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视点
曹忠宏/摄
日前,国务院出台《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为《意见》),针对社会反映强烈的“入园难”“入园贵”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把发展学前教育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多种形成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多途径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多渠道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加强幼儿园准入管理;强化幼儿园安全监管;规范幼儿园收费管理;坚持科学保教,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规划,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等十项应对举措,被称之为“国十条”。
破解“入园难”的“国十条”为什么值得期待?首先,提出了初步“时间表”,《意见》提出,以县为单位编制学前教育3年行动计划,有效缓解“入园难”。2011年3月底前,各省(区、市)行动计划报中央备案。而此前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已经明确提出到2020年,学前一年毛入园率达到95%。从3年有效缓解到10年全面普及,给公众吃了一颗“定心丸”。同时,《意见》绘出了行动“路线图”。即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学体制;提供方便就近、灵活多样、多种层次的学前教育服务;发展科学育儿、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的学前教育体系。
《意见》的最大亮点就在于明确了地方政府是发展学前教育,解决“入园难”问题的责任主体。发展学前教育实行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方针,为破解这一民生难题找到了基本动力和现实保障。
大力发展学前教育事业是政府的重要职责,也是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从我国学前教育现状看,“投入不足、结构失衡”这两大问题,使需求难以满足、资源质量不高等同时存在,导致“公办的进不去、民办的上不起、进得去的又太差”。另一方面,一些地方对学前教育重视不够,欠账太多,既缺乏科学规划,又长期投入过低,使幼教编制和待遇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严重影响教育资源质量。有的地方一味将幼儿园推向市场,减少或停止投入,导致“普惠性”变成了“营利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大量流失,加剧了“入园难”和“入园贵”。要破解这些难题,需要政府部门这个关键“棋子”守住重要位置,发挥自身优势,盘活并用好教育资源,才能撬动整个学前教育的大棋局。
日前,《广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正式公布,提出到2015年全省将普及学前到高中阶段15年教育。
广东省未来10年的教育发展目标将分三步实施:2012年,全省普及小学到高中阶段12年教育;2015年,全省将普及学前到高中阶段15年教育;2020年,全省高质量高水平普及学前到高中阶段教育。
日前,北京市教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北京市将投入50亿元,在三到五年内新建118所幼儿园,改扩建幼儿园300所,公办园的比例将从67%提高到80%。
2010年的统计数字显示,北京市共有各类幼儿园1253所,其中公办性质的幼儿园有844所,约占67%。目前公办幼儿园只能满足80%户籍人口子女入园的需求,对于已经占到北京市总人口54%的外来非户籍人口来说,他们的子女入园问题尚未完全得到解决。未来5年,北京将投入50亿元,重点解决低收入家庭的入园难问题。北京市教委主任刘利民表示,北京已经按目前的流动人口统计数字规划了未来三至五年的工作,“十二五”期间要解决流动人口入园问题。同时表示,对于在现阶段存在着巨大安全隐患的非法幼儿园将坚决取缔和关闭。
连日来,《重庆市中长期城乡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重庆教育规划纲要》)正在征求各方意见。西南大学常务副校长宋乃庆在解读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部分时透露,《重庆教育规划纲要》非常关注学前教育,政府将在两年内建千所公办幼儿园解决“入园难”问题。
上公办幼儿园太难,私立幼儿园费用太高,已经成为老百姓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之一。宋乃庆表示,根据《重庆教育规划纲要》要求,今后市政府将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投入,增设大批的公办幼儿园,提高公办幼儿园在学前教育中的比例,解决老百姓的“入园难”。
据介绍,重庆学前教育的普及目标是,在2012年达到90%的毛入园率。同时,2012年要累计建成农村乡镇幼儿园1000所,保证每个乡镇有1所公办幼儿园。
近日,安徽省合肥市发布《完善学前教育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提出了试点工作的总体目标:2012年前,城区(含县城)基本上达到每万人口配建一所12个班规模的幼儿园,力争三年再新增幼儿园100所;80%乡镇建立1至2所公办中心幼儿园。全面普及学前一年教育,学前三年入园率达到90%以上。
合肥市学前教育改革呈现三大亮点。一是学前教育经费首次单列入财政预算。建立市、县(区)学前教育专项资金,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市级财政逐年增加专项经费投入,县(区)确保每年度财政性教育经费按不低于5%的比例安排学前教育。二是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同步建设并无偿移交。三是解决幼儿教师的编制问题。鼓励各县区在事业单位编制内拿出部分指标用于招聘幼儿园园长和教师,扩大幼儿教师数量。推进人事制度改革,保障幼儿教师社会地位、职称和待遇等方面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