霁月难逢彩云易散——浅论晴雯的悲剧

2011-08-15 00:52胡改英
陕西开放大学学报 2011年4期
关键词:晴雯贾府宝玉

胡改英

(西安广播电视大学,陕西 西安 710002)

《红楼梦》是中国古典小说中最伟大的现实主义巨著。曹雪芹的《红楼梦》中,女儿们被看作是“水做的骨肉”,她们年轻、漂亮、聪明、善良;她们个性鲜明,或泼辣能干,或天真率直,或温柔和顺,或庸俗粗鄙,或城府极深,或才华横溢…… 《红楼梦》第一回云:“今风尘碌碌,一事无成,忽念及当日所有之女子,一一细考较去,觉其行止见识,皆出于我之上,何我堂堂须眉,诚不若彼裙钗哉……然闺阁中本自历历有人,万不可因我之不肖,自护己短,一并使其泯灭也”。这正是曹雪芹创作的宗旨,他要为“闺阁昭传”,决心“编述一集,以告天下”。[1]在他所描写的为数众多的奴婢当中,“又副册”的晴雯是他倾注了最大热情的一个丫鬟形象。论身份地位,晴雯低于袭人。但曹雪芹在“金陵十二钗又副册”中,将晴雯放在了第一个,位居袭人之前。由此可见,他对晴雯是有所偏爱的。同时,在前八十回里,晴雯的悲剧命运已画上了句号,比起《红楼梦》中的其他人物,她最完整地体现了作者构思描述,在她身上曹雪芹倾注了极大的热情和心血。

《红楼梦》里对晴雯的判词是:“霁月难逢,彩云易散。心比天高,身为下贱。风流灵巧招人怨。”寥寥数语把晴雯的性格命运全部概括了。

晴雯的一生是充满悲剧色彩的一生。她身世地位卑微,无家世可考,刚满十岁、尚未脱去稚气之时,便被贾府大管家赖大买了作丫头,沦为“奴才的奴才”,赖大家的常常带她到贾府来,因为贾母看见了喜欢,赖大家的随即将她“孝敬”了老太太。后来,贾母像对袭人那样,因欣赏她而赏给了宝玉。可以说,她在贾府里是处于最底层的一个孤苦无依的弱者,从被送进贾府的那天起,“从生命到肉体、到品质、到人格,都被主子所垄断和占有”[2],尽管如此,但是晴雯并不妄自菲薄,拼了性命也要保持自己人格的完整性,她不像袭人那样对主子唯唯诺诺、体贴逢迎,并“津津乐道地赞赏美好的奴隶生活”对和善的好心的主人感激不尽[3](P47),而是敢于追求自己的自尊和人格平等,坦白直率、嫉恶如仇,敢爱敢恨,锋芒毕露,嬉笑怒骂,个性鲜明,反抗性最强,坦然地做一个真实的自己……她的思想性格、一言一行全然与那个血雨腥风、黑暗凄惨的封建社会格格不入,高标独立,悲剧命运自不可幸免,最终被贾府的当权者妄加上“私情勾引”的虚名“眉眼又有些像你林妹妹”(王夫人语)和“狐狸精”的罪名,被无情地撵出大观园,在病得“四五日水米不曾沾牙”的情况下,“打从炕上拉了下来,蓬头垢面,两个女人才架起来去了”[4](P452),含冤悲惨地去了。

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悲剧将人生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4](P50)晴雯之美的被毁灭令人可悲可叹!她的悲剧是时代的悲剧,是环境的悲剧,也是性格的悲剧!那么她所生长的时代究竟是一派怎样的景象,会铸就她的悲剧呢?

一、时代悲剧

晴雯所处的时代,已经是封建社会的末期。这时,在旧的经济基础中孕育着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萌芽,社会经济恢复发展和繁荣,出现了一批规模较大的商业都市,其中南京、苏州、杭州、北京、天津等等,都是著名的商业城市。除了这种大城市以外,全国还出现了不少商业集镇,市民阶层开始出现。由于商业的繁荣,市民的剧增,社会风气也就随之变化。富商们追求奢侈的生活,世风虚伪恶浊,是非颠倒,贪官污吏横行霸道,卖官鬻爵,呈现一片“乌云浊雾”。仅从《红楼梦》中可见一斑,其污浊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官场黑暗腐败,卖官鬻爵。第四回“葫芦僧乱判葫芦案”中,小贪官贾雨村是封建官僚的典型代表。他为了自己仕途的一帆风顺,不惜颠倒是非、贪赃枉法、草菅人命。事后还“急忙作书信二封,与贾政并京营节度使王子腾,不过'说令甥之事已完,不必过虑'等语”,用人命官司作为巴结上流的手段,他的拍马钻营正是官场黑暗腐败的一个缩影。第十三回“秦可卿死封龙禁尉”中,大明宫掌宫内相戴权以一千二百两银子出卖“防护内廷紫禁道御前侍卫龙禁尉”的虚衔与贾蓉,而贾蓉买官的目的也仅仅是为在秦可卿的“丧礼上风光些”而已。这种卖官鬻爵的行为正是时代的一个暗角!

