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德梅
(江苏省射阳县蚕桑站,江苏 224300)
1.1.1 有机磷中毒
常用的有机磷农药有敌百虫和敌敌畏、辛硫磷、甲胺磷、乙酰甲胺磷,乐果,久效磷,毒死碑等,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蚕儿中毒后,停止食桑,大量吐水,头胸钩起,胸部膨大,尾角上翘,很快倒卧死亡,死后前半身环节膨大伸长,后半身环节皱缩,有脱肛现象。
1.1.2 有机氮中毒
常用的有机氮农药有杀虫脒和杀虫双等。杀虫脒中毒主要表现为拒食、乱爬、吐浮丝,最后饥饿而死。杀虫双中毒后呈麻痹瘫痪症状,静伏蚕座,不食桑,不摇摆,不吐水,不变色,背脉管仍有搏动,逐渐死亡。轻度中毒则表现为不脱皮、半脱皮或脱皮出血、不结茧等。
1.1.3 菊酯类中毒
菊酯类农药主要有速灭杀丁、敌杀死和氯氰菊酯等。蚕食下农药污染过的桑叶后吐水,足部失去把持力,翻身打滚,蚕体向背面,腹面弯曲呈螺旋形,最后打量吐水、脱肛、弯曲而死。
1.1.4 沙蚕毒素类农药中毒
老陈咧嘴一笑,说那一巴掌啊,打得我都懵了。我活了一把年纪了,还从没有人打过我耳光呢。老陈摸了摸脸,皱了一下眉头,好像疼痛还没有过去一样。已到吃晚饭时间,我说去打饭,老陈从枕头下面抽出一张钞票来要给我。我说,陈师傅,你要是这样可就见外了。见我是认真的,老陈又把那张钞票塞回枕头底下了。我打饭回来,叫老陈吃饭,他身子扭动了一下,似有难言之隐。我问他是不是要小便,他点了点头,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我说,陈师傅,有什么事您老尽管吱声,都是男人,没有什么不能说的。老陈点着头,说我这辈子都是伺候别人,还从没被别人伺候过呢。
沙蚕毒素类农药主要有稻虫清、杀虫单、稻金单、病虫清。其中毒症状主要为:各龄蚕眠起时向蚕座四周爬动,盛食期行动呆滞、缓慢,体色灰白,蚕体逐步软化,体壁缺乏弹性,头胸部突出,少量吐水直至死亡。轻微中毒的蚕儿虽能食桑,但食欲减退,体色转变慢,不活泼,龄期延长(4眠眠期延长尤其明显),虽能上蔟,但蚕附着力差,易跌落,即使结茧但都为薄皮茧。
桑园零星分散,有的桑园临近农作物,或被水稻、棉花包围,农作物治虫导致空气污染,临近的桑园桑叶间接受到污染而引起蚕食桑中毒。
许多蚕农为了杀死桑园害虫,人为加大浓度,造成农药残效期延长,蚕吃了安全间隔期后的桑叶仍然中毒。
随着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部分蚕区出现大面积的棉夹桑,稻夹桑现象,对蚕桑生产防范农药污染带来不利,农作物治虫易使桑园受到污染。
我县蚕农在桑园治虫使用了某农药厂生产的40%的乐果,蚕农7月底治的虫,9月份还发生中毒现象,通过鉴定,发现该农药含菊酯类成分。
部分蚕农治虫工具紧张,农田、桑园治虫工具混用。有的大田用过了洗洗再用于桑园治虫;还有的农户间相互借用,结果造成家蚕中毒现象。
要通过广播、电视、培训、送科技下乡等渠道,让蚕农充分了解各种农药的使用方法和残效期、农药污染途径、家蚕中毒后的症状及中毒后采取的措施。
蚕区要禁止使用生物农药,实践证明,桑园治虫以桑园专用农药比较安全。
要告诉蚕农使用的是什么农药、残毒期多长等。养蚕期间养蚕户白天要关闭门窗,夜间可适当打开门窗换气。
集中联片发展的桑园最好实行“四统一”治虫即“统一时间、统一用药、统一标准、统一人员”。
要注意农药的品种、浓度、残毒期、药液使用量和保质期。桑园用药要到指定的桑药销售点购买。
桑园周围农田治虫时不使用迷雾机并注意治虫时的风向、风力,喷头不宜过高,防止污染桑叶。
桑叶要提前做好试喂工作,尤其是靠近农田的桑叶以及下部桑叶,提前一天用迟眠蚕试喂,连续吃三顿才能确定桑叶是否有毒。发现桑叶被微量农药污染的立即停止采桑,残毒期 过后再采叶。饲养员严禁接触农药。刚治过虫的人员不能进蚕室,动蚕具,以防污染蚕室环境。
夏秋季许多养蚕户常常使用防治害虫的高效药物喷杀蚊蝇,若使用不当,对蚕危害极大。
蚕药与农药要分开存放,堆放过农药的房屋不能作为蚕室养蚕。
①隔离毒源。立即撒石灰粉、焦糠,并加网除沙,提出健康蚕、轻度中毒蚕。
②隔离中毒蚕。将已中毒的大蚕从蚕座中拾出,用干净的冷水(井水)浸至蚕体发软,取出摊与蚕匾里,放到阴凉通风处,等大蚕苏醒。
③查找毒源,避免再次中毒。
④健康蚕、轻度中毒蚕,选用无毒,新鲜桑叶饲养。
⑤中毒的蚕苏醒后,抵抗力低,极易感染发病,要喂良桑,加强防病和饲养管理。
⑥轻度污染桑叶,可用2%石灰水浸泡20min后饲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