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洪辉
(上饶师范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江西 上饶 334001)
·科社新探·
如何发挥民间信仰在促进平民慈善事业中的作用
聂洪辉
(上饶师范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江西 上饶 334001)
民间信仰能对推进平民慈善事业和普及慈善理念起重要作用,信仰能促使疏漏的制度有效运作。民间信仰和慈善相关制度是推动慈善事业发展的“两轮”,信仰会影响相关制度的正义性,相关制度也会影响平民信仰的形成与发展。要使我国慈善事业快速健康发展,应该处理好主流意识形态与民间信仰的关系;重视慈善相关制度安排与民间信仰的融合;现代慈善理念与民间信仰的整合。
民间信仰;制度安排;平民慈善事业
所谓民间信仰,就是指那些在民间广泛存在的、属于非官方的、非组织的、具有自发性的一种情感寄托、崇拜以及伴随精神信仰而发生的行为和行动。它是在民众中自发产生的一套神灵崇拜观念、行为习惯和相应的仪式制度[1]。在美国,慈善事业蓬勃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宗教道德思想指引下社会的广泛参与。美国87%的人信仰基督教,许多人都把从事公益事业看做是对基督教道德原则的实践,能够获得极大的精神满足和快乐。在1998年,美国56%的成年人参加了志愿者工作,70%的家庭做了捐赠,平均捐赠额为1 075美元[2]。而中华慈善总会每年的捐赠大约75%来自国外,15%来自中国的富人,10%来自平民百姓。在美国所有慈善捐款中,85%的捐款来自公民个人。其实,在我国漫长的农业社会过程中,人们形成了鬼神崇拜、祖先崇拜和自然崇拜等民间信仰,它植根于广大民众中,并以求神、烧香拜佛为主要形式,相关的各种仪式也融入了民俗活动中,影响和支配着人们的日常生活。民间信仰在我国慈善事业中发挥过并仍发挥着重要作用。利用民间信仰开展慈善活动,是促进我国平民慈善的重要渠道之一。正如学者们所言,如何引导个人捐赠从零星、偶然的大额捐赠转向经常、小额的平民捐赠,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特别是社会成员积极参与慈善事业,是现代慈善事业发展的一个重要主题。
从我国开展的慈善活动看,主体是政府、官方半官方的慈善组织和民间组织。除此之外,还有处于隐性状态、以非正式方式存在的家族慈善和民间宗教组织,他们也是不可忽视的重要力量。当然,民间组织中也有些是宗教人士。可以说,政府和官方半官方的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受制度影响较大,相对而言,民间组织和家族及宗教组织开展慈善受信仰影响较大,并且我国古代传统文化中的慈善文化基本由民间信仰衍生而来。所以,笔者认为,制度(包括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和民间信仰是推动慈善事业发展的“两轮”,平民慈善受二者的影响特别是后者的影响较大,当然,正式制度也会影响建立在民间信仰基础上的平民慈善发挥作用的程度与范围,民间信仰的扩散也会影响到相关制度的设计和安排。反之,平民没有信仰,即使再完善的制度也不能得到很好的执行与遵守,所谓“徒法不足以自行”就是这个道理。信仰作为人们的价值追求,它也决定着制度的正义性,可以说信仰是隐性的制度,制度则是显性的信仰或价值追求。人们没有信仰会导致两种结果:一是贪婪,就是欲壑难填,为攫取利益不择手段、不计后果;二是社会焦虑,表现为道德缺失,缺少精神寄托,对社会的认同感低,放大困难和挫折感,注重短期行为缺乏从长计议的理性安排等。因此,涂尔干认为,如果社会规范仅仅对个体形成“外在”制约,而没有内化于个人意识并进而形成个体的自我反思和自我治理,社会就不可能稳固[3]。托克维尔也认为,在民主社会中,宗教构成了社会的道德基础,宗教为灵魂所指出的救赎与超越是社会和政治所不能实现的。宗教在惩戒制度中发挥重要作用是因为宗教对良心的更新和塑造往往是社会所无能为力的,人类制度虽然对行动和意志是有力的,但对于良心却无能为力[4]。有研究者也指出,在美国,定期参加宗教组织活动的人比其他人更珍视救助危困的价值,他们也往往更容易参加志愿活动和慈善活动[5]。美国宗教人士每年的捐款是世俗人士的四倍,担任志愿者人数高二倍。
