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 米
我们的家
● 小 米
我知道,这个家不是我一个人的,也不是我和妻子、儿子我们一家三口的。它还是电视机的、电冰箱的、洗衣机的、醋和味精的、米的、面粉的、书刊或毛巾的。
当我回到家里,躺在床或沙发上休息,我的衣服也回了家,也在衣帽架上休息了。我的皮鞋也休息了,在鞋架上。接替它的是一双拖鞋。拖鞋被我穿在脚上,仅仅走了几步——从阳台上到客厅或卧室里。现在,拖鞋躺在沙发或床下,它只走了一小截路,居然也厚颜无耻地,跟着我,又休息起来了。比起皮鞋来,拖鞋的工作轻松多了,它休息得也比皮鞋多很多。这个世界,就是这样,有人劳碌,有人偷懒;有人懒洋洋的,足不出户,有人大汗淋漓,还一直经受着日晒雨淋。这都是个人意志所不能扭转的事。
在这个家里,还有半塑料袋核桃。核桃买来的时间,是一个夏天。当时,它还是新鲜的,勾人食欲,引人馋涎。但只有少数几枚非常幸运地,被我的妻子和儿子吃掉。我清楚地记得当时的情形:妻子费力地,用一把老虎钳,把核桃敲开,她费力取出完整或破碎的核桃仁,她把它递到儿子嘴唇旁边,儿子嘟啷一下,噘了噘嘴唇,吃了。她又对我如法炮制。我正在电脑上写一首诗,头也不回,说:一边去!她就一言不发,到“一边”去了。从那天起,妻子忘了核桃。似乎核桃不好吃。一年过去了,两年过去了。核桃仍然没有被记起。我看见它的时候,装核桃的塑料袋都落了灰,我不知道里面装了什么东西,轻轻提了提,核桃们叮叮当当欢快地蹦出来,跳起来,在阳台上,一下子滚得遍地都是,有几只核桃,逃命一般,钻到一只沉重的柜子下面去了。它们是想继续过着隐居的日子吧?它们可以如愿以偿了。我才不会把它找出来呢。我的手上沾满了灰尘。是曾经栖息在塑料袋上的,现在,灰尘又栖息在我的手指肚上。灰尘来到我家里,容易吗?它们在风中漂泊,过了多久的无根的日子?它们借着一场大风,从纱窗里,逮准了机会,钻进屋子,然后栖落。它们把我的家,也当成了它自己的家。它不嫌简陋,不厌吵闹,平心静气地,住了下来。它又没有妨碍我,我有什么理由,赶走它们,洗掉它们?仅仅因为这样做,并不费我多少力?仅仅因为我花费了很大的一沓人民币才买下这房子?可是,在灰尘眼里,在核桃眼里,在拖鞋皮鞋洗衣机电视机……的眼里,人民币跟我这个人是一样,是陌生而无用的。它们都不认为,房子是我的。它们甚至认为,房子本来就是它们的。它们没有生命的概念,没有时间的观念,当然也没有先来与后到。在核桃眼里,也许,我也是灰尘,在灰尘眼里,也许,我又是核桃。
这个世界,就是这样:你把它想象成什么,它就是什么。
我几乎每天都要打开电视机,我几乎每天都要看一看它。如果谁说,我喜欢的是电视机,他肯定错了,如果谁说我喜欢的是电视节目,他也错了。我既不喜欢电视机,也不是太爱看电视。
我看它,仅仅因为我在家里,而且,我有闲。
人不能什么事都不做,姑且不论好事,坏事,大事,小事。也不论有无意义。
一个人,如果他没有死,也未睡觉,那他一定得做点什么,想点什么。让人无所事事,无欲无念,那是很可怕的,也是办不到的。人不能走两个极端:老是在做,或老是闲着。忙中偷闲是人人都能办到的,这样的现象,缘自人与生俱来的惰性。谁如果在闲中能够偷着忙点儿事情,他一定是个活得很充实的人。
我们活得都挺不容易的,挺累的。在大多数情况下,人人都这样。有时候,我们活得又挺无聊的:无人记得你,想起你,无人需要你,无聊让你来做。好像,你虽然活着,却又在这个世界的外面。
社会的和谐,其实就是让忙着的人有闲,让闲人忙点儿什么。
鸡不是作为宠物来养的。我和我的家人,从无饲养宠物的习惯与爱好。我家除了三口人,除了这只鸡,再没别的动物。
我家住在四楼。这是一幢现在看起来显得陈旧的楼,虽然我才住了它十年。在日新月异的今天,在我住的县城,这样的楼已经算得上古老了。我这么说是因为四楼居然就是楼的顶层。而且,我把楼顶,跟邻居们一样,圈地之后,弄成了自己的。近几年在县城盖的住宅楼,怎么也得七层八层的,四楼不可能还是顶层了。
