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小平
(华中科技大学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湖北武汉430074)
城市废弃物处置的风险报道:环境议题分化与“环境正义”的诉求
郭小平
(华中科技大学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湖北武汉430074)
编者按:环境新闻与环境传播是我刊今后着力关注的重要领域,也是我们打造栏目特色的关键举措。2010年11月6日在我校举办的“生态文明视域下的媒介社会责任全国学术研讨会”就是一次成功的尝试。本次会议收到近40篇论文,现将会议研讨的部分优秀成果发表,以飨读者。
城市废弃物的风险报道,关注“废弃生命”或弱势群体的环境生存权益,再现了工业化与城市化的现代性后果。垃圾焚烧发电决策争议的报道演变,是我国复杂新闻场域中环境议题分化的过程。从“环境保护”、“健康维权”向“环境正义”新闻主题框架的转变,体现风险治理、环境参与、决策民主以及环境公平的多重媒介诉求。
城市废弃物;环境风险报道;垃圾焚烧;议题分化;环境正义
城市废弃物 (工业污染与城市垃圾)或有毒废弃物 (Toxic Waste)的议题,不断地引发社会论争,也不断地被媒体再现与建构。媒体对城市废弃物处置争议的风险再现,既是工业化与城市化背景下环境传播的媒体实践,也是媒体对弱势群体环境生存权益的关切。同时,媒介议题的分化,建构了城市废弃物处置的风险争议,也表征了“新闻场域”中环境新闻生产的复杂勾连。
现代城市在欢快地拥抱技术进步带来物质富足的同时,也被自己制造的废弃物所围困[1](P1-9)。“人类废品的产生,既是现代化不可避免的产物,同时也是现代性不可分离的伴侣。它是秩序构建 (每一种秩序都会使现存人口的某些部分成为不合适的、不合格的或者不被人们需要的)和经济进步 (这种进步必须要贬低一些曾经有效的生存方式,因此也一定会剥夺依靠这些方式生存的人的谋生手段)必然的副作用。”[2](P6)在鲍曼看来,现代城市不仅制造垃圾,也制造“人类废品”(Human Waste)或“废弃的生命”(Wasted Lives),即那些被认为无用的人群或丧失环境生存权益的“难民”。西方的大众传媒经由文字、影像记录并反思了工业化与城市化进程中的环境危机与人类的生存困境。比如:阿涅斯·瓦尔达的纪录片《拾荒者》以一曲优美的田园牧歌温和地表达了对工业社会的反抗;纪录片《垃圾勇士》记录了注重生态环境的建筑师雷诺在美国新墨西哥州沙漠地带抗争35年的故事;加拿大纪录片《塑料成瘾》,探寻了不负责任的成瘾的塑料使用所造成全球环境影响的后果。
随着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城市废弃物议题不断地进入媒介的风险图景中。其中,“进口洋垃圾”与“垃圾焚烧发电”成为这一媒介议题的重要表征与象征性媒介符号。
少数西方媒体也注意到中国城市环境问题。日本NHK纪录片《日本的垃圾去大陆》揭示了“生态殖民”下的中国环境问题。2007年,美国Current TV记者探访了贵屿镇。美国 CBS电视台《60分钟》也于2008、2009年两次报道广东贵屿“洋垃圾”污染链。
中国媒体在呈现大陆经济现代化的繁荣图景之外,也在“生态文明”的国家意识形态牵引下重新审视现代化的后果。2009年,围绕番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决策争议,公众与媒体继云南怒江水电、厦门PX项目以及北京的高安屯与六里屯、上海江桥的垃圾焚烧项目之后,再次将环境决策争议建构为一个公共的社会议题。