在我国,传统慈善较为发达,比如家族慈善、宗教组织慈善等,这些类型的慈善在我国发挥且正在发挥重要作用。有些人之所以得出我国平民慈善水平低,慈善意识差主要是依据正式统计的民众捐款数量,但我国民众很多是通过非正式渠道捐赠的,特别是在广大农村地区,更为重要的是,慈善方式不仅仅包括捐款,还包括义工和精神抚慰。否则,我们很难理解为什么在汶川地震和舟曲泥石流中广大民众的慈善热情。
目前,我国由于相关制度方面的制约和慈善组织公信力差等导致了平民捐赠水平低,因此,根据捐赠数量和捐赠人数的多少不能得出民众慈善意识差的结论,即捐款数量或捐赠人数的多少与平民慈善意识二者之间没有必然的逻辑联系。同样,即使平民捐款的数额大和捐赠人数多也并不能得出平民慈善意识强的结论,因为也有可能是被迫捐赠,或被索捐逼捐的结果。这些结论需要深入现实调查,而不是在书斋中就能推断出来的。
根据以上分析,笔者构建了一个民间信仰、制度安排和平民慈善事业相互关系的基本理论框架(如下表所示):当然应该作出说明的是,此表中的制度包括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
首先,民间信仰和慈善相关制度是相互影响的,信仰会影响相关制度的正义性,相关制度也会影响平民信仰的形成、发展与扩散。
其次,民间信仰和相关制度都会影响人们的慈善理念和慈善意识。民间信仰会促进平民慈善理念和意识的形成与发展,正义的制度也会促进人们的慈善理念与意识,反之,会制约人们的慈善理念与意识。
再次,平民慈善意识和理念会促使慈善行为的发生。
最后,相关的制度也会直接促使民众慈善行为的发生,但最常见则是强制性的捐赠,制度约束下的被迫行为,而非出于本意。
我国平民慈善事业,如果处理好了以上关系大有可为。我国宗教信徒众多,其性质模糊,但民间信仰发达则是不争的事实。农民家中都供奉着祖先牌位,还有各种庙宇,这些庙宇混合了各种宗教,身份难辨,也无需分辨,在某些乡村庙宇中,即使庙祝也搞不清他们到底属于哪个宗教,比如,到华山和普陀山朝圣的与旅游的人数以百万计。因为这样的信仰具有非式性和组织松散等特点,他们开展慈善活动常常没有也难以计入官方数据。
当然,民间信仰在慈善活动中并不是尽善尽美,比如,有时带有迷信或巫术色彩,地域性较强而被学者认为特殊主义取向的关怀应该被普遍主义的现代慈善理念所取代。但是,必须在此厘清几个问题,否则会影响民间信仰在慈善活动中积极功能的发挥。
1.正确处理主流意识形态与民间信仰的关系
在民间信仰基础之上的组织常常受到地方政府的干预,地方政府会以迷信和影响社会稳定为由限制村干部支持这类组织的活动,对民间信仰组织的防范态度也可以解释其他民间组织难以取得合法身份的状况。毋庸置疑,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人们的意识形态已多元化,但并不会给主流意识形态带来太大的挑战,更不会影响社会稳定,以慈善为目的的组织不但不会有这样的消极影响,还会对社会起积极作用。因为建立在民间信仰基础上的组织,不像其他社会团体具有一定的阶层特征或群体特征并以维护自身利益为目标,民间慈善组织汇集了各阶层或多群体的成员,并且是以利他或纯粹的信仰为目的。多阶层特征决定只有慈善是共同的目标,其他方面相似性差和较强的非政治性,利他的特性则决定他们的主张是从善如流,因此,阶层多元化和利益多样性特征决定慈善组织为自身利益而走上街头的可能性极小,建立在慈善基础上的民间信仰不可能挑战主流意识形态。相反,对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稳定功能。正如刘少杰指出的,持中国意识形态不安全观点的人主张严防入侵,以抵制和排斥的手段固守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健康,这于事无补。正确的态度是,使主流意识形态符合社会经济发展这个人类最根本要求,使官方坚持的和百姓信守的那些意识形态能支持人们开展有利于社会健康发展的社会实践,各种社会意识形态能够存异求同地沟通对话,为思想文化的和谐与繁荣提供一种健康向上的价值信念基础[6]。笔者认为,在对待民间信仰时,正确的态度是使主流意识形态在竞争中取胜,而不是在封锁中垄断。
