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商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朱广瑜
反思毕马威“恶性避税”事件:论税收筹划与避税的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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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税收筹划成为我国理论界、实务界研究的一个热点,但对于税收筹划与避税的概念界定存在认识上的差异。本文以毕马威“恶性避税”事件为背景,反思税收筹划与避税的界限,并总结讨论二者的关系。
毕马威 税收筹划 避税
据统计,全美四大会计师事务所总营收的1/3来自于税务服务。税务服务主要包括两大类:一是税收申报,二是税务规划。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许多知名的大公司为了降低总税率,提高利润,便聘请专业的“四大”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整体税务策略规划。会计师事务所利用其专业税务知识,结合各公司实际,想尽一切办法创造出多种避税措施,具体有增加可税前列支的慈善捐赠支出、将主要发生税额的业务部门转移出税负高的国家等,最终形成最优化税务策略,这种大规模的避税使公司报表利润大幅增加,刺激其股价上扬。
根据美国国会调查报告,自1997年开始,毕马威便以“积极的市场策略”营销其避税产品服务,共计给350位左右的富豪提供了服务,并赢得大约1.24亿美元的赢利。毕马威推销的四种避税产品包括债券相关发行溢价结构、外国杠杆投资项目、离岸投资组合策略等。
美国国会调查促使毕马威于2005年6月16日公开承认,其部分前合伙人在税务服务上有不法行为,滥用规则、利用税务漏洞为客户营销避税产品,造成美国国库约14亿美元的损失。同年8月26日,毕马威公开承认向客户出售“恶性避税”服务,并同意支付4.56亿美元。涉案的8名前税务合伙人和1名律师受到起诉,至此,毕马威事件尘埃落定。
毕马威等事件的发生让我们重新审视税收筹划与避税的界限。无论是国内学者还是国外学者,都遇到了一个棘手的问题,那就是税收筹划与避税的关系。主要观点如表所示:
作者认为:税收筹划是指企业在不违反法律的前提下,通过对筹资、投资、股利分配等活动中涉税事项的筹划和安排,尽可能地减轻税负以实现财务目标。而避税则为在不违反税法规定的前提下,利用税法的漏洞、特例和缺陷,规避或减轻其纳税义务的行为。表面看来,二者的界限并不十分明显,导致人们将税收筹划与避税等同。然而深层次分析,避税是利用税收法律法规中不健全、不完善的漏洞,为纳税人降低税负率,减少税务支出(大多情况是把自身应承担的税负转嫁给他人)。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税收法律体系必将更趋统一,更趋健全和完善,避税显然是无法长期的存在和发展。
避税依存于税收法规、政策的模糊界限及税收征管中的疏漏,采取虚假经营、虚假合资、虚设公司,改变企业经营地点、经营模式、核算方式等方法,多次取得本不属于的税收优惠条件,虽然在形式上不像偷税那样恶劣,但与偷税一样,导致国家税源减少、税收流失、不能实现税收职能。并且,避税会导致纳税人不公平待遇,遵纪守法的纳税人足额缴税,使用避税手段的纳税人则税负支出很少。于是,“避税就是税收筹划,避税就是最合理的节税手段”的思想被广为传播,这对国家经济发展、财政收入产生极大的负面作用。
避税虽然节省了当期的税收支出,但这种节省是建立在现行税收法律体系尚不完善基础上的,而税收政策是不断调整变化的,利用避税手段的企业若随着政策的变化调整经营行为,则导致生产经营计划不能长远。一旦税收制度无漏洞可钻,企业将难以应对,避税终将消失。
虽然政府不容许避税的发生,但尚未有相应管制手段,只能是道义上的反对。因此,只有以税负公平、税政公正为原则,不断完善修订现有税收法律法规,加强税收征管力度,广泛宣传税收政策,提高税务工作人员素质,使企业争做依法纳税、为国家做贡献的纳税人,同时大力发展会计师、税务师事务所,提高执业注册会计师的职业素养,才能使避税失去生存的土壤。
相应地,税收筹划在不损害国家利益、不违法前提下,为纳税人减轻税负,必将受到企业极大欢迎和使用。企业将会越来越多的使用税收筹划方法,去调整企业经营行为,合法地获得利润。税收筹划将迎来更光明的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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