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人参产业遭遇“稀土之惑”
人参作为东北三宝之一,日益受到重视,但中国人参产业却遭遇了与“中国稀土”行业相同的迷局。
目前,我国有近2万家企业从事人参种植、加工和贸易,但由于缺乏大品牌和骨干企业,致使很多企业只能依附外资品牌或企业。我国人参产量占世界70%以上,但世界人参总产值约500亿元,中国只占16亿元,还不到4%。我国人参的产量与产值相差近20倍,如此格局,不禁让人想起我国稀土行业产量高、产值低的境遇。
现在,日、德、英、法等许多国家的药典,都收录了有关人参的内容。随着人参深加工、精加工发展以及中草药的国际化,人参声名远播,成为我国国民经济发展和出口创汇的重要产品。可是,吉林省人参出口量是韩国的20多倍,出口创汇额却只有韩国的1/10。据说,相比于韩国人参,中国长白山人参抗癌效果更为突出,并且韩国人参产品原料不足,其原料有30%来自长白山人参。果真如此,现实的反差就更让人扼腕叹息。
出现如此差距,原因何在?其一,韩国政企联合做大做强,主要人参企业和品牌政府背景深厚;其二,韩国针对人参产业立法,规定市场准入标准;其三,大力支持参农,提供资金、技术、产销一条龙服务;其四,强化高丽参品牌宣传。
据此,业内人士指出,我国人参产业发展必须从战略上觉醒。第一,建立并完善中国人参市场的准入制度,同时构建稳健、系统的产业体系,推动产业有序、健康、可持续发展。第二,重视参农基础、保护参农利益刻不容缓。数年来,中国参农缺乏价格话语权,蒙受严重损失。政府需要进行调控管制,如对中国参农给予资金、税收扶持,加强技术指导和培训,严防投机行为扰乱市场;进行产量管理,遵循有序、有效、有利原则,防止随意垦发,过量透支。第三,建立自有品牌和研发优势,提升国际市场竞争力。政府应扶植有实力、有基础的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树立自有品牌和建立龙头企业。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学习国际人参产业强国成功之处,从战略上重视对手,更要从策略上超越,这或许才是消解中国人参产业“稀土之惑”的正确方向。
(文/朱艳燕 据《中华工商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