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桂华
(镇江市长江河道管理处 212004)
随着我国建设市场的快速发展,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的逐步推行,以及加入WTO与国际市场接轨的要求,工程造价的计价依据改革不断深化。原建设部已从2003年7月逐步在全国推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并积累了不少成功的经验。目前,《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已从最初的GB 50500—2003完善到GB 50500—2008。在水利部的有力推动下,《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1—2007)(以下简称“水利清单计价规范”)也在2007年4月以建设部第625号公告批准颁布,同年7月正式施行。
水利清单计价规范以《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03)为蓝本制定,由分类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和零星工作项目组成。该规范既遵循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基本特征(“四个统一”,即统一项目编码、统一项目名称、统一计量单位和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又考虑到水利工程自身特点。
a.水利清单计价规范采用工程单价模式,有利于市场竞争机制的形成,符合市场经济规律。水利清单计价规范要求承包人按规定格式提供分类项目工程量清单,结合招标工程、市场和企业自身情况,充分考虑各种风险后,提出完成清单中一个质量合格的规定的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和季节、高原、风沙等原因增加的直接费、施工管理费、企业利润和税金)。留给企业自主报价和参与市场竞争的空间,由企业根据自身施工方法、施工措施和人材机的消耗水平来自主定价。水利清单计价规范充分引入了市场竞争机制,通过竞争确定招标、投标双方均能接受的工程承包价,符合市场经济规律。
b.采用水利清单计价招标投标有利于实现风险的合理分担。水利工程采用水利清单计价,投标单位只对自己所报的工程单价负责,对设计变更和工程量的计算错误不负责,这部分风险由业主承担。这种做法符合风险分担,责、权、利关系对等原则。
实行水利清单计价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规范了水利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具有以下优点:
a.清单计价的本质就是“市场定价”。它能准确及时地反映工程产品的市场价格,有利于合理降低工程成本。
b.清单计价促进企业竞争意识和管理水平的提高。随着建筑市场经济改革的深入和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施工企业不但存在着国内竞争,还面临着国际竞争,这就要求施工企业强化竞争意识,敢于竞争,扬长避短,创新施工工艺,加强科学管理。因此,清单计价可以提高投资人的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施工企业加快技术进步步伐,改善经营管理。
c.清单计价能保证施工项目计价的准确性与合理性。这与以前定额计价模式,即采用的社会平均消耗水平、固定费率相比较来说,有较明显优势。
d.清单计价作为投标报价的依据,是整个项目造价控制的核心内容。工程量清单编制一定要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每个子目的项目特征和工作内容均应表达准确完整,应做到不多算、不少算、不漏项、不留缺口,并尽可能减少暂定项目,以防日后追加工程造价。
工程量清单报价与传统的报价方法相比,具有十分明显的优点,其报价的方法更趋合理、数值准确和有效,具有很高的推广价值。但是,在实行水利清单计价的实际操作过程中也存在以下问题:
a.地方水利主管部门执行水利清单计价规范的决心和力度不大。由于历史和现状原因,目前绝大多数企业没有自己的企业定额,招标投标活动仍采用水利部或本省水利地方定额,而现行的行业和地方定额又不适合水利清单计价规范的操作,这一现实情况决定了推行水利清单计价规范的难度非常大。
b.一些技术复杂的大中型工程采取边设计边施工的操作模式,难以适用水利清单计价。
c.目前工程施工中有一些项目设计施工不严谨,变更太多,造成结算时可利用的工程单价太少,实际上已失去了水利清单计价的意义,不利于工程造价控制与管理。
d.水利造价方面从业人员相比其他行业的造价从业人员缺乏。尽管水利部近几年已多次开展了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和造价员的培训、考试、考核工作,造价从业人员队伍迅速壮大,人员素质水平也有很大提高,但是仍不能满足实际需求。
e.有关监督管理部门监管不力,造成执行效果不佳。目前,尽管有相关文件和规定来要求水利行业相关部门监督和管理水利工程造价活动,但是均没有很好地执行,造成了以下问题的存在:
ⓐ业主、招标代理或造价咨询机构编制的水利工程清单基本上是由其他行业造价从业人员完成的,造成水利清单编制水平不高,质量参差不齐,不利于造价的控制与管理;
ⓑ工程投标时,招标文件基本上不要求水利造价从业人员签章,或干脆指定其他行业的造价从业人员签章,造成整个水利清单计价规范推行困难;
ⓒ水利清单计价规范的执行动力不足且受制约。当前,水利工程工程竣工决(结)算文件上基本没有水利造价从业人员签章,主管部门又不严格执行造价管理规定加以拒绝审查或审定。另外,水利工程竣工决(结)算的造价审计多依托其他行业的单位或部门进行,参与审计的人员又多数没有水利工程造价从业资格,有的人甚至根本就没有造价从业资格。
鉴于目前在推行水利清单计价规范过程中还存在些许问题,水利行业主管部门应采取一些应对措施推进计价活动有序开展,提高工程量清单编制质量,补充完善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
a.水利部和地方相关机构职能部门应督促各地方水利主管部门严格执行水利清单计价规范。江苏省水利厅就对水利清单计价规范执行下了很大决心,投入大量人力物力来推进规范执行。如早期省水利厅在江苏省南水北调(江苏段)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中试行水利清单计价,为在江苏省全面推行水利清单计价规范积累了较多经验。同时,为较好地适应水利清单计价规范活动,省水利厅在2007年组织专家启动了修订《江苏省水利工程预算定额》(1999年版)工作。2010年10月省水利厅以苏水基[2010]61号文颁布执行《江苏省水利工程预算定额》(2010年版),解决了执行水利清单计价规范的框架矛盾问题。2011年2月,江苏省水利厅为进一步规范统一本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格式,提高标底和投标报价编制、评标的质量和效率,根据《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1—2007),结合本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实际情况,又以苏水基[2011]21号文颁布了《江苏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格式》。江苏省水利厅采取诸多举措确保水利清单计价规范在本省顺利实施。
b.组织造价编制单位相关人员进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知识培训,提高编制清单人员的整体业务水平,间接地提高工程量清单编制质量。江苏省水利厅结合新的水利工程预算定额施行,组织软件公司升级了水利投标报价软件,并针对江苏省水利清单计价规范执行问题于2011年7月在南京开展了2批共10期的培训,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得到了参加培训学员的一致好评。
c.加强对业主、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企业编制清单质量的检查,督促改正其不足,提高企业水利清单编制业务水平。
d.加强对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投标工程的水利工程量清单质量监管,逐步提高水利工程清单编制质量。
e.推广清单计价期间,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水利造价协会、企业组织等机构和部门可参考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做法,通过组织水利清单计价规范相关知识竞赛活动来推广水利工程清单计价,提高清单计价编制水平。
f.相关职能部门应针对水利清单计价规范执行过程中存在和发现的问题及时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调研,尽快出台相关配套措施,可通过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有效办法进一步完善水利清单计价规范。
g.严格执行和监管水利工程清单编制、工程决(结)算审核等造价活动的执业资格准入制度,避免无水利造价从业资格人员在造价文件上签章的行为,促使业主、招标代理及施工企业实行水利清单计价规范的积极性、紧迫性。
水利清单计价规范在实施过程中或多或少还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但是在水利工程领域施行水利清单计价利大于弊,是大势所趋,必将更加健康有利地服务于水利工程造价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