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红梅
(渭南师范学院图书馆,陕西渭南714000)
数字资源联盟采购及长期保存权益问题
袁红梅
(渭南师范学院图书馆,陕西渭南714000)
数字资源的联盟采购在图书馆资源购置中已经占有相当大比例,联盟采购使得信息服务机构以较低成本获取数字资源的使用权,但在长期保存方面主要涉及数字资源归属问题和服务权保障等权益问题.
数字资源;联盟采购;长期保存;权益问题
近十年来,我国图书馆联盟采购在不断探索和改进中形成了自己的发展模式,在高校系统,CALIS成立了管理中心、4个全国中心、7个地区中心和15个省中心,在系统内分别采取了全国组团、地区组团、省内组团的集团模式.据我国CALIS统计,2008年高校系统的数字资源有44%是通过集团采购获得的.联盟采购降低了数字资源的购买和使用成本,但在资源长期存储上存在一定的问题.本文拟就数字资源的联盟采购及长期保存的资源归属问题和服务权保障等权益问题进行探讨.
在图书馆文献资料采购中,越来越多的图书馆每年用在购买数字资源的经费已经占全馆资源总购置经费的三分之一,有些院校甚至更高.“1999年中山大学图书馆数字资源的采购经费只有10多万元人民币”[1],“到2007年用于数字资源的购置费已达至800多万元人民币,占图书馆总经费的三分之一”[2].有资料称,ARL(Association of Research Libraries,美国研究图书馆协会)对113个成员图书馆进行调查,1999年这些图书馆数字资源购置经费占文献资料总购置经费的12.9%,到2007年其所占比例已经高达46.55%.很显然,数字资源的购置经费比例不断升高,有些已接近图书馆总购置费的一半,而且,这个比率有逐年逐步稳定上升的局势,在整个图书馆馆藏建设中,数字资源建设的地位已经越来越显得格外重要.
目前,图书馆数字资源的采购主要有三种购买模式,一是图书馆联盟采购(即图书馆集团联合采购)模式;二是以单个形式采购的单个图书馆采购模式;三是以国家政府机构出面的国家采购模式.
数字资源联盟采购也可称为集团式采购,是由一个组织机构牵头,联合众多机构组成一个联盟,共同采购某个或某些数字资源.从组织形式划分,有国家政府机构组织的,也有民间自发组织的;有国家层面的,也有地区或行业层面的.目前,数字资源联盟采购已经成为信息服务系统获取数字资源的主要形式.如,南非图书馆联盟开展了南非数字资源采购集体授权活动;芬兰、德国等国家开展了国家层面的联盟采购活动;美国的东北图书馆联盟(North East Research Libraries Consortium,简称NERL)等开展了各种类型的联盟电子资源采购活动.中国的数字资源采购联盟主要包括全国性图书馆集团、大学图书馆集团、科学院图书馆集团和地方性图书馆集团.
在我国,联盟采购多以地区性联盟为主购买中文数字资源,在陕西、江苏等地,都是高校图书情报工作委员会以集团形式采购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以地区性联盟的形式进行采购的数字资源有: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方正apabi数据库、超星数字图书馆等中文数据库.对于外文数据库的采购和引进,通常是由211、985的高校图书馆牵头联盟,针对某些国外大型数据库的购买,因为价格非常昂贵,单个图书馆无法负担起费用,因此,中国高等教育文献保障系统CALIS(China Academic Library&Information System)专门负责国外数字资源的引进,这个组织机构下设有引进资源工作组,有职责确定引进数据库的内容,订立资源引进规划与后期使用调查、完善建设数据库等工作.“到2006年5月,中国高等教育文献保障系统已经成功组织了69个集团采购项目,全国先后共有600多所高校和科研机构、3500多个馆次参加了集团采购,购买数据库的费用约2.96亿元人民币”[3].
图书馆以联盟的形式采购数字资源,享有信息服务和价格等多方面的优惠.其一,联盟集团式采购使得图书馆方面与资源供应商直接谈价议价,大大降低了购买成本;其二,在市场竞争中,数字资源提供商得到发展,其产品在这个行业中的市场份额变得更多,因此,一般而言,对于同类的数字资源,联盟的采购价格远远低于单个图书馆的采购价格.例如,“2002年Ohio LINK(Ohio Library and Information Network,俄亥俄州图书馆与信息合作网)在采购数字参考资料数据库和各类商业杂志上,集团方式购买只需支付310万美元,若各馆单独签约,费用将高达970万美元”[4].其三,在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上,以联盟的形式采购会获得更好的服务.图书馆联盟使用者可以根据要求,建议数字资源提供商修改和完善检索系统、功能统计,做出方便本集团用户使用的检索界面,用镜像站点或专线使用该数字资源.
