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鹏
一、青海“花儿”文化的历史渊源及发展现状
“花儿”是流传在西北五省(区)的经典民歌,由汉、藏、土、回、东乡、保安、裕固、撒拉等九个民族共同传唱。我省河湟地区为其主要起源和传唱地,历史悠久,曲令众多,歌手辈出,且高原特色突出,与宁夏、甘肃等地的“花儿”有着明显区别,被称作“青海花儿”。史料记载,“花儿”在明代就已唱红,距今至少有六百年的历史。据不完全统计,流传于我省的“花儿”曲令有二百多种,居西部五省之首。每年农历“二月二”起至“中秋节”长达半年多的时间里,河湟地区的“花儿”演唱活动此起彼伏,有着广泛的社会影响和深厚的群众基础。我省老爷山“花儿会”、丹麻土族“花儿会”、瞿昙寺“花儿会”、七里寺“花儿会”已被国家列入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联合国文教卫组织已将“花儿”列为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
青海是“花儿”的故乡,是我国西北研究、编创、传唱“花儿”较为全面和成熟的地区。已故的中国“花儿”王朱仲禄先生就是青海“花儿”杰出的传承人,由他编创、传唱的《上去高山望平川》、《花儿与少年》、《雪白的鸽子》等“花儿”已成为经典名曲,享誉国内外。据调查,省内现有国家级传承人5名,省级传承人14名,获得过地市级以上大奖的在册歌手300余名,其中,在省内外颇具影响力的歌手50余名。经过多年的传承与发展,“花儿”演唱活动已广泛传播到除玉树、果洛两州之外的我省所有州地市,成为各族群众日常生活中的大事、盛事。
“花儿”作为人类重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西北广大人民群众共同的精神财富。发扬光大“青海花儿”,把它打造成青海省最具代表性和认同性的知名文化品牌,是长期以来省内外“花儿”达人的共同心愿。因此,多年来,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关心与支持下,本着“传承、发展、创新、出彩”的原则,各地利用“六月六”等群众自发传唱“花儿”的民俗活动作为有效载体,连续创办七期“西北五省(区)优秀歌手“花儿”演唱会”,为“花儿”的传承和发展起了积极的作用。也为西北地区歌手搭建了相互交流、学习的平台,培养了一大批在省内外具有影响力的歌手,夯实了群众基础,储备了雄厚的“花儿”资源,“花儿”已逐步成为宣传青海特色文化的金色名片。
为使“花儿”成为品牌,向更高层次推进,近几年,由青海省文化馆牵头,筹措资金编著和正式出版了《青海花儿论集》、《青海花儿选》、《青海花儿·创作歌曲集》等6本著作。同时,有关部门还利用“演唱会”这个平台,先后举办由五省(区)学者、专家、歌手参加的研讨会五次,达成了诸多共识,在社会和业界产生了广泛影响。
目前,打造“青海花儿”品牌工作,已呈现出以应用研究和学术研究并举,理论研究和演唱实践结合的新局面;“花儿”演唱人才辈出,风格多样,百花齐放,“青海花儿”的地方和民族特色,开始受到重视,逐步得到彰显;从形式到内容,从成果到阵容,呈现出崭新的面貌,引起了省内外的普遍关注。
打造“花儿”品牌是一个艰辛、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界方方面面坚持不懈的关注和支持。“青海花儿”能发展到今天的规模和态势,产生如此大的社会影响力,首先,得益于青海经济社会的发展,得益于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其次,得益于具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和热爱公益事业的企业家们的鼎力相助;再次,得益于各民族的认同和呵护,得益于社会各界的共识与支持,也得益于致力于这项事业的专家、学者和群文干部的辛勤和努力。只要全省上下形成共识与合力,将其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狠抓落实,相信在不远的将来,“青海花儿”一定能够焕发出更加夺目的光彩,为青海地方特色文化及旅游业的大发展,显现出“大美青海”独特的魅力。
二、“青海花儿”文化要提升和发展成为一张文化王牌还存在如下几个问题
