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广胜,韩 炜
(1.山东体育学院研究生部,山东济南 250102;2.山东体育学院科研处,山东济南 250102)
竞技运动项目制胜规律的探讨
——以摔跤项目制胜规律研究为例
刘广胜1,韩 炜2
(1.山东体育学院研究生部,山东济南 250102;2.山东体育学院科研处,山东济南 250102)
运用归纳与演绎的方法,讨论了制胜规律的内涵,结合摔跤项目分析了制胜规律的研究思路,以及研究制胜规律需要处理和解决的几种关系问题,以期为竞技体育项目制胜规律的研究提供理论指导和方法学借鉴。
竞技运动;制胜规律;摔跤
哲学认识论指出,对于“概念”、“涵义”等抽象事物的认识,要用联系的观点和发展的眼光去看待和把握,否则就难以想象、表达、测量和描述这件事物[1]。因此,在研究制胜规律的具体涵义时,我们应当首先了解:什么是制胜?什么是规律?一般认识论是如何确定的?具体到运动项目又是怎样界定的?这有助于我们更深入地把握竞技运动项目制胜规律的内涵。
“制胜”一词,过去多用在兵学范畴之中,意指:“制服对方以取胜”。《孙子虚实》:人皆知我胜之形,而莫知吾所以制胜之形。宋朝陈亮《酌古论崔浩》:天下有奇策者,运筹于掌握之间,制胜于千里之外[2]。《现代汉语词典》中的解释,“制胜”是指“取胜;战胜 ”,如“出奇制胜 ”、“制胜敌人 ”;《辞源 》中“制胜 ”是指“制服对方以取胜”。从中我们可以较为明确的得出制胜的含义,即战胜对手,取得胜利。
哲学上认为,“规律”是一种关系,是事物内部的本质联系和发展的必然趋势,事物之间的联系和运动构成规律[3]。在竞技体育中,“规律”是指:在竞赛规则的限定下,运动员在训练和竞赛中必须遵守的基本的、客观的准则。
根据对“制胜”和“规律”定义的理解,认为制胜规律应当包括两层含义:第一,是在特定的条件下战胜对手;第二,是战胜对手所需的各个环节或者因素之间的本质联系。我们倾向于运动训练理论对制胜规律的定义:“在竞赛规则的限定内,教练员、运动员在竞赛中战胜对手、争取优异运动成绩所必须遵循的准则[4]。”制胜规律的组成包括两个方面:其一是制胜因素;其二是制胜因素之间的本质联系。
从目前国内各个项目提出的取得突破关键技术问题来看,都提出了项目制胜规律研究的需求。制胜规律是竞技实践中最基本、最重要的原理,直接影响到训练工作的方向和工作的重点选择。我国优势运动项目保持长盛不衰的主要原因是能够准确把握项目特点和项目的制胜规律。
在竞技体育运动中,比赛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赢得比赛[5]。摔跤作为竞技体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毫无疑问亦是围绕着取胜这一目的展开的。我国摔跤项目竞技水平不断提高,并逐渐成为我国的潜优势项目,较过去相比有了一定的进步,但相对国际摔跤运动的发展趋势与速度,还是有些滞后。从 2008年奥运会后举办的各项国际比赛看,国外高手云集,水平甚高,我国在各级别的国际性比赛中均没有实现重大突破。意识到制胜规律是关键性问题,因而对其研究就越显它的重要性与紧迫性,及早探寻与掌握,不仅对我国竞技运动的发展有快速有力的推动作用,而且还有助于在较短时间内使摔跤项目水平迅速提高。
因此,对竞技运动项目制胜规律的研究,有助于项目的持续发展,为有效备战 2012年奥运会,取得更好的成绩提供针对性的参考和借鉴,同时亦丰富对竞技体育项目运动理论的研究。
要研究项目制胜规律,首先要确定研究的思路。研究思路是一个方法学问题,目前,对一些项目制胜规律的认识和把握,大多采用社会学方法范畴中的调查法,通过查阅文献、专家调查及观察等具体方法去收集、了解现有的资料,经过总结和归纳,得出有关结论;有的沿用哲学中的辩证法思想,从敌我双方、攻守矛盾的分析中提出制胜的关键;也有一些借助自然科学中常用的实验法,通过指标筛选来确定,并应用到训练中进行试验,检验训练效果,逐渐摸索项目的制胜规律。这些思路发挥了应有的认识和先导作用,推进了运动成绩的不断提高,贡献明显。但是总体来看还是比较笼统,针对性不是很强。认识项目的制胜规律,应该从决定运动员比赛成绩的影响要素入手。运动训练理论指出,运动员自身竞技能力及其发挥、竞争对手竞技能力及其发挥以及比赛规则是决定运动员比赛成绩的三大要素。
首先,从自身竞技能力及其发挥方面入手。在竞技运动中,运动员获得比赛胜利的一个最根本的条件就是自身的竞技能力要胜出对手,这也是我们最可以控制和把握的一个方面。影响运动员竞技能力形成的因素以及对竞技能力提出的要求,也就是我们需要重点研究的制胜因素。
在摔跤项目制胜规律的研究中,我们从我国摔跤项目的发展过程、技术风格、影响制胜的因素、竞技能力特点以及比赛中的表现等几个方面,展开深入的分析和探讨,了解我国摔跤运动员在竞技能力方面的优势和不足,总结其体能、技能、战术、心理及智能等构成要素的特点。
表1 我国女子自由跤运动员竞技能力特点情况
