全没有系统监管等。因此,我国应加大立法力度,在法律上充分重视食品安全对每个人的影响;加强执法队伍的素质和能力建设,保障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切实有效执行。这不仅对于我国农产品/食品出口非常关键,对于保障国内消费者的安全健康也至关重要。

(2)制定合理健全的食品安全标准,缩小与进口国标准和国际标准的差距。日本在农产品/食品方面制定的农兽药残留限量标准,很多都是参考国际标准而又高于国际标准的。国际标准得到大多数国家的认同,各国制定本国标准无不以国际标准为参照。我国也要以国际标准为参照,联系进口国标准和本国实际国情,及时制定和调整本国食品安全标准,使我国食品安全标准尽可能地适应进口国要求,尽快缩小与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等制定的国际标准以及发达国家标准的差距,使我国标准尽快与国际标准接轨,增强我国食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

(3)加大对食品出口各环节的技术支持。首先,加大对农民和生产企业的技术支持,从源头上保证食品安全,提高食品安全系数。其次,支持相关机构尤其是检测机构进行技术更新和技术转换。日本之所以可以不断增加对农产品/食品的检验项目,并对一些卫生安全指标提出苛刻要求,靠的就是先进完备的检验检测体系和检验技术为其提供快速精确的数据。要使我国的食品和农产品能够跨越日本技术贸易壁垒,必须努力向日本的质量检验检测技术水平靠近。

(4)建立健全技术贸易壁垒预警机制。建立高效、权威、开放的RTBT信息服务平台,及时有效地跟踪、收集、整理国外技术贸易壁垒的动态变化信息,建立技术贸易壁垒数据库。同时,及时地在国内企业进行全面宣传,引导生产者调整生产。设立专门的TBT咨询机构承担起向企业传递技术法规、技术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等信息的工作。建立灵活高效的应对体系,信息机构以预测、预报、预警等多种方式向企业及时发布TBT的有关信息,帮助企业准确掌握TBT动态变化。此外,还要建立针对重点出口农产品和重点进口国的重点服务跟踪机制,并通过加大财政支持、壮大专家研究咨询队伍等来配合预警机制的顺畅运行。

3.2 企业的应对措施

(1)应树立和强化品牌意识和消费者意识。日本实施的肯定列表制度,改变了以往以生产者利益为出发点的做法,转向以消费者需求为中心、以不断满足消费者的多样化需求和保护消费者健康为目标,这同样是企业消费者意识之所在,也是我国农产品出口企业的努力方向。要想赢得消费者首先要赢得消费者信任,而良好的信誉和品牌形象是博得消费者信任的关键因素所在。要想树立良好的品牌,必须做到以消费者为中心,切实关注消费者利益,做到行为自律、生产规范。

(2)关注日本技术贸易措施和法律法规的动态变化。很多企业出口受阻都是源于对日本制度标准认识不足,获取信息不够及时,反应不够迅速。因此,企业应通过官方机构、中介组织等多种渠道获取日本技术法规、技术标准的变化信息,及时调整生产标准或为产品出口另寻出路。鉴于日本的标准本身就变化频繁,时刻关注和跟踪日本食品安全标准变化对于降低农产品技术贸易壁垒意义重大。

(3)加快技术改造,完善经营管理。农业生产技术不高、创新能力欠缺是农业发展的重要阻碍因素。仅肯定列表制度中有关农兽药残留量的检验问题,就涉及很多先进技术,而提高农产品出口企业的自身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可以更好地应对这些检验。另外,我国食品出口中很多因涉及微生物污染被扣的情况本可避免,但往往由于设施不够先进、技术水平不高、管理不善而受阻。因此,企业应借助国家支持和企业间联合等多种形式,加快技术改造升级,完善企业经营管理。

(4)积极实施“绿色营销”策略。企业可以充分利用消费者对绿色食品的追捧和青睐,将自身利益、消费者利益和环境效益有效地结合起来。企业实施“绿色营销”,既可以通过建立和宣传自身的绿色形象来提高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力,又能对公众消费行为起绿色引导作用。绿色食品是未来市场发展的主流趋势,企业实施“绿色营销”势在必行。

[1] 任智华.日本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现状及对中国农业的影响[J].农业科技与装备,2010(1):13-15.

[2] 金世生,邢文英,等.日本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现状及启示[J].世界农业,2004(10):16-19.

[3] 全毅.日本农产品技术性贸易壁垒研究[J].世界政治与经济论坛,2004(6):44-48.

[4] 陈怡.日本农产品技术性贸易壁垒及对中国出口的影响[D].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贸易学院,2007.

[5] 宇方成.日本“肯定列表制度”浅析[J].世界农业,2007(3):38-39.

Effects of Japanese Technical Trade Barriers on Chinese Agricultural Products Export and the Countermeasures

WANG Tao
(Jilin Provincial Branch of China Construction Bank,Changchun 130021,China)

In connection with trade market situation of Chinese agricultural products export to Japan,this article discusses the main contents of Japanese agricultural product technical barriers,analyzes the effects on Chinese agricultural products export,considering that the government should integrate with the world market and give supports to enterprises from perfecting legislation,adjusting technical standards,providing technical supports and establishing information service platforms.On the other hand,enterprises must improve themselves by centering on consumers'requirement,reacting to market changes flexibly,strengthening management and improving their competitiveness.

Japan;agricultural product;output;technological trade barrier

F323

A

1009-3907(2011)09-0026-04

2011-07-15

王涛(1972-),女,吉林长春人,会计师,主要从事行业风险和资产质量分析研究。

责任编辑:沈 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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