(一)“青海花儿”文化的原生态魅力正受到较大冲击,其传承与创作后继乏人,人们的“花儿”观念亟待更新、解放。
作为一种民歌,“青海花儿”的艺术价值和独特魅力就在于:1、自由奔放、幽默机智、喜闻乐见的民间演唱形式;2、内涵深厚、外延广泛、包罗万象,通俗与高雅相得益彰的唱词;3、极具高原民族多元文化特色,经典优美、风格众多的曲令;4、贴近群众、贴近现实生活的艺术风格。这些特点是“青海花儿”通过几百年的演化形成的最基本、最重要的艺术特质。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青海花儿”赖以存在和传承的生产和生活环境正在逐步改变,于此相适应的人们的生产、生活观念以及审美取向也在悄然发生着变化,这给“花儿”的传承与发展带来了不可避免的冲击。在这种大的社会变革过程中,如何积极应对,引导像“花儿”这样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能够继承传统,不断创新,与时俱进是当前我省“花儿”文化面临的新课题。
另外,受传统观念中关于“花儿”是野曲,不能登大雅之堂的束缚,一些人尚未完全摆脱地方文化虚无主义的认识,民间部分群众认为“花儿”是粗俗文化,而这些认识又影响到许多领导对“花儿”的态度。改革开放30多年来,这种状况虽有所改善,但人们的陈旧观念没有得到彻底的改变。很多人喜欢“花儿”,却不能理直气壮地像唱歌曲、唱戏曲那样尽情演唱;很多“花儿”艺人得不到社会的认同和扶持;文化部门缺少“花儿”精品节目;“花儿”的演唱依旧停留在自娱自乐、自生自灭的状态,未能真正把它作为青海独具魅力的“非遗”文化资源看待,因而未能产生应有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花儿”文化资源与市场之间缺少环节,政府高层对花儿文化尚无定位,“青海花儿”难以形成大气候。
一种文化资源要与市场接轨,需要很多中间环节,而这些环节的设定和架构,如果离开了各级政府的引导和支持,是不可能做到的。正是因为多年来我省各级政府,特别是省级高层对“花儿”文化的认识缺位,办法不多,力度不大,“花儿”文化一直只停留在“民间状态”,既形不成经营性产业,又得不到社会公益性事业补贴,因此,不管是演唱艺人还是创作、研究人员,都因经济利益得不到体现,而只能扮演“业余爱好者”这样一种较为尴尬的角色。这就直接影响了“花儿”艺人队伍的壮大、“花儿”创作和研究成果的取得,最终影响到“花儿”文化品牌的打造和“青海花儿”文化向更高层次的迈进。
虽然,因为“青海花儿”独有的魅力和广泛的群众基础,近年来,我省部分县、乡在“花儿”品牌的打造方面取得了一些进展。但是,作为西北地区最受群众欢迎、人气最旺的民间文化艺术,如要令其成为我省特色文化品牌和金色名片,做得更大、更强、更高,各级政府,特别是省级政府部门尚须将其作为加强民族团结、构建和谐社会的纽带、宣传“大美青海”不可缺少的重要元素和旅游文化的重要内容等层面进行提升和定位,唯有如此,“青海花儿”才有望像东北“二人转”那样,真正成为西北高原的一朵金花,体现出其应有的文化价值、社会价值、经济价值,放射出灿烂夺目的光彩。
(三)“花儿”文化品牌正被西北各省争相抢夺,在关注、造势、收效诸方面我省已处于劣势,形势逼人。
由于“花儿”的传唱历史悠久、分布区域广泛、民族认同度高以及曲令独特优美、群众基础深厚等优势,自上世纪五六十年代起,“花儿”就已经引起有关人士的重视,并在传唱、创作、研究等方面取得较大突破。改革开放以来,许多有识之士在把“花儿”作为民间艺术进行挖掘的同时,看到了其所潜在的市场利益,由此,一场“花落谁家”的争夺战便悄无声息地拉开了序幕。也由此,在文化界有了“花儿品牌在宁夏”、“花儿研究在甘肃”、“花儿演唱在青海”的说法。时至今日,由于宁夏、甘肃甚至新疆对“花儿”的重视程度空前高涨,动辄以千万元资金的投入进行打造,因而“花儿”品牌在这些省区大放异彩,以至于在省外有了“花儿”是“宁夏民歌”、“回族民歌”的论断。甘肃省早已把“花儿”写进小学课本、请进了大学讲堂,他们还甚至把《花儿与少年》的知识产权注册到了他们的名下。而在我省,“青海花儿”依然只是以一种“野曲”的名分,填补着老百姓茶余饭后的一点娱乐情趣。因为尚未引起决策层的足够重视,得不到政策、资金方面的支持,因而“青海花儿”始终徘徊在青海主流文化的边缘地带,徘徊在“大美青海”主题框架的“田间地头”,因此,有“花儿”研究者概言,如果我们再不奋起追赶,过不了几年,“花儿”将真的与青海无关了,我们丢不起这个人啊!
