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高职实训基地建设的探索

2011-08-15 00:47丁志岩
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1年3期
关键词:基地我院实训

丁志岩

(河北政法职业学院,河北石家庄050061)

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实践性教学对高职高专法律专业培养“实基础、强能力、宽口径、多方向、对口性强”的应用型法律人才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然而现在的法律教育基本上仍然采用“以教师为中心”的教学模式,学生被动地接受,实践性教学没有形成科学体系,缺乏必要的规范,难以达到培养规格的要求,以致不少高职法律专业实际上办成了法学本科教育的压缩版。为改变这种状况,河北政法职业学院进行了有益的尝试,现依据我院的实践活动,谈谈笔者对建设法律高职实训基地的看法。

一、建立实训基地的意义及我院的优势

实训基地是法律高职教育中对学生实施职业技能训练和职业素质培养的重要场所,是高职教育实现学生从学子到职业人过渡目标的实践场地,是法律高职教育办出特色、提高教学质量的基础性条件。

(一)有助于促进学生对法律基础知识的理解和吸收。建立实训基地,在课堂讲授之外为学生提供感知、体验法律程序和规则的实践场所,有助于将法律知识与实践运用相结合,促使学生将抽象的法律知识和法律规则消化和吸收。

(二)有助于提高学生法律职业技能。法律实训基地可以让学生体验真实案件的情境,通过提供灵活、真实、系统的实训指导使学生掌握和提高法律职业技能。

(三)有助于增强学生的法律思维。法律实训基地使得学生在不同层面发现各种法律问题,引发广度、深度不一的思考,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

(四)有助于培养学生的法律服务精神和社会责任感。通过建立不同类型的法律实训基地,学生们可具体参与各种真实案件,直接和社会各阶层的人员接触,近距离地观察和感受不同人群的法律需求,使学生潜移默化地萌生法律自豪感和社会责任感。

我院是省内较早进行法律教学改革的高职院校之一,创建了“四·三”模块教学法,受到高职院校评估专家的好评,并获得省教学改革优秀成果奖。

“四·三”模块教学法的创建与发展为法律教学改革研究奠定了基础;我院建有模拟法庭、模拟仲裁庭、模拟调解室等校内实训基地13个,且初步实现对外开放;我院建有济民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可以进行真实场景的实训;先后建立了50多个校外实训基地,为学生实习搭建了平台;我院开设有法律诊所课程,是全国法律诊所教育委员会的会员单位。

二、建立法律实训综合服务中心的可行性分析

实训教学具有与理论教学不同的模式及特点,应建立行之有效的管理机构——法律实训服务中心,统一负责管理校内校外的实训基地建设及业务的管理。其主要职责有三个方面:一是负责实训教学和科研开发。按照学院的教学要求,实训基地的教师制定实训教学大纲,承接全院学生实训教学工作,同时进行相关的科研项目开发工作。二是对外开拓业务。包括签订实训基地的对外合作业务合同,负责对外项目的开展和协调管理。三是日常营运。负责维持实训基地的日常运作,包括办公室管理、公用设备管理、教学管理等。根据现已积累的经验,笔者认为建立实训服务中心是必要和可行的。

(一)资源整合、提高效率。目前,绝大多数高职院校都进行了一系列程度不一的实践课教学的探索,但是都具有“各自为政”、“小而全”等特点。为了最大限度地发挥实训基地的效用,只有在现有设备和技术的基础上,重新整合资源,进行机制和管理创新,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资源浪费,提高利用效率。

(二)对校内实训基地和校外实训基地统一管理的需要。许多法律高职院校校内实训基地资金短缺、规模不大,有的只限于模拟法庭,校外实训基地更没有真正起到实训的作用。建立法律实训中心将校内外基地协调起来,统一管理,力争做到人尽其才,物尽其用。

(三)衔接实训基地和其他教学活动的纽带。高职教育要求开设课程的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的教学时数必须达到一定比例,但需考虑理论与实践如何更好进行沟通与协调的问题,成立法律实训中心有助于适当调配课堂教学与实训教学的比例,以便取得最佳教学效果。

(四)我院成立法律服务中心的探索与实践。我院自2007年成立“法律服务中心”以来,中心设置诉讼实训部承担仿真模拟庭审等实践教学任务;非诉讼实训部承担案例研习、合同签订与审查等;综合实训部落实法律诊所教育,承担学生顶岗实习等;法律援助中心承担法律咨询、法律宣传、办理案件等;法律培训部承担法律培训、职业资格培训等职能。三年来,学生普遍反映通过实践教学,强化了对法律知识的理解,提高了职业技能和应用能力,为学生日后就业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三、实训基地建设的构建

构建以政府为主导、以企业为依托、以院校为主体,发展区域共享型实训基地。搭建资源共享平台,实现教育资源的共享和基地的有效利用;发展校际共建实训基地,依托基地教学与鉴定相结合,推行“双证制”教学,长短期培训相结合,充分发挥基地的共享和辐射功能[1]。

