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浩妍
打造“智慧之城”
文/李浩妍
进入“十二五”时期,宁波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建设步入了新的历史阶段,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城市管理和居民生活要求进一步提高,既面临着新一轮发展机遇,也面临着环境资源、产业发展、城市管理、居民生活与就业等方面越来越严峻的挑战。智慧城市建设对于应对这些挑战,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宁波市应继续坚持以智慧应用为导向,以智慧产业发展为基础,以市场需求和创新为动力,加快推进智慧应用体系、智慧产业基地和智慧基础设施建设,加大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力度,促进信息化与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的融合。力争到2015年,建成一批成熟的智慧应用体系,形成一批上规模的智慧产业基地,智慧城市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到2020年,将宁波建设成为智慧应用水平领先、智慧产业集群发展、智慧基础设施比较完善、具有国际港口城市特色的智慧城市,使宁波智慧城市十大智慧应用体系和六大智慧产业基地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智慧城市模式创新和标准化建设走在全国前列,建成智慧城市的应用商业模式的输出基地,在优势领域形成对智慧城市建设的引领能力。
智慧城市建设涉及面广,推进和监督难度大,应加强“智慧政府”建设,形成“顶层管设计、中层管协调、底层管落实”的工作机制,使之成为智慧城市建设的“智慧中枢”。成立智慧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智慧城市的指导协调工作,协调解决智慧城市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各有关部门要积极主动做好各项工作,加强部门之间的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要结合当地实际,落实政策措施,加快推进智慧城市建设。
推进智慧产业核心园区建设。要抓紧编制核心区智慧产业园(产业)发展规划,推动核心区智慧产业有序、快速发展。发挥园区内现有骨干企业的品牌效应,打造涉及研发、制造、系统集成、运营维护等多个环节,涵盖上、中、下游以及相关配套设备等领域各类完整的智慧产业体系;加强各类横向智慧企业与智慧产业园、智慧企业孵化园之间的战略合作,积极培育智慧产业链协同发展和产业应用优势。积极鼓励智慧产业功能园区和政产学研合作示范园区内企业积极投身试点示范项目建设,快速提升智慧企业的商业化开发能力。重点推进杭州湾新区和宁波国家高新区建设,加快引进一批拥有技术优势、品牌优势和市场优势的国内外知名物联网相关企业,通过战略重组、技术转让和协作配套等方式与上下游企业建立紧密合作关系。
着力培育一批具有竞争力的龙头企业。为大企业、大集团争取更多政策支持,推动智慧企业之间开展兼并重组、合资合作。加大对外合作力度,创新招商选资工作,吸引全球知名智慧企业来宁波投资、合作,提升宁波物联网及相关智慧产业的发展层次,扩大国际影响力;搭建政企合作平台,营造良好条件,积极争取科技实力强、技术优势明显、产业化应用经验丰富的央企、国企来甬投资。集中选取一批特色鲜明、创新实力强、业务处于智慧产业核心领域的中小企业加以重点扶持、培育;建设中小企业孵化器,重点引进具备较强自主创新能力的技术团队,培育一批具备较强技术与市场拓展能力的中小企业,加快技术创新产业化进程。
创新政府扶持资金的有效动态支持机制,重点对智慧技术和产品研发、智慧应用系统试点示范工程、智慧产业基地创建、人才引进培养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宁波市以及各县(市)区政府应统筹安排各类扶持资金用于智慧城市建设,确保全市每年不少于10亿元的资金供给,其中宁波市政府每年安排扶持资金不少于5亿元。设立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智慧产业重点研发项目建设、示范推广项目建设、产业平台建设等。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推进多元化风险投资体系,鼓励企业上市融资。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