数字资源的长期保存是数字信息的收集、编目、存储、获取以及长期保存的过程,贯穿数字信息生命周期;同时,数字资源的长期保存的主体涉及信息创建者、数字信息出版商、信息使用者和数字资源长期保存责任者,涵盖多个不同利益和不同性质的机构和个体.由于数字资源使用权与保存权的分割以及数字资源本身在保存和使用方面易受干扰,所以从数字信息的收集开始,保存的权益问题就不断出现,而数字保存进程的每一个阶段又都与使用者权益问题息息相关,不可分割.
联盟采购可以使各信息服务机构以较低成本获取数字资源的使用权.但在保存方面存在一定的问题.这些资源一般存放在图书馆本地镜像系统、联采集团的异地镜像、资源商委托的第三方异地镜像、资源商自身的远程数据库系统.各单位只有网络使用权,如果采购合同终止或系统故障,图书馆也会失去数字资源的可持续使用权和存档权,存档权包括“所采购数据的永久使用权和数据备份权,获取和保存‘与内容数据的存储和使用相关的数据’和‘支撑运行系统’的权利”.在此我主要谈论数字资源归属问题和服务权保障等权益问题.
在集团联盟采购中,在联盟的镜像站点上,数字资源提供商给整个联盟一份或多份长期保存的使用版本.整个联盟是否拥有这些保存的数字资源呢?数字资源的保存费用谁来支付?联盟中的其他成员和有保存任务的成员有怎样的关系?如何明确和解决这些问题?有专家对我国北方地区部分图书馆做过调查,大家一致认为,配套的镜像站点和数字资源保存的经费由谁支付是最大的问题,联盟成员馆如何解决镜像站点长期服务的问题,还有数字资源的归属问题也应该有相关政策出台,对联盟采购中保存的数字资源成员馆是否拥有使用权.
整个联盟集团拥有联盟采购的数字资源,不同成员有不同的服务范围限定.面对规模庞大的数字资源、单位较多的联盟成员,由于长期存储成本高,因此要建立联合长期存储系统.让不同成员馆在保存和服务上都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假定该联盟系统委托其中的某个成员(保存馆)负责长期保存备份数据,当其中一个成员(服务馆)与资源提供商终止采购合同时,服务馆(假定非保存馆)在理论上有权利用长期存储系统中自己采购合同期内的数据向自己用户提供服务,但需要从整个数据中析出该馆的“合同期数据”,而且不可能简单地将析出数据拷贝到该馆系统来提供服务(因为这可能形成多套备份数据、违反存档权授权),因此可能需要在存储系统上上载这些数据,并提供对服务馆的服务,这些都需要得到保存馆的支持.
数字资源保存过程中,存在有些承担保存任务的主体终止原来的数字资源保存和服务活动,或者合作保存体系中,保存活动从一个成员馆转移到另外一个成员.存在的问题是:何时从存储系统中移出何种数字资源,谁来决定?怎么决定?数字资源移出后,对管理者来说,各方的权益和要求受到什么影响?特别是在合作保存体系中,仅承担服务的服务馆会受到什么影响,需要通过什么机制保证服务权益不受损害等.这些问题都需要通过专门的机制进行调控和管理.
网络环境上,数字信息易改、丢失、变迁现象在任何时候都会发生,在数字信息生命链上,微小的信息改动都会影响整个数据的真实性.[5]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布的《数字遗产保存指南》指出:“数字资源长期保存活动中,责任的分担与主体充当的角色和经验相关;数字资源的创造者、出版者、生产者、传播者以及软硬件的制造者和其他私有机构,应当与国家的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等文化遗产保护机构共同合作.”[6]19欧洲相关的数据库开发商改变网络环境,使正在实施的DELOS计划支持了这项国家、国际层面上的合作.荷兰国家图书馆同样正在计划进行国际性合作联盟,建立国际出版物的安全区策略.
[1]中山大学校长办公室.中山大学年鉴1999[G].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2000.
[2]中山大学校长办公室.中山大学年鉴2007[G].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2000.
[3]曹海峰.对集团采购数字资源费用的思考[J].大学图书情报学刊,2007,(2):27-29.
[4]赖朝新.中美图书馆联盟比较研究[D].成都:四川大学硕士论文,2005.
[5]袁红梅.网络信息资源管理模式——元数据[J].渭南师范学院学报,2004,(5):62-64.
[6]宛玲.数字资源长期保存的管理机制[M].北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6.
Alliance Procurement of Digital Resources and Preservation of the Rights and Interests
YUAN Hong-mei
(Library,Weinan Teachers University,Weinan 714000,China)
Alliance procurement of digital resources in the library resources has already a large proportion of the alliance purchasing,which makes information services at a lower cost access to the right to use digital resources,but in the long-term preservation,it mainly involved in the ownership of digital resources and the issue to protect service rights.
digital resources;alliance procurement;long-term preservation;right
G250.76
A
1009—5128(2011)12—0085—03
2011—05—05
渭南师范学院科研计划项目(10YKF002)
袁红梅(1968—),女,陕西澄城人,渭南师范学院图书馆副研究馆员.研究方向:图书馆数字资源建设.
[责任编辑 曹 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