有权有势者横行霸道、鱼肉百姓。第四十八回“滥情人情误思游艺”中贾赦勾结奸官贾雨村,诬陷石呆子拖欠官银,将石呆子珍藏的扇子统统抄没,然后做了官价送给贾赦,弄得石呆子坑家败业,生死不知。第十五回“王凤姐弄权铁槛寺”中,王煕凤运用自己的权势,贪图三千两贿银,勾结长安节度使云光,拆散了张金哥与原任长安守备之子的婚姻,致使张金哥与长安守备之子双双自杀。第四回“葫芦僧乱判葫芦案”中,薛蟠仗着自己家有权有势怂恿手下人打死冯渊,“竟如没事的人一样”。这种视人命为儿戏,用自己的权势伤及无辜者的行为,在那个黑暗的时代是司空见惯的。

时代风气恶浊,是非颠倒,黑白混淆。第九十九回“守官箴恶奴同破例”中,时代的可悲被李十儿一语道破:“老爷极圣明的人,没看见旧年犯事的几位老爷吗?这几位都与老爷相好,老爷常说是个做清官的,如今名在哪里!现有几位亲戚,老爷向来说他们不好的,如今升的升,迁的迁。”透过李十儿与贾政的这句对话,我们可以看到:在那个恶浊时代里,正义屈从于金钱,王法服务于权势,注定会产生许多冤案,注定会上演许多出悲剧!

对像晴雯这样一个连自己的命运都无法把握的丫鬟来说,生于这样一个是非真假标准混淆、根本找不到公正所在的时代,又有何幸运可言呢?等待她的只有悲哀罢了。时代尚且如此可悲,那么晴雯所朝夕居住的环境——贾府,是不是一个可以任由她发展个性、带给她幸福和快乐的人间天堂呢?

二、环境悲剧

曹雪芹在《红楼梦》这幅震撼人心的画卷里,用丰富的事实告诉我们,晴雯所处的时代是一个只能产生悲剧的时代;晴雯所生活的环境——贾府,也是一个只能产生悲剧的环境!

贾府里严格遵守的是封建的伦理道德观念,且尊卑有别、等级森严。从表面上看,贾府中的女儿们或读书写字,或琴棋书画,或结社吟诗,或描鸾刺凤,斗草簪花,拆字猜枚,无所不至,生活有一定的自由,但他们的思想行为却被深深地禁锢在封建礼教的高墙内,为人处世要思前虑后,言行举止要小心谨慎,安分守己,越是泯灭人性摒弃个人意志便越是“淑德可风,懿范长存”。如果一经触犯到封建伦理道德规范的神经,便会为贾府所不容,遭到贾府统治者的严厉惩罚和无情扼杀。

比如黛玉的悲剧就是一个典型。她一开始备受贾府的最高长辈贾母的疼爱,如“心肝儿肉”一般。但后来贾母得知她与宝玉的爱情,在第九十七回看过了“气息微弱”的她后绝情地说:“这个心病也是断断有不得的!林丫头若不是这个病呢,我凭着花多少钱都使得。就是这个病,不但治不好,我也没心肠了!”由最初对黛玉的无限疼爱变成了冷漠无情,因为黛玉未守“做女儿的本分”,“心里有别的想头”,她对爱情的自由追求,已违反了封建的伦理道德观念。最后她在贾府“风刀霜剑严相逼”之下孤独地走到了生命的尽头。

作为小姐的黛玉命运尚且如此,那么身为丫鬟的人又会得到怎样的惩罚呢?

司棋追求一女嫁一夫的理想,当她与表哥潘又安的恋情被发现,随之而来的是被撵出大观园的狂风暴雨。她的爱情违背了“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封建礼教,同样不被贾府的统治者所包容,最后撞墙而死。

当宝玉与金钏戏言调情时,“只见王夫人翻起身来,照着金钏的脸上就打了个嘴巴子,指着骂道:'下作小娼妇,好好的爷们,都被你教坏了'”。完全是出于维护封建道德礼教的本能,这样有违她的信仰的事是决不能轻饶的,所以硬将这位伏侍她十多年的丫鬟逼上了绝境,使其不堪凌辱投井自尽!