惠而浦8.5公斤洗烘一体滚筒洗衣机WG-F85887BHCIEP自带智氧清新功能,无需用水,有效祛除衣物、包包、枕芯、毛绒玩具内残存的异味,让你时刻清新如新。通过内置臭氧发生器释放臭氧,杀灭衣物深处细菌,在保证衣物洁净的同时,更加呵护家人健康。

(一)建设校外兼职、校内专职的“双师型”实训教师团队。聘请校外实训基地负责人和一线业务骨干为实训指导教师。除法院副院长、检察院资深检察官担任校外专家指导委员会主任和委员并定期参与教学指导活动外,还要聘请一批实际工作经验丰富的一线业务骨干为实训指导教师。同时聘请有教学经历的法官共同在校内讲授实训课,参与编写实训指导书,定期举办有关法律实务前沿的专题讲座。我院把在法院担任人民陪审员、在律师事务所担任兼职律师及有司法岗位工作经历的专职教师正式聘为“双师型”教师,承担实训课程的教学工作。目前,已正式聘请能指导实训教学的校外实习指导教师80余人,满足了法律专业实训课程对指导教师的需求,真正实现了“一对一”的实训方式。

(二)实训教学管理规范。建立健全实训教学奖励和考核机制,制定“双师型”教师课酬标准,对在实训教学中勇于改革创新的教师予以奖励。执行实训与理论课同等课酬标准,鼓励并支持青年教师到企业、校外实习基地带薪挂职锻炼,调动教师进行实训教学的积极性,加强专业教学的团队建设[2]。

(三)形成实训教学的保障机制。学院提供较充分的实训经费。每学期提前上报实训项目经费使用报告,由学院监督、教师负责落实经费的使用,消除了学生参与实训活动的顾虑。学生在校外顶岗实习时,实训单位都提供交通、伙食补贴等福利,对学生的考核采取了机动灵活的双重考核机制,对教、学、做一体化教学目标的实现提供了物质支持。

(四)构建实训课程体系。根据教育部《关于制定高职高专教育专业教学计划的原则》中要求把能力培养贯穿于教学全过程的精神,我院根据高职法律学生就业走向特点,增加了法律事务处理能力、商务事务处理能力、办公室事务处理能力等专业能力要求。在教学计划中,将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模块化,整合原有的课程体系,设立了民事法律实训课程、刑事法律实训课程和行政法律事务实训课程,综合法律实训课程,企业法律实训课程教学模块,使实训占总学时的56%,加大了专业技能的训练时间[3]。同时在大三全年开设法律诊所课程,以我院法律援助中心为平台让学生亲身参与法律实践活动。

学生在学习理论课程的同时进行实际训练,将单纯传授知识转变成“传授适应,实训训练,亲手操作”,使教学与实训融为一体,学生做到边学、边做,教师做到边教知识、边指导实训,有了教、学、做一体化的实训课程雏形。

推进实训教材的开发和建设,自编了刑事法律事务实训、民事法律事务实训和行政法律事务实训指导书,规范了法律事务实训教学活动。利用自编实训指导书,明确了实训技能培养目标、要求、实训内容、教学组织方式及学期考核方式。

(五)构建校内外实训模式。课内实训模式针对学生未来工作中要面临的工作任务,利用校内实训基地,通过实例分析、案例讨论、合同谈判与起草、辩论比赛、模拟法庭、社会调查、旁听庭审等实训方式训练学生书面和口头表达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实训任务的完成必须依靠全体成员的共同参与和相互协商。每一个实训项目,都要求学生以班级为单位自愿成立学习小组,各小组设小组长一名,负责拟定并落实实习项目计划,分配实训任务,办理外出调查函手续,沟通协调组员关系,反映实训存在的问题,展示实训成果和进行实训汇报。小组长向学习委员或课代表负责,落实实训任务。各小组还选派一名学生在班级组成考核评分组,负责评定各小组成绩。在整个实训教学过程中,教师只是一个咨询者、引导着、辅导者。通过实训项目的训练,大部分学生可熟练查阅某类案件相关法律法规、阅读参考书,对所学实体法和程序法的内容、原理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和掌握。同时,也使其他学科的知识得到了综合运用,全面提升了学生的专业素质和学习能力。

四、实训基地体系和长效机制的建设

(一)发展区域共享型实训基地,搭建资源共享平台。《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中明确指出“:十一五”期间,继续完善“政府主导、依靠企业、充分发挥行业作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办与民办共同发展”的多元办学格局。要以政府为主导、以企业为依靠、以院校为主体,按照高职教育实训基地建设的原则,建立集教学、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和技术服务为一体的开放性区域共享型实训基地[4]。

政府的主导作用体现在:一要统筹管理实训基地发展规划、资源配置,合理调整和优化职业教育布局,整合好教育资源,在一定区域内使职业教育办学资源形成合力。二要加大公共财政对职业教育的投入,解决实训基地建设的经费投入不足问题,为实训基地建设提供资金保障。三要给予政策支持,积极引导和吸引区域内相关企业参与到实训基地建设中来,促使企业与职业院校相互依托,形成互补,使它们互惠互利,实现双赢。

