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小康》记者 李秀江 江苏、浙江报道
被江苏三地法院重复查封浙商在泰兴遭遇官司黑洞
文|《小康》记者 李秀江 江苏、浙江报道
一个浙江民营企业到江苏泰兴投资,却接连遭遇官司缠身,投资项目莫名其妙地被三地法院重复查封;而“真金白银”的投资项目,成了众人争食的“唐僧肉”
2010年9月8日上午,位于江苏泰兴市繁华地段的华欣商贸城一片混乱,近百人堵在华欣商贸城办公区,业主要求商贸城按约定支付当年的返租款,而商户则拒不交付已经到期的房租。
“商户拒不交房租,是因为商贸城已经被泰兴法院、泰州中院和盐城中院查封,而且马上就要拍卖,商户们担心交了房租后的利益无法保障。”泰兴华欣市场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钱江说,浙江商贸城(华欣商贸城的前身)前任法人代表周兴国串通他人出具虚假借据,无休止的民间借贷担保纠纷,把好端端的一个商贸城折腾得无法正常经营。“我们也是受害者,可有理无处申。”
华欣商贸城是江苏泰兴市颇具规模的建材市场,从建成到现在多次易手,其纠纷一直不断。
华欣商贸城原名浙江商贸城,由泰州市中盛置业有限公司(下称中盛置业)开发建设,股东为三位温州人,后以5500万元价格将中盛置业全部股权卖给泰兴本地人周兴国。
2008年初,周兴国又将中盛置业转让给杭州华欣线业有限公司(下称华欣线业),浙江商贸城由此更名为华欣商贸城。钱江从浙江杭州被派到江苏泰兴,出任中盛置业法人、华欣市场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钱江说,自从接手华欣商贸城后,就被莫名其妙的债务缠身,仅在2008年,就有20多起诉讼,市场无一日安宁,现在部分房产已经被泰兴法院、泰州中院、盐城中院重复查封,有些已经启动拍卖程序,商户人心慌慌,无心经营,也以此为由拒交房租。
“当时我们接手中盛置业的时候,双方认可的债务只有2116.6万元,周兴国对此还写了承诺书,然而现在除了我们认可的2116万债务之外,又多出了4000多万,都是中盛置业做担保的,这里面有很多是周兴国与他人串通伪造的虚假借贷,有些警方已经查明,但法院还是查封了我们的房产,我们成了唐僧肉,都想来分一块。”钱江说。
被卷入这些借贷诉讼官司的,还有浙江华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华欣控股)。
“我花了7300万元,到江苏泰兴买了浙江商贸城24000平米的房产,现在也被法院查封了,中盛置业之前的债务却要查封拍卖华欣控股买下的房产,简直是莫名其妙。” 华欣控股董事长曹欣羊怎么也不能理解目前的遭遇。
目前,三地法院查封的华欣商贸城的房产,大部分是华欣控股购买的24000平米房产,一旦被拍卖,华欣控股24000平米房产将被瓜分殆尽。
泰州中院、泰兴法院、盐城中院相继重复查封了中盛置业未及时办理房产证的房产达30000多平米,其中大部分是已售给华欣控股的24000平米房产。
一切的纠葛都因周兴国而起,周兴国是这一系列纠纷的始作俑者,他把中盛置业和华欣控股扯进了这场有理说不清的官司之中。
原来,周兴国与中盛置业的三位股东谈好,以5500万元的价格接手中盛置业及其名下的浙江商贸城时,周兴国手中并无资金。但精明的周兴国相信浙江商贸城的升值潜力,只要能融到资金把中盛置业买过来,就是一笔稳赚不赔的买卖。
于是他一面对三位温州股东称自己手中资金充裕,一面对外宣称自己有中盛置业名下浙江商贸城的全部股权,要以此对外融资。
可是一段时间过去了,周兴国通过朋友李科平、孙曦等人找了好多关系,都没有融到资金。
后来,李科平告诉周兴国,称自己认识江苏盐城人伍宏林,现为上海玉源国际贸易公司的总经理,而伍宏林认识浙江的一个大老板曹欣羊,可以通过他来融资。经多几次接触,伍宏林同意出面帮忙,但要500万的好处费。