现代化的转型是一个权力和意识形态不断分化的过程。类似怒江建坝、番禺垃圾焚烧项目的环境争议或与风险批评,不再惯性地被简单视为对党的权威和国家政权合法性的挑衅,其正面建构作用越来越被重视。作为现代城市公共性的“邻避设施”与城市发展“必要之恶”,城市垃圾处置的媒介议题集中体现了大众传媒对城市废弃物与公民环境生存权益的双重关注,也赋予了“风险传播”新的内涵。
环境风险决策的复杂性、新闻场域的动态变化,赋予了媒体报道的不同框架。在我国,关于垃圾焚烧的争议性报道,媒体定位、媒体性质与媒体层级等差异导致环境新闻框架的不同。政治权力和资本逻辑在不同媒体的“新闻场域”中控制力有所不同,这可能导致不同媒体“再现”环境风险议题的分化。广州番禺区生活垃圾处理系统规划完成于1999-2001年,但随着周边小区相继建成并入住,垃圾处理和居民生活安全的矛盾凸现。广东番禺垃圾焚烧发电争议,从业主BBS论坛“转帖”发展为全国媒体关注的公共危机事件,持续4个多月的时间。华南板块数万业主不断聚会、散发传单、“上街散步”或者集体上访,最终以政府有关部门宣布此项目先停建、“回锅”讨论而告一段落。针对番禺垃圾焚烧争议的媒介呈现,研究不同媒体对现代“废弃物”报道的议题分化与框架差异,有助于探究转型中国的环境传播与公共决策的复杂勾连。
我国政府对媒体传播的管理体制,目前还处于纵向割裂、横向割据的态势:广播电视隶属于国家广电总局;平面媒体隶属于新闻出版总署,网络则是多头管理,隶属于国家文化部、信息产业部、公安部、新闻出版总署等多个部门;纵向上,按照行政级别来划分传播范围与传播层次,将媒体划分为中央级、省级、地市级等多个层级,由相应部门管理[3](P34)。在2009年广州番禺垃圾焚烧发电争议中,中央级媒体与地方媒体、省级媒体与市级媒体,因媒体层级 (中央与地方)、议题的利益相关性 (本地与外地)不同,呈现报道框架的差异。
在番禺垃圾焚烧争议中,广东本地媒体的角色出现分化与冲突[4](P54-55):(1)番禺区党委机关报《番禺日报》对事件的报道数量少,主要充当了当地政府的“新闻代言人”角色,满足了政府对媒体的角色期待。(2)广州市委机关报《广州日报》是事件的谨慎报道者,介于政府喉舌与公众喉舌之间,部分地满足了公众的期待。《广州日报》的前期报道对争议内容采取边缘化态度,满足了政府对媒体的角色期待,后期报道以反映危机解决的客观进展为主,在满足政府与公众对媒体的角色期待方面达成某种程度的转化与平衡。(3)南方传媒集团下属的《南方都市报》,倾向于新闻专业主义理念,充当了公众代言人的角色。《南方都市报》通过新闻评论与舆论监督 (首次揭露利益集团的借车学位)维持环境正义立场,梳理网络情绪化语言形成理性的公众舆论,与政府的决策机制互动,更多地满足了公众对媒体的角色期待。政府、媒体与公众的博弈与制衡,决定了媒体的角色分化与冲突的必然性,我国大众传媒纵向割裂、横向割据的管理割据为媒体的角色分化与冲突提供了可能性,而媒介的竞争强化了媒体的角色分化与冲突的现实性。
中央级媒体的风险论述维护了主导意识形态,即包容社会联合体和个人环境生存权益追求的合理性而又强调社会整体利益的合法性、国家意志的普遍性[5]。在番禺垃圾焚烧发电争议中,中央级媒体的报道极大提升了社会对该风险议题的关注度。10月26日,CCTV新闻频道专门报道了番禺垃圾发电厂事件,使得整个事件热度再次提升。与地方媒体相比,央视的报道更加宏观且偏重于政府的公信力、环境决策民主议题。央视的《新闻1+1》栏目将垃圾焚烧议题置于“政府与民众之间的信任”这一新闻框架之中,在质疑与监督政府的环境决策方面比较尖锐。《人民日报》(2009年11月10日第6版)从“政府决策如何响应民意、释解民忧”的角度指出:片面追求“行政效率”却忽略解释、沟通、疏导与修正的决策,往往容易导致误解、纠葛、不满与反对,因此,科学与民主的决策应该让民众和专家充分参与,让商业利益充分回避,让利弊之议充分表达。尽管跨地区舆论监督赋予中央级媒体与省外媒体较大的活动空间,但新华社、《中国青年报》等媒体对该议题的关注较弱且多集中于政府与民众的沟通。其他的中央级媒体则对番禺事件没有足够的关注,在某种意义上凸现了我国环境传播的缺失,也造就了沉默的大多数。