以企业为依托主要是指区域共享型实训基地建设要通过“产学研”结合的纽带,以企业为依托。一是依托企业的产品或项目将其作为契合点,加强校企之间的技术合作,共建实训基地,实现双赢。二是依托企业先进的设备和生产场地条件进行实训教学。三是依托企业真实的职业环境,让学生在浓厚的职业氛围中锻炼培养,更好地提高学生的职业技能和综合素质。四是依托企业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技术人才资源优势,加强学校实训教学工作的力度,解决目前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不足的矛盾。

以院校为主体主要是指区域共享型实训基地建设要以品牌职业院校为建设主体,并注重其“效益性”,主要体现在实训基地的建设和教学上。一方面,充分利用品牌职业院校现有的实训设备和设施,将品牌职业院校现有实训基地做大做强,通过扩大服务范围、拓展服务功能,成为共享性开放性的区域实训基地。另一方面,在实训教学上,利用校内外师资和技术优势,组织编制实训教学大纲、制订实训教学计划、设置实训项目和编写实训教材等,形成科学、规范的实训教学体系,更好地发挥实训基地的作用。

(二)发展校际共建实训基地,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在绝大部分高职院校中,由于实训经费的拮据,实训设备明显不足、技术落后。这就要求各高职院校走联合、共建之路,实行优势互补。首先,联合同一区域内的学校共同出资建设实训基地,实现资源共享,可以统筹资源、资金,合作建设实训基地,实现互补互助,以满足实践性教学的需要,同时,又能提高实训基地的利用率。其次,为促进实训基地的发展,面向社会开放,打造自己的品牌,吸引其他学校的学生进行实习培训,这不仅实现了其自身价值,而且能创造一定的经济效益。

(三)校企合作,提升实训基地建设水平。高职院校应积极谋求与大中型企业开展“订单式”人才培养,并以此为“纽带”合作共建实训基地。这种办学模式不仅使学生、企业、学校三方受益,而且加深了相互间的理解,增进了友谊。校内实训实习基地的逐步完善,优化了实践性教学环境,促使学生的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工作逐步走上了制度化、正常化、规范化的轨道。

(四)产学研结合,增强实训基地可持续发展能力。高职院校要依托行业、高科技的大型企业集团和自身主干专业优势,坚持走产学研结合的人才培养之路,按照结合专业办产业,办好产业促专业,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办出特色的思路,积极推进实训实习基地建设步伐,使实训基地真正成为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业能力、开展创新教育的重要场所。

(五)教学与鉴定结合,依托实训基地推行“双证制”教学。实训基地的一个重要功能是职业技能的培训,因此,应依托实训基地推行“双证制”教学,将职业标准的内容融入专业课中,用理论课代替职业技能鉴定中的“应知”部分的考核,用实践项目代替职业技能鉴定中的“应会”部分考核,使专业课程教学与国家劳动部门的职业技能鉴定并轨,即学生在完成本专业规定的全部课程并考试合格后均可由河北省劳动厅颁发相应资格等级证书。

(六)长短期培训结合,充分发挥实训基地的共享和辐射功能。为充分发挥实训基地的共享和辐射功能,应坚持“以人为本,以服务社会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面向市场,面向企业”的办学思路,依托实训基地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的开放性人才培训工作。一是要为行业、企业提供在职培训;二是要签订校际合作协议,利用实训基地的资源优势,为区域培训服务;三是要面向社会服务,拓展新领域。这些中、短期教育培训工作的拓展,不仅发挥了实训基地的共享和辐射作用,增强了实训基地自己的“造血”功能,而且受到社会各界的欢迎,得到了政府有关部门的肯定。

诗人陆游说过:“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书本上抽象的理论知识和学问,需要去亲身实践,才能变成自己的实际才干。在法律高职专业人才的培养中,必须通过大量的实践使其及时巩固课堂知识,增强实际动手能力,培养职业转换能力,才能培养出具有专业水准且训练有素的技能型、应用型人才,也才能积极促使我院的教学改革迈向更大的成功。

[1]李煜.浅论高职法律事务专业实训体系之构建[J].职业教育研究,2010,(2).

[2]马品懿,王政.论高职高专法学专业实训教学体系的建设[J].中国高教研究,2006,(8).

[3]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课题组.法律实训课程的创建与实践[J].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6,(5).

[4]刘继平.高职院校实训基地建设及其效能提升的途径[J].教育与职业(理论版),2008,(7).

猜你喜欢
基地我院实训
流翔高钙为党建示范基地锦上添花
我院隆重举行2020届毕业典礼
基于CDIO理念的数控实训教学改革与实践
我的基地我的连
虚拟情景实训环境三维模拟
电工电子实训教学改革与创新
我院顺利迎来2016级新生
微课在数控实训课中的应用探析
我院田径运动会顺利举行
人本位理念在我院体检中心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