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芝泉
胡锦涛总书记2008年6月在人民日报社考察工作时的讲话中强调,“互联网己成为思想文化信息的集散地和社会舆论的放大器,我们要充分认识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兴媒体的社会影响力。”舆论是社会的皮肤,舆论导向因其在整合社会思想、保持社会稳定、推动社会进步中的特殊地位和作用,历来受到政府的高度重视。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2010年发布的《第26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0年12月,中国网民规模达到4.57亿,较2009年底增加7330万人;互联网普及率攀升至34.3%,较2009年提高5.4个百分点。中国社会的全民新媒体时代已经来临,孕育、滋养、产生舆论的“语言环境”已经发生变迁。新媒体的自由匿名等特点使得新时期的舆论难以掌握,但是分析新媒体时代的舆论,表现出有利有弊的二元特点,需要分类引导。
“公共空间”里的舆论
舆论“既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铭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们的内心里” ,在一般情况下,舆论的社会功能表现为舆论对社会生活积极的反作用,给一定社会环境中人的活动提供一种导向的优势动力,使社会呈现出良性发展态势。由于新媒体及时互动、开放匿名的特点,因此它赋予了受众充分的话语权空间,放大了这种导向作用。法兰克夫学派的代表、德国著名思想家哈贝马斯1962年在其著作《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中开创性地提出了“公共领域”的概念。哈贝马斯认为:国家和社会之间可以存在一个公共空间,市民们假定可以在这个空间中自由言论,不受国家的干涉,这便是公共领域。他认为,公共领域是大众传媒运作的空间之一,大众传媒自身就是公共领域的一部分。 然而,随着大众传媒商业化的发展和政治霸权的介入,大众传媒理性批判的立场丧失殆尽,传媒权力被少数的精英所控制。然而新媒体的诞生似乎预示着传统媒体“舆论特权”的消解,普通民众得以发声参与公共事件的讨论,民众可以突破时间、空间的限制抒发意见,甚至影响事件的发展轨迹。从“公共空间”的角度看新媒体舆论具有积极意义。
开放的新媒体舆论是社会的“安全阀”。新媒体是完全开放的,每个人都有机会成为信息的发布者,每个人都有选择网络信息的自由,网民通过BBS,新闻点评和博客网站,可以立即发表意见,下情直接上达,民意表达更加畅通。由于互联网的匿名特点,多数网民会自然地表达自己的真实观点,或者反映出自己的真实情绪。因此,新媒体舆情比较客观地反映了现实社会的矛盾,比较真实地体现了不同群体的价值观念和情绪心态,真正形成了“观点的自由市场”,成为自由言论的有效出口。正如研究者调查所见,41.1%的被访者认为,网络是最能表达民意的平台,近70%的被访者曾利用新媒体即时发布信息,这样的数据清楚明确的传达给研究者这样一个事实:新媒体的广泛使用使得公民利益诉求更加自主,更加深入。
民主的新媒体舆论是社会的“监视器”。按照哈贝马斯的分析,在公共领域中讨论者独立于市场力量之外,具有思考的主体性,因而讨论具有批判性,批判性的结果就是能形成公共舆论和表达公众的声音。近年的新媒体传播实践表明,中国的网络舆论已显现了强大力量。在这个层面上,公正民主的新媒体舆论无孔不入,拨开社会的“阴霾”,增加社会能见度。例如云南省晋宁县看守所的“躲猫猫”事件、武汉市经济适用房“六连号”事件、河北容城县“艾滋女”闫德利事件等等。这些事件都起源于基层矛盾,但网民们对这些个体的人身安全和正当权益造成侵害的行为义愤填膺,于是积极地参与讨论,层层抽丝剥茧,策划舆论“议程”,扩大事件的影响力的广度,形成舆论合力,以推动事件的解决。“天价烟”“天价吊灯”“最年轻市长”等社会时政事件的社会关注,也引起了广泛关注,“网民议政”也成为最热词汇。民主的新媒体舆论是监督公权力的利器,有官员曾感慨:“新媒体舆论就像一壶烧开的水,揭开有可能烫伤手指,但是不揭开可能连壶底都烧穿。”