2007年2月,伍宏林找到华欣控股集团董事长曹欣羊,向其游说称,泰兴市浙江商贸城有27000平米的预售房产,总价格7000万元,三月后回购,增值利润达1500万元。
曹欣羊并没有类似的投资经验,便向一位在法院工作的朋友咨询,朋友告诉他,这种方式没有任何保障,不应冒此风险,如果要借款就办借款的手续,如果买房就办理正常的买房手续,不要以买房之名,去行融资之实。
经过多次考查,曹欣羊最后决定出资买房,而不是之前曾谈过的融资。
在此期间,浙江商贸城27000平米的房产中,已经有3000平米售出。经过双方谈判,曹欣羊派职员冯坚代表华欣控股与中盛置业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以7300万元的价格购买了剩余的24000平米房产,同时在泰兴市房地产管理处办理了备案登记手续。
当时,中盛置业为了商城的统一招商和日后的经营管理,协议约定购买房产的业主要将所购房产交给中盛置业管理,为了保证购房业主的利益,中盛置业每年按购房款的8%支付业主的租金。
华欣控股以7300万元购买24000平米房产后,中盛置业也按此约定以每年8%的返租款,一次性支付三年给华欣控股,即1800万元。
周兴国在收到7300万元后,支付给华欣控股返租款1800万,仅剩5500万元,其中5000万元付给了中盛置业原来的三位股东,另500万元以代三位股东缴纳个人所得税为由扣下。也就是说,周兴国分文未出,就将中盛置业收入囊中,将中盛置业变成了自己一人的公司。
但这之后,周兴国再无其他资金来源,而整个市场的运营需要大量的资金运转,无奈之下,周兴国多次向个人借款,甚至还借了高利贷,不过仍是杯水车薪。
走投无路的周兴国决定转让中盛置业,他首先想到了华欣控股,多次请求曹欣羊出手接盘,以便自己金蝉脱壳。
华欣控股董事长曹欣羊想到自己购买了商贸城24000万平米房产,如果浙江商贸城不能如期开业,不能正常经营,自己投资的房产也是一大损失,于是便介绍杭州的另外一家企业——杭州华欣线业有限公司接手中盛置业。
经过多次协商,双方达成协议,由华欣线业零资产收购中盛置业,并对该商贸城进行市场管理与运作,同时按照周兴国提供的债务清单,经双方确认的2116.6万元,由华欣线业逐步审核支付。浙江商贸城由此更名为华欣商贸城,中盛置业再次易主。
在这之后,中盛置业及华欣商贸城就再也没有消停过,“天天诉讼缠身,这几年什么都没干成,天天就是打官司了。”钱江说。
钱江介绍,自2008年华欣线业受让中盛置业以来,已经代为中盛置业支付了协议内外共2800万元债务,尚欠合理的债务800余万元,但在此之外,盐城中院、泰州中院、泰兴法院判决生效的债务标的共计还有3000余万元。“这是一个无底洞,公司董事会决定立即停止支付各项欠款,要求查明债务真假,挤掉‘水分’后再行支付。”
同时,从2008年4月起,曹宏寿诉周兴国、中盛置业等借贷纠纷一案,泰州中院查封了已售给华欣控股的房产约6000平米,孙曦、王军、姚伟峰、何东、蔡晶等纷纷起诉中盛置业,泰州中院、泰兴法院、盐城中院相继重复查封了中盛置业未及时办理房产证的房产达30000多平米,其中大部分是已售给华欣控股的24000平米房产。
由于被查封的房产中,包含了近250户商户与228户业主的利益,导致群体性上访事件屡有发生,特别是在2009年3月,商户业主共150余人集体上访市政府。
但对商户与业主的上访行为,中盛置业无力阻止。
“商户和业主都来找我们的闹,而我们的房产已被三家法院查封了,有心无力,解不了这个局。”钱江介绍,到目前为止,起诉总标的已经近4300万元,仅起诉的案件标的就已经远远超过周兴国与华欣线业公司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中2116万元债务总额。“这么多的债务让我怎么支付,况且很多债务是假的,我们再有钱也不能支持那些虚假债务吧。”
那么,钱江所说的如此巨额“虚假债务”是怎么形成的呢?