当初,妻子雄心勃勃,要在楼顶养一大群鸡。她的确也是这么做的。后来,年复一年的,她的宏伟计划日渐式微,终于只剩几个庞大的木条钉成的鸡埘了。去年年底的一天,侄子抱来一只公鸡,说是人家送他的。侄子是很愿意吃鸡的,但他不想亲自动手来杀鸡,更懒得把鸡肉弄熟了才吃。把鸡养着也不是办法。他家没有地方养。我们这个大家庭,几乎人人不杀生,或者,人人都害怕杀生。这倒不是我们格外地要比别人仁慈。虽然,我们都是仁慈的人。不愿杀鸡是因为,人人都怕做这麻烦事。别说是鸡了,即使是鱼,我们也是一年难得买一次。于是,鸡反而成了侄子的负担。他把这个负担转移到我们家,理由是,我家有鸡埘。侄子其实聪明得很。他们家杀了鸡,按照惯例,怎么也得叫我们一家人都过去,共同把鸡吃掉。反正是一大家子人,一起来吃鸡,他又何必自己给自己找麻烦?鸡放在我们家,迟早都得有人把它杀掉,到了那时候,他只要带着嘴来吃就是了。
妻子没有办法,不得不重操旧业,又干起了养鸡的勾当。连带我,也成了业余养鸡员。她一忙起来就要打发我去帮她喂鸡。我不去,她就给使脸色,让我不痛快。隔一两天,妻子早晨起来,就上菜市场去,买菜是次要的,给鸡买菜叶,才是必须。她风雨无阻。
为了满足鸡的需要,今年春天,我狠下心来,在楼顶专门给鸡开辟了一块菜地。这么做的目的,仅仅是为了省掉妻子去菜市场给鸡买菜的麻烦。
新的麻烦,就这么来了。
我给鸡种的,是油白菜,我把一包菜籽全都撒在不足四平方米的地里了,下种的当天,天气很好,泥土的湿度,也很好。几天后,苗密集而又争先恐后地,探头探脑地,出来了。我非常欣喜。下班回到家里,我总是先到楼顶上去,一天看几次。而且,我不能容忍杂草,每一次去,我都要拔出几棵杂草来。我的辛苦不仅是这些。天气一天天地,热起来了。早晨去看,菜还精精神神地,中午去看,在骄阳底下,它们全都蔫啦吧唧的,一副萎靡不振的样子。我自己的劳动成果,我当然心疼。下午下班,我立即从自来水管里接水,小心翼翼地,浇灌它们。我一天大约干十分钟。干完了,我满头满脸都是汗。天天我都这样,乐此不疲,却也不堪其累。
油白菜成长得还不错,绿油油的,招眼,惹眼。但是,一只鸡,它能吃多少蔬菜呢?我们一家人都帮着它吃,还是吃不完。间了,拔了,送给亲戚朋友邻居吃,仍然吃不完。菜本来没有那么多。问题是,送又不好给人家送太多。也不好每天都送。别人为什么要跟着我家,天天都吃油白菜呢?送了几次,我就不好意思再送了,只好任由它们努力地,把自己长成老头老太太,在风中蹒跚、摇摆,看上去干瘪、苍白、一点也不滋润。说真的,它们都老了,老得不能再吃了。我呢,既懒得给它们浇水,也不再拔掉杂草,任菜枯黄,任杂草乱长。这么一来,杂草仿佛成了蔬菜,蔬菜没精打采地,倒跟杂草似的。
苦恼与麻烦。不仅是这些。
有了鸡之后,剩下的饭,妻子不再觉得可惜了,给鸡吃;蛀了的大米、面粉,也给鸡吃。鸡哪能吃得了那么多?它把自己吃得雄伟、生猛、结实,我却让它活得寂寞、无趣、不自由。这只鸡,无父,无母,无妻妾成群,也没有子女一堆。在我面前,它经常昂扬着头,对食物不屑一顾,对我不理不睬,仿佛我是它的仇敌。它的口粮,麻雀来抢,老鼠来偷,它一概不管不顾,放任自流。每次给它喂食,它仅仅是象征性地,动一动脑袋,仿佛在给我示威。轰了几次麻雀,放了几次老鼠药,也不见得有多清净。关键是,我远远不如麻雀老鼠之流,那么有耐心。我承认我斗不过它们。只好任麻雀去抢、老鼠去偷。我与妻子,每天只是尽义务一般,照例喂它几次。吃与不吃,都是鸡的事,与我们无关。
鸡当然吃过了。它肯定是在我们不在场的时候,进食的。否则,它就不能活到现在。
妻子在我耳边唠叨了好多次,她的意思是让我来动手,把鸡杀了,吃了算了。我要么假装未听见,要么拿话搪塞她。我也怕杀鸡,嫌麻烦。
侄子把鸡抱来的当天,就把鸡杀了,或者,提到菜市场,花几块钱,让专门杀鸡的人,把鸡杀了,再跟侄子他们一家人一起,把鸡肉吃了,哪有如今的苦恼?
现在,鸡还活着。谁想吃谁来杀。总之我是不会杀它的。我吃不吃它都无所谓。它既然是个麻烦,我也就不怕麻烦到底。继续养着它就是了。
我与床每天至少亲近一次,亲密一次。我们的接触是彻底的接触,是肉体与肉体的接触,隐私与隐私的接触。我与床肌肤相亲,荣辱与共。但是,我与床的关系,并不是平等的相对应的关系。我不睡到床上去,床就无法接触到我。我去了,床却不能睡在我身上,它只能让我一次又一次地,睡在它的上面。
一年过去,十年过去。床旧了,破了,我想睡它,就继续睡它;我不想睡它了,床就被我扔掉。一张任劳任怨的床,居然并不具备抛弃我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