一旦公众的环境表达渠道与言说机制欠缺,基于新媒体的“公民新闻”或民间DV纪录片的环境传播,通过民间话语 (要健康不要生态风险)向官方话语 (生态文明或科学发展观)的转换,发挥草根阶层对权力机构的合法监督与批评,最终达成对环境决策风险的制衡与纠错机制。同样,主流的官方话语也自然而然地渗透进网络文本的民间叙事层,强化“以人为本”的媒介形象和弱化政府立场,为环境风险攸关者提供利益表达渠道,为转型期民众提供化解不满的“安全阀”机制,巧妙地实现对民间话语的询唤和整合,发挥着有效的社会整合功能。
在环境风险争议中,尽管地方媒体成为其中的重要参与者,但不同媒体在风险沟通中又扮演了不同的角色。在垃圾焚烧议题中,同样是地方性媒体的《番禺日报》与《广州日报》,因利益相关性的相对差异,其报道框架也出现共时性的差异与历时性的分化。同样,受媒体定位、性质等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广州日报》积极传达官方的态度和立场,《南方都市报》则通过呈现各方意见,呼吁尊重民意、透明决策。当政府和民众成为环境风险争论双方时,地方政党媒体《广州日报》也逐渐充当了风险沟通的平台,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误会和避免谣言的产生,促进了环境风险的理性沟通。
广州本地媒体对番禺垃圾焚烧厂的报道和评论锲而不舍,但也因报纸背景不同而有所区别。《广州日报》积极呈现政府论述,对民众意见的表达不甚积极。《新快报》在程序民主之争时连续几天刊出社评或圆桌会议式的评论,但由于报道初期的焚烧问题与LPG(液化石油气)公交车污染问题融合,其评论对此的主动区分度不够。《时代周报》的报道则较为灵活。《南方都市报》与其他媒体的协同报道,对风险报道的议程设置与舆论导向起到关键作用。
外埠媒体 (如人民网、央视等)最初对番禺垃圾焚烧项目的报道,大多是本地媒体人对外联络、寻求新闻援助的结果。11月下旬,新浪微博关于吕志毅涉嫌垃圾利益的消息引起媒体的高度关注。外埠媒体报道有助于提高环境决策议题的“社会能见度”,使其由区域性的环境决策议题演变为全国性公共议题。尽管外埠媒体报道使该议题成为11月份的重要媒介议程,但有些报道与评论未能较好地把握事态进程、切中事件的要害,多为宏大的民主框架,极易忽视城市垃圾处置问题本身。
媒介的地理接近性与利益的相关度直接制约了环境风险报道框架的分化。省级媒体与外埠媒体(包括中央级媒体)多以“民主”、“正义”、“信任”、“冲突”、“健康风险”、“环境灾难”框架呈现环境议题,广州市或番禺区的媒体多以“环境风险治理”、“处理成本”等框架来建构该议题。外埠媒体较多偏向环境报道中的决策民主与政府公信力等宏观问题,本地媒体则较多关注城市废弃物处置这一核心议题,将其建构为生态环境议题。
党报、省级卫视、政府门户网站,作为党和政府的“喉舌”,突出主流意识形态,避免对政府的批评,正面报道居多,多从政府的立场看待生态环境议题。中央级媒体多从决策意识与执政能力层面报道该议题。《人民日报》 (2009年11月10日)在评论中提出“政府决策如何响应民意、释解民忧”的问题,指出应兼顾“行政效率”与民意沟通,让民众和专家在民主、公正、透明、科学的基础上充分表达利弊之议,最大限度地保障决策与民意的契合。