据介绍,华欣线业在接手浙江商贸城后,由于中盛置业原财务状况混乱,华欣线业与周兴国约定,为分清事非,股份转让后,中盛置业财务暂不交接,中盛置业2007年财务由周兴国负责,财务公章也未移交。
而周兴国正是利用这一段时间,伪造了大量借款协议。然后让债权人起诉至法院,知情人分析,周兴国通过这种手段,可以从中套取大额分成。
就在华欣线业与周兴国交接中盛置业时,还在周兴国的抽屉中发现了一份已经盖好公章、签名的借贷合同,金额高达1000万元,钱江说,周兴国还没来得及交给“债权人”,如果发现的晚了,他们还会用这份借贷手续再去起诉,“又是1000万元,让人直冒冷汗”。
中盛置业停止支付债务,部分房产被三地法院查封,业主和商户不断上访,华欣商贸城陷入混乱之中。
为了维护泰兴经济发展环境,2009年4月,泰兴市政法委牵头,由市公安局、法院联合组成了工作组来到杭州,与华欣控股、华欣线业召开座谈会,并达成一致意见,并明确:泰兴市政府协调支持尽快办理泰州中盛置业散户及华欣控股房产两证,同时,泰兴市政法机关加大工作力度,挤清与华欣商贸城有关债务纠纷“水分”及对周兴国有关问题侦查力度,并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至此,浙江商贸城的这场风波看似渐渐平息,似乎正在进入正常经营轨道。但事情并没有那么简单,中盛置业仍然接到了相关法院的拍卖通知。
对于华欣控股来说,他们是这一事件中最冤的一方,自己用真金白银购买的房产,因为周兴国的债务问题办不了房产两证,还要因为周兴国的债务问题被查封。
《小康》记者在采访中得知,华欣控股花7300万元购买的房产之所以被法院查封,是因为当地公安机关认定这7300万元并非是购房款,而是融资借款,所以上述24000平米的房产产权并非华欣控股所有,而是中盛置业所有,中盛置业欠的债务无法偿还,就应查封拍买其名下的房产(包括华欣控股已购买的24000平米)。
由此看来,华欣控股支付的7300万元是购房款还是融资借款就成了此案的焦点。
泰兴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大队长钱俊民称,经公安机关侦察认定,这笔钱是融资款,而不是购房款,其性质为“明为买卖,实为借贷”。
当地法院也是以此为根据,查封那24000平米房产的。
据了解,泰兴市公安局认为华欣控股和周兴国之间是借款关系,是依据当事人周兴国、介绍人伍宏林、孙曦、李科平,以及华欣控股代表冯坚等人的证言认定的。
“书证的效率要大于证人证言,这是很简单的法律常识。”江苏济恒律师事务所律师汪卫国告诉《小康》记者,商贸活动中的交易方式以合同为准,借款有借款合同,买卖有买卖合同,泰兴警方认为7300万元是借款,为什么没有借款手续?借款的利率是多少、借用多长时间,什么时候归还,怎么归还?这些都没有,就凭几个人的证言,怎么就能推翻白纸黑字的书面合同而认定这是借款呢?