鸳鸯是一个出生在贾府的所谓“家生女儿”,从生下来那天起,命运就被安排好了,就是贾府的当然的丫鬟。一切都得听从主子的安排。她这只被禁锢在封建藩篱里的金鸳鸯,是飞不出大观园的围墙的!第四十六回“尴尬人难免尴尬事,鸳鸯女誓绝鸳鸯偶”中,贾赦这个淫靡无度的大老爷看上了鸳鸯,要讨鸳鸯作小老婆,打发邢夫人出面说情,遭到鸳鸯的严词拒绝:“牛不喝水强按头吗?我不愿意,难道杀了我的老子娘不成?”“我是横了心的,当着众人在这里,我这一辈子,别说是宝玉,就是宝金、宝银、宝天王、宝皇帝,横竖不嫁就完了!就是老太太逼着我,一刀子抹死了,也不能从命!”她的这种刚强果敢的个性品质令人敬佩!但是在贾府这个污浊的环境中,她的个性以及她最卑微的洁身自好的精神追求也是无法实现的。当贾母这个她藉以依靠的靠山倒下后,她仍逃脱不了贾赦的魔掌,最终被逼得走投无路,上吊自尽!

由此可见,贾府并不是一个人间天堂,它严格以封建伦理道德观念为准则,不允许任何张扬个性、追求精神理想的行为存在,甚至不断地用罪恶的手段制造一个又一个的悲剧。晴雯的惨死就是这个可怕的环境——贾府酿造的又一出悲剧!当然,环境只是促成悲剧的一个外部因素,起主要作用的还在于内因,在于晴雯自身的悲剧性性格。

三、性格悲剧

环境与人是互相影响的:一方面,存在决定意识,特定的环境塑造特定的人格;另一方面,人也主观能动的营构环境、创设环境,哲学上把这称之为“作用”与“反作用”。曹雪芹在“金陵十二钗又副册”里,用虚幻的笔法,写出了晴雯的性格特征“心比天高,身为下贱。风流灵巧招人怨。”她是一个有着美好品质的人物,聪明美丽、直率活泼、自尊自爱、嫉恶如仇,敢于嬉笑怒骂,敢于张扬个性,追求平等。同时,又锋芒毕露,对人尖酸刻薄。不只她的缺点不为世俗所容,就是她的优点也只会成为加剧她的悲剧命运的因素。

首先,对于传统的伦理道德而言,晴雯性格当中的张扬个性、追求平等,无疑是一种叛逆。晴雯虽是一个地位卑微的丫鬟,却心比天高,争强好胜,不甘心自己作人的尊严被别人任意践踏,她的思想中有“难道谁又比谁高贵些”的平等思想,而在等级森严的贾府,“人们的各种关系,人们的个性,都被熔铸在封建等级的模子里,谁要怀疑和突破这种关系就被视为大逆不道。”[5](P116)晴雯的这种平等思想恰恰与贾府封建等级思想背道而驰,这就注定了她不被贾府所容的悲剧命运。正如王昆仑先生所言:“晴雯的内心从来不承认自己是听任主子奴役、侮弄或践踏的奴才。”[6](P25)

晴雯的反抗性最强,最令人醒目的当属“反抄检”。抄检大观园时,唯有她“挽著头发闯进来,'豁啷'一声将箱子掀开,两手提着底子,朝天往地下尽情一倒,将所有之物尽都倒”,还当众把狗仗人势的王善保家的痛骂一顿。这一出其不意的勇敢举动,与探春的啪的一声给王善保家的脸上一巴掌,可以说,在倔强地反抗抄检大观园这一行径上,她们两人真是配合默契。不过,前者较之后者,更有过之而无不及。探春这一掌是有体面的姑娘打了好惹事的奴才,至多也不过是给在贾府上并无权力的邢夫人辈以难堪。晴雯这一“掀”一“倒”的行为,则不只是冲着王善保家的这些人,更主要的是冲着王夫人、凤姐等权势者而来的!这对急于以抄检来摆脱治家不严、教子无方、身处尴尬处境的王夫人来说,无疑是一种挑战,一种蔑视!在抄检大观园的一幕里,晴雯的言行象一颗瞬间升起的绚烂的流星,刹那间照亮了大观园那漆黑沉寂夜晚。