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媒体或不受“邻避效应”影响的媒体,则有意淡化环境事件的宣传色彩与政治话语倾向,从民生视角关注环境风险议题。始于2009年年初的垃圾焚烧发电争议,在官方与专家言论之后,爆发了居民联名签字抵制事件。1月26日,《广州日报》报道广州将建立垃圾焚烧发电厂以破解城市垃圾围城的难题。2月,政府网站与相关媒体相继披露工程的选址与进展情况。9月22日,番禺区丽江花园的业主论坛“江外江论坛”转贴了广州市政府要建番禺垃圾焚烧电厂的9号文件。9月24日,广州本地媒体《新快报》头版头条并配以两个整版的规模推出《垃圾焚心——番禺建垃圾焚烧厂30万业主急红眼》,《广州日报》登出《番禺垃圾焚烧厂将环评距楼盘3公里业主担忧》,《信息时报》登出《番禺垃圾发电厂将动工》。番禺“垃圾门”迅速成为华南板块10多个楼盘业主的最热话题,BBS上的业主网络舆情也被广州媒体持续追踪。传统媒体及时传递了政府消息与业主声音,将30万华南板块业主的环境风险焦虑从互联网推向报刊[6]。10月,番禺居民通过新媒体社会动员 (手机与互联网)、小区宣传、集体上访等途径抵制政府决策。
尽管不同媒体在环境风险再现中也会达致议程融汇与统一,但媒体性质的差异必然反映其在新闻场域中的不同位置。环保议题的高度“政治合法性”赋予媒体更为广阔的报道空间,“主流媒体”更多地发挥党和政府“喉舌”角色与舆论引导功能,市场化媒体则更多地体现为公众立场或“社会公器”角色并在市场导向下较多关注冲突性议题。
环境风险的“知识依赖性”,赋予了专家学者在风险报道中有较高社会能见度,但风险的“不确定性”又挑战了专家学者对消息来源的主导地位。消息来源使用的偏好,反映了环境报道中权威图像的变幻;“专家知识”与政府权威在风险报道中地位的变化,也导致了环境风险报道的议题分化。
齐格蒙·鲍曼潜在地假设权力来源于对不确定性资源的控制,于是,他将知识分子的角色和地位变迁问题置于现代性和后现代性的文化背景下进行了探讨,作出了知识分子正日益由现代的“立法者”转变为后现代的“阐释者”这一论断[7](P5-6)。传统上,知识分子或专家被视为公共权力一部分并垄断着知识生产与传播,也因其权威的知识对“不确定性”的掌控而获得“立法者”的位阶。知识分子成为环境风险报道的主要消息来源,具有较高的媒体能见度。在我国,由于国内其他科学家不愿意直接参与风险论争,加上国外科学家的缺席且垃圾焚烧问题的同行评议实际不存在,因此,“主烧派”专家在早期主导了政府立场和媒体态度并影响舆论走向。
然而,在社会学家看来,风险的“知识不确定性”挑战并消解了专家知识的权威性。当知识分子从现代的“立法者”向后现代的“阐释者”转变,普通公众借助互联网与公众调查充当了“公民记者”的角色,解构了专家论述的权威甚至颠覆了专家身份的合法性。《南方周末》“绿版”的报道《专家、说客还是商人?垃圾“主烧派”,你为谁做主?》(2009年12月2日),则直接质疑了媒体曾经所依赖的专家消息来源的权威性,并对专家的“利益中立”、环评公开、公共利益以及城市发展格局等问题进行反思。
尽管新闻生产社会学研究“将新闻制作视为一种精英控制的现实建构活动”[8](P178),但专家与政府官员的风险论述也常常遭遇普通公众“公民新闻”的解构与颠覆。2009年12月2日,《新快报》披露网络猛料“网友疯传吕志毅与垃圾焚烧利益集团存在密切关联”并跟出关联文章《市府副秘书长辟谣:胡说八道》;12月3日,《南方都市报》发表长文《网帖称广州市政府副秘书长与垃圾焚烧利益集团关系密切:吕志毅:现在不想说这事,今后再说;网友:吕副秘书长不妨坦言真相》,同时发表社论《澄清利益输送的疑云需要决策透明》。次日,继续刊出3个整版的长文,报道了市容环卫局“借用”广日集团轿车一事,同时质疑以造电梯见长的广日集团缘何进军垃圾焚烧产业而取得垃圾终端处理权的。随着媒介与公众的不断介入,所有卷入2009年垃圾焚烧的风险知识论争的“知识分子”与政府官员发现,在一个公众完全有能力自我科普的时代,仅仅依赖数据、图表与专业术语的话语修辞进行“风险沟通”本身就存在风险。向公众打“技术官腔”、为资本代言或说不公正的话,都可能遭到传统媒体的舆论监督甚至“网络暴力”[9](P190-198)。