引申开来,对外来宗教如基督教等这种具有扩散性特点的民间信仰组织开展慈善活动,最好不要过多限制,关键是注意引导和规范,外国教会在中国慈善事业中曾经起过的作用值得重新思考并挖掘其积极意义,也有些学者已经在做这方面的研究[7]。
2.重视慈善相关制度设计与民间信仰的融合
民间信仰组织开展慈善活动的良性运作的成功之处是,保证了人人参与,每个人有充分的知情权,自由表达自己的同情,促进了制度运行的有效性,人们遵守最基本的道德等。目前,我国慈善的相关法律、管理体制及开展慈善活动的运作机制的某些方面常与人们的这些价值追求相背离。在监督十分严格的情况下,仍然会出现在汶川地震中帐篷被城市中权势人群所用,慈善机构购买物品的价格出现争议和民众捐款被随意使用等情况。这些违背捐赠人意愿的现象严重阻碍人们慈善理念的形成和参与慈善活动的积极性。制度的设计和安排应该同特定文化观念、社会习俗及价值准则密切相关[8]。而后者又与人们的信仰与价值追求密不可分。
慈善的管理体制、相关的制度设计和运作机制应该反映人们的价值追求,如果两者之间出现的反差,那么,人们慈善理念的形成及平民慈善将成一句空话,慈善活动的开展也将举步维艰。比如,北京曾经规定在春节期间禁放烟花,因为和人们过春节的习俗难以相容,违反的人越来越多,现在只能改为限放,就能充分说明问题。因此,学者们指出的我国慈善制度和管理体制等问题应该得到充分重视,并加以改进,让人们相信他们有能力参与慈善活动并为慈善事业作出贡献。只有这样,人们才会积极参与其中,并信任和遵守相关规定,使相关制度执行更加有效,推动平民慈善,形成良好的社会慈善氛围,进而为政府慈善和企业慈善的发展起促进作用。
3.现代慈善理念与民间信仰的整合
目前,大部分民间信仰组织开展的慈善活动具有封闭性和狭隘性特点,只限于特定人群和地域,不具有所谓的现代慈善理念。当然,这和其经济实力及组织的地域性和非扩散性有关。要使这些民间信仰组织发挥促进平民慈善的作用,除认识上的障碍之外,还需要政府和社会在实践中给予支持,使之超越特殊主义取向,重要方式是增加他们在慈善活动中的参与度,尊重捐款人意愿。人们没有参与感就会产生疏离感和不信任感。让平民参与到慈善中来,还可以使人们更了解慈善工作,理解慈善工作的困难,而不会用理想状态或理想标准来评价现实的慈善工作,也更容易推进平民慈善事业的发展。
[1]钟敬文.民俗学概论[M].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1998.
[2]孙倩.美国的慈善事业[J].社会,2003,(6).
[3]孙帅.神圣社会下的现代人[J].社会学研究,2008,(4).
[4]崇明.民主与社会改革:托克维尔论社会问题[J].社会学研究,2008,(2).
[5]黄剑波.福利慈善、社会资本与社会发展[J].广西民族研究,2005,(4).
[6]刘少杰.新形势下社会意识形态转型[J].学习与实践,2009,(5).
[7]周东华.公共领域中的慈善、福音与民族主义——以近代杭州麻风病救治为例[J].社会学研究,2010,(3).
[8]文军.制度建构的理性构成及其困境[J].社会科学,2010,(4).
C912.6
A
1008-8520(2011)02-0039-03
2010-12-16
江西省高校人文社科课题
聂洪辉(1973-),男,江西丰城人,副教授,硕士。
[责任编辑:赵延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