“我也是当事人,7300万是我的钱,泰兴警方为什么不找我做询问笔录,而只听其他的人证言?”华欣控股董事长曹欣羊介绍,2009年初,泰兴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中队长刘小兵等人到杭州调查情况时,只找冯坚做了相关笔录,而没有找最关键的当事人曹欣羊做笔录。
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张梓太接受《小康》采访时称,其实这个案子很简单,华欣控股现在的购房行为已经完全形成了,不仅有合同,还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到当地行政机关备案登记,最关键的是已经实际交付了,而且实际使用了这么长时间,怎么能说这是融资呢?
“这本来是一个很简单的购房行为,现在却越来越复杂,有很多法外的因素参与进行,将来会有相关部门要为此负责的。” 张梓太说。
“退一万步讲,即便要查封也是查封中盛置业,为什么要查封我们华欣控股的房产?我们是案外人。”华欣控股董事长曹欣羊说。
江苏济恒律师事务所律师汪卫国告诉《小康》记者,华欣控股已经于2007年4月向中盛置业全额支付了涉案项下的购房款,后亦实际占有使用,中盛置业未能按约帮助办理房屋及土地权属证书,系其前任法人代表周兴国个人负债牵涉中盛公司所售涉案房屋被法院查封所致,华欣控股对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没有过错,因此,法院对华欣控股购买的房屋查封,实属不当。
汪卫国介绍,在此案中最不可思议的查封是盐城中院。
由于周兴国与蔡晶(系伍宏林司机)有一笔450万元的虚假借贷,蔡晶是江苏盐城人,所以在盐城中院起诉,并由盐城中院查封了华欣控股的房产。“公安机关已经查明,蔡晶的那笔债务是虚假的,盐城中院还要以伪造的借款手续来查封案外人即华欣控股的房产,这实在无法理解。” 汪卫国说。
泰兴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大队长钱俊民向《小康》记者证实,公安机关已经查明,周兴国与蔡晶在江苏盐城中院的450万元的借贷是伪造的。
2009年6月,泰兴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在对周兴国做询问笔录时,周兴国承认,他曾经承诺给伍宏林450万元中介费,但伍宏林知道自己不具备中介资格,无法合理收取这笔中介费,以出具借到伍宏林司机蔡晶450万元的借条的形式做了一套手续。
为了提借资金流向证明,周兴国通过曹宏寿找到银行的工作人员,先在电脑上空存450万元到蔡晶的个人银行卡上,再从蔡晶的卡上汇款450万元到周兴国的卡上,然后再以周兴国的名义取现金450万元,这样整个银行的账还是平的,其实是银行违规空转了这450万元,并没有实际交易发生。后来,银行的这名工作人员还因此事被处分。
周兴国还承认,蔡晶的450万元借条上连带责任担保单位泰州中盛置业有限公司的公章是盐城中院到泰兴执行的时候盖上去的。
“这是此案中最明显的错误裁定。”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张梓太介绍,首先,周兴国与蔡晶的所谓债务本来就是不存在的,警方已经查明,盐城法院为什么还要支持这笔虚假债务?第二,周兴国与蔡晶的所谓债务,连带担保方系中盛置业,华欣控股作为案外人,其全额付款、在房管处备案,并已经实际交付的房产,盐城法院为什么要查封拍卖?
为此,记者多次联系江苏盐城中院采访此事,但均被婉拒。
而此案中还有一个让人不解之处:周兴国称,蔡晶450万元借条上连带责任担保单位中盛置业的公章是盐城中院到泰兴执行的时候盖上去的,这里面莫非有什么玄机?
法律专家看不懂盐城中院的裁定,华欣控股董事长曹欣羊更是一头雾水:“如果因为之前周兴国的债务原因,被一家法院查封我还能忍受,怪自己当初投资不够谨慎,但同一个标的物被三家法院重复查封,这简直就是无理无法的“劫富济贫”。
目前,曹欣羊对自己的遭遇非常苦恼,多次到相关部门求助无果,现在是进无门,退无路。
这一事件,不仅仅让曹欣羊想起来就头痛,就连法律专家也颇为费解,外地客商更是谈此色变,而这一切,只有上述江苏三地执法部门才能解释得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