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食品药品检验所 甘盛 施晓光 吴超权
欧洲食品和饲料快速预警系统简介及对我国的启示
■广西食品药品检验所 甘盛 施晓光 吴超权
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关系到社会稳定与经济发展。目前我国的食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还不够完善,食品安全质量与发达国家有一定差距。欧盟国家在食品安全控制方面起步很早,逐步建立了欧盟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其中欧洲食品和饲料快速预警系统(Rapid Alert System for Food and Feed, RASFF)起步较早、组织严密、法规健全,对我国食品安全风险与快速预警网络的建立有重要参考价值。
为更快应对各成员国因食品或饲料引起的安全问题,欧盟1979年建立了食品和饲料快速预警系统(RASFF),为各成员国政府提供了交流食品与饲料风险信息的工具。
系统网的成员包括欧洲委员会(European Commission, EC)、欧洲食品安全局(European food safety authority, EFSA)、欧盟所有成员国以及欧洲自由贸易联盟(European free trade association, EFTA)内的三个国家,即冰岛、挪威与列支敦士登。欧洲委员会与欧洲食品安全局负责系统管理与对食品安全相关信息的收集和分析,并发布预警系统警报和承担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工作任务。自2009年起,瑞典加入该系统并对进入欧盟的食品承担控制其安全的责任。目前瑞士也承担了RASFF控制动物源食品安全的职责。
欧洲食品和饲料快速预警系统概览与我国目前情况的比较
2002年,欧盟《通用食品法》开始实施,RASFF也随之成为欧盟食品安全监管的核心工具。当某一成员国发现严重危害人类健康的警报时,应立即通过该预警系统通知欧洲委员会,委员会则迅速将该信息传递给各成员国。通报制的采用是RASFF最有效的方法。
目前我国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各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已经初步实现对食品生产日常抽查的数据进行采集、处理、分析,基本实现了对全国食品生产加工领域整体状态的动态评价与对全国性、区域性、行业性食品安全问题的汇总,以及按食品安全危害程度和发展趋势对安全问题进行准确定位和对报告进行快速分析。但我国《食品安全法》刚颁布不久,机构协调、标准整合等工作还在进行中,除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系统外,其余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及对接工作刚刚起步。总的来看,我国的食品快速预警体系仍处于建设阶段。
欧洲食品和饲料快速预警系统的运行模式
当食品与饲料监管链条上出现危及人体健康的风险时,RASFF立即作出反应,确保成员国与委员会之间信息能快速有效地交流。所有RASFF成员国均保证系统24小时运行以确保紧急通告能在最短时间内发出、接收和及时得到回应。
工作网内其中一个成员发出与食品或饲料有关的对人体有严重危害的风险信息时,此信息会被立即通告欧洲委员会,委员会旋即将此信息通告工作网内的所有成员。
在不违反欧盟其它法律的前提下,成员国应立即向委员会通告以下内容:
1、停止销售问题产品并召回:监管部门采取的任何措施皆为限制有问题的食品或饲料投放到市场内,一旦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求尽早中止有害食品的流通并紧急召回市场上已流通的食品或饲料,及时控制事态,以保证公众安全;
2、食品安全监管方案:食品安全的监管部门参考专业人员提出的建议,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监管方案,以加强对食品生产各环节的监控,并促使食品生产企业增强质量控制意识,同时设置食品与饲料投放市场的准入门槛,从而杜绝不安全的食品上市,保证公众健康;
3、对入境食品的监管:食品或饲料监管人员对入境欧盟的食品进行抽样,并从实验室获取检验结果,来确定产品是否合格、是否需要在系统内通告。相关机构判断问题的严重程度并报告本国的RASFF联系点。本国联系点经确认后认为如有必要,使用固定格式的表格填写RASFF通告,并附上货单、收货公司单、分析报告等相关材料,呈交至欧洲委员会,并提出具体的处理意见。
欧洲食品和饲料快速预警系统的通告分类
图1 欧洲食品和饲料快速预警系统的运行模式
1、警报通告(红色正八边形):表示被确认有风险的食品或饲料已投入市场,成员须立即采取行动。
2、信息通告(黄色倒正三角形):表示食品或饲料已被确认有风险,但尚未到达市场,成员不需立即采取行动。
3、边境退回通告:表示用集装箱或其它货运工具装载的食品或饲料,被认为直接或间接对人体健康有风险的,应由欧盟相关部门的边境检查站退回。
4、新闻通告(蓝色正方形):与食品或饲料安全问题相关,但不作为“警报”或“信息”通报,仅供监管各国参考。
此外,RASFF还发布《每周总揽》来进行系统归档,并公布《年度报告》以供读者参考。
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
1、加强对初级农产品的监管。按照《食品安全法》,应尽快建立农产品的溯源制度,将农场初级产品的生产纳入监管体系,对生产过程进行跟踪监督;消除农药、兽药、化肥、除草剂等农用化学物质的滥用,净化种植业与养殖业的源头污染,保证农产品的农药、兽药、重金属等残留控制在安全范围内。同时加强对环境的保护,保证农产品的生产环境符合卫生标准。还应加强对农民进行安全使用农用化学物质的普及教育,使他们树立食品生产安全责任人的意识,杜绝不安全的农产品入市。