晴雯的反奴性还突出表现在她与贾宝玉的关系中。在这些丫头中,除晴雯之外是没有任何人敢与宝玉冲撞的。第三十一回“撕扇子作千金一笑”,在那种时代,那种家庭,一个丫鬟敢于向主子以任性的姿态继续她的反抗,而主子居然以此为乐,这出人意料的情节足以表现出晴雯与宝玉性格中的共同之处,表达出他们间深切的关系。晴雯与宝玉,在形式上只能是奴主关系。但在晴雯的内心从来不承认自己是听任主子奴役、侮弄或践踏的奴才,即使对宝玉也不能例外。她所珍惜的只是互相尊重和真诚相待,因此她的自尊心在宝玉面前更不可以受到损伤。在宝玉,从来就不愿以主子自居,以奴才看人,当然更不以一般丫鬟来看待晴雯。宝玉看厌了别人对自己的奴颜婢膝,媚主求荣,特别看重晴雯的全无“媚骨”。

晴雯之死,重点在一个“屈”字。作者写宝玉去看望晴雯,晴雯悲愤地对宝玉说:“只是一件,我死了也不甘心的。我虽生得比别人略好些,并没有私情蜜意勾引你怎样,如何一口死咬定了我是个狐狸精?我太不服。今日既已耽了虚名,而且临死,不是我说一句后悔的话,早知如此,当日也另有个道理;……”晴雯受冤屈而死,死不瞑目。晴雯是正义无辜的,为了死而无恨,她选取了一种特殊方式,给枉耽的虚名充实进了实际内容。她剪下自己的指甲送给宝玉,穿上了宝玉穿的小袄,而且说:“回去他们看见了,要问,不必撒谎,就说是我的。既耽了虚名,越性如此,也不过这样了。”这是对使她蒙冤的黑暗势力的抗议,是失败之后进行了胜利的抗争。堂皇正大,敢做敢当,视死如归,这就是晴雯的本色,这就是晴雯反抗的风骨。

晴雯短暂的生命里,始终都在追求着人格的平等。当秋纹得意地夸耀她得了王夫人的赏衣,她听了便立即笑着嘲弄道:“呸!好没见过世面的小蹄子!那是把好的给了人,挑剩下的才给你,你还充有脸呢!”秋纹仍不以为意地说:“凭她给谁剩的,到底是太太的恩典。”显得更加媚态可掬、奴性显然。她便严肃地开导:“要是我,我就不要。若是给别人剩下的给我,也罢了;一样这屋里的人,难道谁又比谁高贵些?把好的给他剩下的才给我,我宁可不要,冲撞了太太,我也不受这口软气。”秋纹问给了谁,晴雯反问:“我告诉了你,难道你这会子退还太太去不成?”秋纹笑道:“胡说!我白听了喜欢喜欢,哪怕给这屋里的狗剩下的,我只领太太的恩典,也不管别的事。”众人听了都笑道:“骂的巧,可不得给了那西洋花点子哈巴儿了。”袭人听了便不打自招地笑着回击道:“你们这起烂了嘴的!得空就拿我取笑打牙儿。一个个不知怎么死呢!”接着晴雯又以去王夫人那儿取碟为题,就袭人取得王夫人青睐,将每月自己名下的二两银子赏给袭人这件事,对袭人挖苦道:“虽然碰不见衣裳,或者太太看见我勤谨,也把太太的公费里,一个月分出二两银子来给我,也定不得。”[1](P202)这便突出了晴雯与袭人、秋纹的不同之处:秋纹因赏忘形,对主子感恩戴德;袭人处处忍让,对主子体贴逢迎,晴雯则决不忘辱图利,宁肯冲撞主子,也决不受不平等的“软气”,而且又以这种气质要求自己的同伴,从而显示出对有伤做人尊严的思想与行为的蔑视,对封建时代孔子的“尊卑有等,贵贱有序,自有定分”等级观念的强烈不满,表现出可贵的带民主性的精神追求。但是,这种可贵的思想追求,在那个充满乌云浊雾的大观园中,在那个被封建伦理等级禁锢森严的贾府中,是没有实现的可能的。像贾宝玉这样有身份地位的贵公子,尚且免不了被贾府统治者“大承笞挞”的惩罚,那么一个地位卑微的晴雯又怎能避免叛逆带来的不幸呢?晴雯的平等思想是封建大家庭渐处没落之势时所产生的可贵的新思想,是一种历史的必然趋势。但是封建势力依旧强大,他们岂肯容忍晴雯这种个性化民主思想的存在?既然不能扼杀思想,那么也只有扼杀生命了。于是晴雯便做了一个不幸的牺牲品。她的悲剧正是“历史的必然要求和这个要求实际上不可能实现之间的悲剧。”[7](P306)