其次,竞争对手的竞技能力及其发挥对比赛结果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研究利用该要素时,要把研究项目与当前世界比赛潮流相结合,运用观察、专家调查等研究方法,分析当前高水平比赛运动员竞技能力特点,总结运动员比赛中的制胜因素。
表2 女子摔跤强国高水平运动员主要特点一览表
表3 2008年北京奥运会女子自由跤各级别冠亚军竞技特点一览表
同时,把握比赛规则特点,关注竞赛规则变化对制胜因素的影响,寻找在竞赛规则的限定下,决定运动成绩的相关制胜因素。如 2009年国际摔联对古典跤规则进行了修改,每局比赛由过去前一分钟站立摔、后一分钟两个三十秒跪撑摔,修改为前一分半钟为站立摔、后三十秒为跪撑摔,规则的改变使得站立摔的时间增加,导致了古典跤制胜元素的变化,表现在站立摔的技术动作、体能储备、分配和节奏变化的变化。
由于摔跤项目的复杂性,影响制胜的因素不是单一的,而是由诸因素有机组合而形成的一个“群”。我们从决定摔跤比赛运动成绩的三个主要因素入手,在对相关专家、教练咨询、论证的基础上,将影响摔跤项目制胜的因素高度概括为:“快、变、连、全、稳、绝”,这几个字较完整地概括了摔跤项目制胜因素中体能、技能、战术、心智及规则等方面的全部要求。具体情况见下表。
表4 摔跤项目制胜因素表
寻找出影响竞技运动制胜的因素后,对其分析并去发现这些因素之间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就是对项目制胜规律的探索。
例如,比赛时,运动员的身体姿势、技术动作、身体重心、移动轨迹等都处于快节奏的动态变化之中,每一个技术动作都要在步法快、身法快、发力快的要求下进行,因此,“快”是制胜因素的核心要素,而摔跤动作变化多样,单个动作种类繁多,具体运用时,动作再快速,如果不能熟练变化运用,也不会取得理想的成绩,关键要做到“变”和“连”,只有这样才能体现“全”的价值,也会发挥出“快”的特色。根据以上分析,我们初步提炼出,快速完成单个或连续动作的能力是摔跤比赛制胜的核心这一规律。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原理[6]告诉我们: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是辨证统一、相互关联的。普遍性寓于特殊性当中,并通过特殊性表现出来,没有特殊性就没有普遍性。这一原理要求我们在实际工作中,要处理好一般与特殊的思想方法。
在认识制胜规律时首先要全面认识项目的普遍规律,其次才是特殊规律。
普遍规律是前提。是一个项目存在和发展的环境和条件,是竞技体育的一般规律[5]。要提升运动员参赛的核心制胜能力,需要广泛研究和分析项目普遍存在的一些特征和规律。只有全面了解和分析一般规律,才能做到“先见森林、后见树木”,也有利于在研究过程中不至于迷失方向。
特殊规律是关键。只有细化特殊规律才能提高专项竞技制胜的概率。认识特殊规律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一是从竞技能力构成的整体性上把握,竞技能力作为一个有机的整体,经典的“剥洋葱”模型可以清楚的表达竞技能力的决定因素及其相互关系;二是从竞技能力主导因素上把握,主导竞技能力是本项目参赛起决定作用的主导因素,必须首先抓住;三是从运动员优势与特长上把握,针对运动员的个体情况和个体特征,挖掘特殊规律。
一般规律和特殊规律,两者是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研究过程中,需要我们从项目的一般规律出发,从特殊规律入手,才能不断提高训练效益,逐步接近项目制胜的核心。
田麦久在《竞技参赛理论》[7]中指出,竞技体育行为链在时间维度上前后衔接着选材、训练与竞赛三个基本的环节,每个环节各有不同的任务。关于如何选拔出具有优越的遗传性竞技潜能的少年儿童的研究成果,构成了运动员选材的理论体系;关于如何提高运动员竞技能力水平的研究成果,构成了运动训练的理论体系;关于如何在比赛中发挥运动员已经获得的竞技能力的研究成果,则构筑起竞技参赛的理论体系。
竞技运动中,人们在不断研究、构筑选材、训练、参赛理论体系的过程中,逐渐摸索出运动员、教练、管理、科研、医务及其它人员在各环节必须遵守的一些基本规律,从而衍生出竞技运动的基本规律,包括选材规律、训练规律、参赛规律。
竞技运动基本规律中训练规律、参赛规律是客观统一的。训练规律既是训练指导规律,也是训练活动的行为准则,具体是指决定、指导、规范所有训练内容和训练行为的一种理性认识[3]。参赛规律是指参赛主体针对特定比赛进行直接准备、参加比赛及赛后总结过程中为制胜对手、取得优异成绩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它揭示参赛准备活动与夺取比赛胜利之间的内在联系。
训练规律与参赛规律既有联系又有区别。训练规律是参赛规律的依据,参赛规律是训练规律的体现和保障,两者不可分离。
竞赛规则是人类根据人体竞技运动和人类社会行为的规律,所制定的竞赛中的行为规范。“规则就是规律”这句话对很多项目来说都是有一定道理的。