2、推动食品加工业生产线的整合升级,提高企业参与食品安全保障监管体系的自觉性。政府可从财政、税收、信贷等政策上扶持龙头优势企业,通过联合、兼并、收购等资本运营方式,帮助组建资本结构多元化、技术创新能力强、产品科技含量高、现代管理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强的食品加工龙头企业,淘汰规模小、工艺落后、产能低下的企业,对落后的工装设备进行必要的技术改造,对生产线进行系统的调整和改革,强化高度机械自动化生产线,提高产业的集中度和核心竞争力,减少重复与不良竞争。企业本身应加强自律性并自觉配合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建立产品溯源体系。
3、应大幅减少违章加工食品的小作坊数量。违规食品加工现象屡禁不绝的根本原因是存在大批贫困人口,他们的出路问题仍然没有得到很好解决,政府为了保护消费者健康与合法权益而关闭雇佣贫困农民的违章食品作业单位与加工作坊时面临着很大的尴尬。要解决此问题,就必须做好相关其他方面的政策配套工作。政府虽然已尝试刺激农村的经济内需,最明显的是取消农业税与降低其它费用,以鼓励小资本与乡镇企业在农村落后地区的投资。但从根本上来讲,在经济发展的同时就必须缩小国民福利差异,尤其是城乡差异,实现一元化经济下人口的自由流动,使农村富余的劳动力及时转移到较高附加值的产业上,以减少违章食品小作坊的数量。
4、加强对食品添加剂安全使用的监管力度,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行为,并做好食品添加剂规范使用的监管。执法部门必须加强对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严格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制度,对添加剂生产企业严格执行生产产量和销售去向登记备案制度;从源头上保证食品添加剂产品卫生质量的安全。对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企业添加剂申报制度,要求其将生产所需的添加剂备案,由监管部门进行常态化检查。在对使用食品添加剂企业的日常监管时,严格审查和核查产品配方,通过明察暗访、产品抽检等方式,确定生产企业所采购使用的添加剂质量是否安全可靠, 同时对食品添加剂使用的全过程进行现场跟踪监督,防止发生混乱使用和随意添加的现象。另外,还应完善食品添加剂使用追踪制度,登记添加剂来路和使用情况,并要求企业要作详细的生产投放记录。
5、加强对食品产品的包装容器生产企业的监管。要确保食品包装安全,必须要从源头的包装生产制品企业抓起,监管部门对食品包装材料的安全性应高度重视,尽快建立健全相应的法律法规和制定严格的食品包装材料安全卫生检测方法,对食品包装生产行业进行规范的监督管理。
6、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应会同相关专家尽早制定规范的食品贮存运输方面的法律法规,同时要加大科技、资金投入,着手解决冷藏仓储基础和温度控制设施落后,冷藏货运工具陈旧、肮脏、功能不全以及物流链阻塞等等问题,堵住食品贮运监管的漏洞。
健全法律法规、加强监管部门自身建设是食品快速预警网建设的根本保障
1、借鉴欧盟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行政执法上的先进做法和优秀的立法经验,为完善我国现有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理顺监管体制,构建一个法治、高效立法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提供了参考依据。随着《食品安全法》的颁布,相配套的法规与条例的制订实施实施迫在眉睫;因此, 切实加强监管部门的自身建设, 努力提高立法、执法水平也就成了当前的主要工作。各地也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订符合本地区特点的法规条例。
2、深入推进行政机构改革,整合管理资源,弥补管理盲点,解决重复监管问题。监管机构的工作, 关键在于预防性调控,在危机产生危害之前就能够预先做好有效的预防控制工作,监管部门需职责清楚,监管机构之间需协调沟通。建立长效稳定务实的监督机制能使政府对危机作出准确评估。一旦危害发生,监管部门即可遇警而动、迅速反应。
加快对食品安全标准清理、整合与补漏的工作进度
标准体系的建设是食品安全监管的核心之一。要解决现阶段食品安全标准交叉冲突的问题,首先必须做好的审查工作,对现行标准进行科学分类核查、重新整理。对冲突矛盾、不合时宜的食品标准应及时进行修改;对内容重复者进行有机整合和完善;再有,就是对缺失的标准或标准中缺失的内容,应参考国际标准,并联系我国的实际情况,尽快进行补充和修订,制定和出台新的标准,以跟上时代的发展, 弥补因标准问题造成的监管盲点。
加大对基层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1、根据当前县级以下基层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不足的现状,政府必须加大对基层基础设施的财政和科技投入以强化监管力量。还须注重人员培训和适时增添必要的食品检验检测先进设备,以改善检测条件,提升检测能力和水平, 从而有效地提高整体防范食品安全风险的能力。
2、加强对基层专业人员的培训,提高监管人员待遇。监管与预警内容涉及范围广,判断依据复杂,涵盖各个部门,涉及多学科领域,在食品安全预警运行的过程中,专业团队建设已成为预警体系的关键之一。只有加大对基层食品监管各环节人才的培训力度,才能堵住监管过程中因人员素质不够而出现的缺口。
配套信息系统的建设
完备的信息系统是监管与预警工作的交流保障。为此,政府应重视食品安全信息网络建设,同时加强预警网内各部门之间信息的沟通,实现监管信息在各职能部门间的互相交流通报,做到各部门资源与信息共享,并对通告进行分类管理。另外在国际信息交流方面,应与世界主要国家的预警网联系,加强沟通与交流,以利于相互协作与配合,确保食品在国际间流动的安全(例如,“RASFF window”,欧洲食品预警网对外窗口,供被批准用户持密码登录查询信息。我国可借鉴并设立类似的交流渠道)。
图2 根据《食品安全法》,我国食品安全快速预警工作网的政府架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