乌合之众的舆论
法国著名社会心理学家勒庞曾指出,当一群人聚合在一起,构成所谓的“心理群体”时,此时他们不再是原来的自我,也不是个体的简单累加,他们会表现出迥异于个体的特征。勒庞把这样的群体称之为“乌合之众”。个体对这种来自群体的影响,缺乏免疫力,也因此越来越多的个体进入到群体内部,“他不再是他自己,变成了不受自己意志支配的玩偶”,而新媒体虚拟、匿名、开放空间仿佛是滋养“乌合之众”的温床。
“灰色”的新媒体舆论—是“众声喧哗”。新媒体舆论往往信马由缰,网民可以在不受任何干扰的情况下预先写好言论,随时通过新媒体途径(博客、播客、手机、论坛帖子)发布,发表后的言论可以被任意评论和转载。进入这个拟态世界低俗的一颗“小石子”似乎也能激起舆论的“千层浪”。其中最为典型的是网络流行语的传播,能在短时间内形成舆论合力,成为危害社会的“重磅炸药”。2009年6月,在百度贴吧里,一个只有标题“贾君鹏,你妈妈喊你回家吃饭”,没有任何内容的空贴,在短短一天时间内点击数百万次,回帖数十万条,引发了一场网友们纷纷参与的舆论狂欢。
非理性的新媒体舆论——“群体极化”。“群体极化”这一概念是美国当代哲学家、芝加哥大学法学院讲座教授凯斯•桑斯拍在《网络共和国—网络社会中的民主问题》一书中提出的。他认为“群体极化”是指“团体成员一开始即有某些偏向,在商议后,人们朝偏向的方向继续移动,最后形成极端的观点。”“在网络和新的传播技术的领域里志同道合的团体会彼此进行沟通讨论,到最后他们的想法和原先一样.只是形式上变得更极端了。” 新媒体舆论是个人情绪与群体情绪相互作用的一个结果。有时它是真实意见的反映,有时也会与人们原有的意见产生一定程度的偏离。值得注意的是,情绪化言论很容易得到众人响应,从而引发有害舆论,具有很强的煽动性和破坏性。群体的心理具有三大基本特点。一是感染性。在舆论场的作用下,群体成员之间的行动和语言容易相互感染,并在特定的氛围中情绪冲动,不自觉地融入到群体所营造的氛围之中。二是趋同性。“群体中的个人会表现出明显的从众心理”,“在群情激奋的气氛中的个人,又会清楚地感到自己人多势众,因此他们总是倾向于给自己的理想和偏执赋予十分专横的性质。” 在互联网上非常容易造成人多势众,这给偏激者以一种力量感,这是非理性舆论难以控制的重要原因之一。三是情绪化。群体中的情绪主要由“舆论领袖”引导,而无主见的群体成员容易轻信,这是群体的一大弱点。互联网上的信息高度丰富,观点多种多样,那些极端的、奇特的、激烈的观点容易受到关注,这是一些人语不惊人誓不罢休的原因所在,而任何偏激的观点都可能有人轻信和认同,于是他们会共同发力,通过相互之间的“优势互补”,使偏激观点更加逻辑化、系统化,掩饰非理性成份,在互联网这一高效舆论增倍器的作用下,使非理性舆论凸显出来。
群体极化现象的负面影响首先在于,过于极端化的小团体极易造成过于同质化的圈内舆论,并且很容易把他们的主张推向不受理智束缚的边缘,从而使社会失去对他们的控制,产生网络批判现实主义和网络民族主义两种倾向的极端表现,进而危及社会的稳定。目空一切、不辨真伪的盲目仇视与批判等非理情绪极易推波助澜,演化为全民嗔怒的闹剧。其次群体极化会滋生谣言、蛊惑人心。谣言是利用各种渠道传播的对公众感兴趣的事物、事件或问题的未经证实的阐述或诠释。奥尔伯特(Allport)与波斯特曼(Postman)给出了一个决定谣言的公式:谣言=(事件的)重要性×(事件的)模糊性;他们在这个公式中指出了谣言的产生和事件的重要性与模糊性成正比关系,事件越重要而且越模糊,谣言产生的效应也就越大。 由于“沉默的螺旋”存在趋同的心理,谣言的重要性被放大,传播过程中的信息遗失或是“噪音”的干扰作用,模糊性渐甚,传播得以蔓延、作用力更强,新媒体成为滋生谣言的温床。
新媒体改变了人们的生活,同时“开放、平等、协作、分享”的互联网精神也深深的影响了人们的精神。人们在自由、开放的新媒体平台上发挥着自己的主动性和善意,打发着无聊和寂寞,有意或者无意的推动了事件的进程。因此,新媒体的开放互动是一把“双刃剑”,既是民主的“公共空间”的话语场,又是网络“乌合之众”的斗秀场。如何解开这个二元悖论则需要政府、新媒体从业人员的有效引导与控制。
(作者系中国传媒大学媒体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