以古典式摔跤项目为例,2008年奥运会以后,古典跤在原有滚桥技术的基础上,增加了“连续滚桥可以得分”规定,使得比赛更加激烈,观赏性更好,滚桥技术快速连贯、衔接变化成为古典跤发展的主流方向。项目规则的规定及其变化,规定着项目制胜规律,同时亦规定了不同项目的竞技制胜能力。如短跑专门比速度、射门专门比准确、举重专门比力量等、集体项目还有彼此配合等问题。竞技制胜能力直接受项目规则的规定与制约[3]。规则的任何改变,都会因此改变专项所需的竞技制胜能力。因此,探索项目的制胜规律,必须从竞赛规则入手,根据竞赛规则的规定以及变化,自身的运动形式和能力分析现有规则的限定,是达到制胜对手目的必然途径。
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论指出,认识具有相对性和绝对性,是绝对性和相对性的统一。唯物辩证法告诉我们,任何事物都是处在运动之中,绝对静止的事物是不存在的。诚然,项目的制胜规律同样也处在不断的动态变化之中,我们对制胜规律的认识也是绝对性和相对性的统一。当前,我们对摔跤项目制胜规律的提炼,是现阶段教练员、运动员比赛中制胜对手必须遵守的准则,在其所适应的范围内是不可否定的。但是随着竞赛规则的演变、项目发展的方向和趋势、技战术的发展以及运动员竞技水平的提高,影响摔跤项目发展提高的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会发生改变,制胜对手的规律也会改变,因此,对摔跤项目制胜规律的认识也具有相对性的一面,我们无法穷尽它,对制胜规律的认识和研究有待更深入、更具体的研究。这就要求教练员不断地探索和发现项目的新特点、新趋势、新变化,在动态之中把握项目的制胜规律,从而不断地调整和修正训练观念,变更训练计划,创新训练方法,合理安排运动负荷,灵活处理赛、练关系,只有这样,才能在竞赛中始终立于不败之地。
[1]李志才.方法论全书[M].江苏:南京大学出版社.1995.
[2]陈学凯.制胜韬略[M].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1992.
[3]邓运龙.运动训练的科学与艺术 [M].北京:中国教育文化出版社,2009.
[4]体育院校通用教材.运动训练学 [M].北京:人民体育出版社,2000.
[5]李晔等.竞技体育与奥运备战重要问题的研究[M].北京:北京体育大学出版社.2007.
[6]肖前.辨证唯物主义原理[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0.
[7]田麦久.竞技参赛理论[M].北京:人民体育出版社,2010.
On laws of winn ing for competitive sports
L IU Guang-sheng1,HAN Wei2
(1.Shandong Research Center of Sports Science,Jinan250102;2.Shandong Institute of Physical Education and Sports,Jinan250102,China)
Laws ofwinning refers to the objective principle forwinning opponent and achieving good results under the rules of the game. It discussed the substance of laws of winning by induction and deduction in this study.Combining with researching the laws of winning of wrestling,we made an analysis of the training thoughts for researching the laws ofwinning and the key relationship which should be resolved,so as to provide the methodological instruction. It provided a theoretical and methodological reference guide for the laws ofwinning in competitive sports.
competitive sports;laws ofwinning;wrestling
G819.1
A
1009-9840(2011)01-0001-04
2010-11-10
国家科技攻关计划课题《我国竞技体育潜优势项目取得突破的关键技术研究》(课题编号:2006BAK37B01)部分内容。
刘广胜 (1986- ),男,山东临沂人,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力量与体能训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