同时,她与同样叛逆的宝玉是站在一处的。贾府上下寄希望于宝玉走“仕途经济”,但晴雯从来不像宝钗、袭人那样去劝宝玉追名逐利,读书应举。相反,她勇敢地支持宝玉的种种叛逆行为,支持宝玉和黛玉那种没有得到统治者认可的“自由恋爱”。自从贾政对宝玉严加管制,“不肖种种大承笞挞”以后,是晴雯,替受伤卧床的宝玉巧妙地将两块旧手帕送到潇湘馆,大胆地担负起了沟通宝黛深情的“红娘”使命;当宝玉面临贾政功课盘考,吓得连夜加班温习诗书,闹得满房不得安宁的时候,是晴雯,机警地为宝玉想出了一个“快装病,只说唬着了”的脱身之计,帮宝玉度过了一次难关。宝玉心里明白:这样的点子,也只有晴雯才替他想得出。晴雯的叛逆赢得了宝玉的信赖,却得不到贾府当权者的认同。他们为了制服叛逆者宝玉,就先拿晴雯开刀。而贵公子宝玉面对晴雯遭受迫害,在王夫人的盛怒之下,也是软弱无力的:他想替晴雯辩护,竟不敢多说一句,多行一步。晴雯的叛逆最终得到的是身处危境时的孤立无援。悲哉,晴雯!

在大观园诸芳的性格当中,晴雯的坦白直率、嫉恶如仇以及青春热情的性格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在“俏平儿情掩虾须镯”一节,平儿曾说过“晴雯那蹄子是块爆炭”,的确,晴雯对于美好的维护,就决定了其不可能容忍肮脏的存在。这点在“撕扇子作千金一笑”中表现得最为明显。当她听到袭人说:“原是我们的不是”时,她顿时“冷笑道:'我倒不知道我们是谁,别叫我帮你们害臊了!”“连个姑娘都没争上去,也不过和我似的,哪里就称起我们来了?”[1](P104)她的一席话,一直捅到了袭人心里与宝玉不正常关系的私处,真可谓是一语惊天,捅破了窗户纸。她从不顾忌,既使是对身为主子的宝玉,她仍是有恶必较。因此她得罪了袭人等一些人,为后来那些人在她身处困境时落井下石埋下了隐患。同时她的嫉恶如仇还表现在对小丫头坠儿的责罚上。坠儿偷了平儿镯子这件事,在晴雯看来是不光彩的,而且身为奴婢“鬼鬼祟祟地”干了些见不得人的事,不为奴婢争气,也是她最不能容忍的,所以,她一气之下采用了粗野一点的方法惩罚了坠儿。

晴雯的全部生活是一首诗,是一首充满着青春生命力的抒情诗。在晴雯的锋芒毕露的言谈笑语中,在她的眉眼动静的开合中,时时流露出来美丽的激情和光彩夺目的绚烂。在那个充斥着虚伪、腐臭和残忍的时代中,在那个人与人之间象乌眼鸡似的,“恨不得你吃了我,我吃了你”的贵族大家庭贾府中,曹雪芹把这一洁白无瑕的雕像,摆在大观园富丽堂皇的地毯上,使读者在那封建堡垒的家庭里,感到一点春风和暖的气息;在那千依百顺而又彼此排挤陷害的奴婢中,看到一个坦诚、直率、聪慧、刚强、最富有反抗性的人物。她虽身处下贱,却是一个大写的“人”。

[1]曹雪芹.红楼梦[M].北京:中国妇女出版社,1998.

[2]何权衡.也谈晴雯 (上)[J].郑州师专学报,1982,(1).

[3]李树泓.晴雯之死与袭人[J].抚顺师专学报 (社科版),1984,(1).

[4]鲁迅.鲁迅全集 (第一卷)[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

[5]曲沐.女奴的命运,时代的悲剧[J].贵州民族学院学报,1983,(1).

[6]王昆仑.红楼梦人物论[M].北京:北京出版社,2004.

[7]马克思、恩格思全集 (第四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8]陈庆浩.新编石头记脂砚斋评语辑校[M].北京:中国友谊出版公司,1978.

[9]林冠夫.红楼梦纵横谈[M].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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