三、对策及建议
(一)尽快进行“非遗”文化保护的地方立法,依法保护与传承“花儿”文化。在艺术院校增设“花儿”艺术专业,在中小学素质教育中增加“花儿”文化内容,增设学习课时。鼓励在大学校园中成立“花儿社团”,增设“花儿”选修课程,从而使“青海花儿”文化教育普及化、经常化。与此同时,省内媒体,特别是像《青海日报》、青海电视台等主流媒体要增设“花儿”栏目,要对“花儿”活动、“花儿”作品、“花儿”人物给予报道和刊发。以尽快转变人们的“花儿”观念,营造良好的“花儿”氛围。
(二)要将“青海花儿”作为特色文化项目写进省委“文化产业发展”规划中,省政府要列出“青海花儿”文化专项资金,各级政府要像打造“环湖赛”一样打造“青海花儿”,要像研究“格萨尔”一样研究“青海花儿”,要像对待“工艺美术大师民间工艺师”一样对待“花儿”艺人,使“青海花儿”文化真正发挥出应有的经济、社会、文化效益。要努力构建和疏通“花儿”文化与旅游业的结合机制,让“花儿”为旅游业插上腾飞的翅膀,同时也使“花儿”在旅游业发展中得到传承保护。
(三)根据“青海花儿”发展现状,以文化厅现有文化艺术研究所为基础,成立“青海花儿文化研究所”,下设“青海花儿艺术学校”和“青海花儿艺术团”,健全机构,加快发展。另外,可将“花儿”研究会挂靠在文化厅,理顺体制,这样既可兼顾“花儿”研究工作,也可开展“非遗”保护的日常事务。
(四)建议文化部门对我省“花儿歌手”及传承情况进行一次全方位的调查,挖掘和发现更多的优秀歌手。对“花儿”演唱传人、优秀“花儿”歌手、“花儿”会场等进行全方位的归类整理,建立优秀歌手档案和音频、视频资料库。在全面调查的基础上,对优秀歌手、传承人、重点“花儿”乡村、重点“花儿”会,争取列入各级非物质文化保护名录,加以重点保护。建立老爷山、互助丹麻、瞿坛寺、七里寺四个主体“花儿”会场,有计划、有目的地进行重点保护,构筑起科学、系统的“青海花儿”原生态保护机制。
(五)以现有资源和研究人员为基础,尽快建立一支高素质的“花儿”研究、保护、搜集、创作队伍。要建立激励机制,对做出显著成绩的专家学者给予奖励,给民间“花儿”歌手和传承人评定相应职称等级,并给予一定的经济扶持,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要加强“花儿”文化交流、协作工作。利用“花儿”会邀请省内外专家学者到现场进行采风、交流和研究,以期改进保护思路、创新运作模式、壮大“花儿”队伍、扩大“青海花儿”影响。
(作者单位:平安县政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