消息来源的偏向直接影响媒介议题的分化。《广州日报》与《南方都市报》在消息来源的选择上都存在着一定的偏向。有研究重点考察了《广州日报》的五个消息源在报道中被呈现的比例:广州市政府有关部门及官员 (64.17%)、华南板块业主(8.33%)、主烧派专家学者 (27.50%)、反烧派专家学者 (0%)、其他媒体的反应 (0%)[10](P8)。《广州日报》消息源单一且以官方消息源为主,强调垃圾焚烧项目“合理合法”、“依法推进”。相反,《南方都市报》的消息来源多元且以业主方为主,强调“反对垃圾焚烧”和尊重“民意”。媒体的性质与定位制约了新闻从业者的认知、解释和表达及其消息来源的使用,从而在筛选、强调和排除过程中型塑特定新闻框架[11](P14),而内化于新闻中截然不同的报道框架常常呈现为媒介议题的分化。
在城市废弃物处置的风险报道中,环境议题框架的差异主要表现为内容框架与主题框架两个方面。
中国是一个没有垃圾处理传统的国家。然而,快速的工业化与城市化、人口爆炸与垃圾不可降解、垃圾有毒有害等,给人类应对废弃物的方式提出挑战。
1994年后,垃圾填埋场建设与垃圾分类逐渐进入媒体与公众的视野,“环境保护”成为重要的媒介议题。2003年,SARS事件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创造了有利舆论空间。从2006年到2009年,媒体与公众对大型垃圾焚烧发电厂的环境风险认知开始发生转折。从北京六里屯、南京天井洼、北京高安屯、上海江桥地区、苏州平望镇与武汉盘龙小区到广州番禺的垃圾焚烧发电,城市废弃物处置越来越成为中国传媒的重要议题。普遍的“安全恐慌”与“风险焦虑”成为“废弃物”处置争议的文化根源。“健康权益”成为环境决策的核心议题。
当下关涉公众健康与权益的环境决策过程仍由政府主导,弱势群体的利益表达渠道与机制仍不完善。在公共政策合法化及其营销的过程中,大众传媒常常借助新闻与评论影响决策者对政策方案所持的态度[12](P117-128)。媒体不仅可作为发现公共问题的机制,而且可作为催化剂——冲突的社会化。而利益团体趁机将私人问题公共化,媒体代理人可借此拓展受众的规模,从而改变政策制定过程的动态关系,使利益团体能够依其条件界定议程,留给政府经由“公共”政策承诺,批准私人决定的任务。尽管精英与资本的联盟以“绿色产业”的话语修辞遮蔽了风险的后果,但媒体层级、利益相关性与媒体性质的差异以及公民新闻的崛起,突破了风险话语的精英联盟并使“环境公平”与“环境正义”成为媒介的重要主题框架。
《南方周末》、《中国青年报》、中央电视台等,经由环境事件关注弱势群体的环境权益与环境正义并影响了媒体的舆论走向。妥善处置城市“废弃物”与避免制造“废弃的生命”成为现代环境风险报道的双重议题,保护城市环境与维护公民的环境生存权益成为环境风险决策报道的两大主题框架。
随着城市人口激增,城市垃圾以每年10%左右的速度增长,垃圾围城问题已无可回避。不同消息来源 (城市管理者、开发商、居民)风险论述的冲突以及专家阐释的自相矛盾,在客观性原则与平衡报道原理指引下,却令受众无所适从。虽然如此,受众还是认可垃圾焚烧设施是风险治理中公益性设施或“必要之恶”。但受众的“邻避情结”(Not In My Backyard,即“不在我家后院”),必然使环境风险报道出现某种偏向甚至损害环境公平与正义。在网络社区中,远离自己居住区域的垃圾焚烧厂,常常被视作公益性的基础设施予以赞成;相反,则被视为毒气工厂予以反对。受众的“邻避情结”在维护私益中抵制自身遭受的环境不公,客观上促进了公共环境利益的保护,也引发了另一种形式的环境不公,如导致将垃圾向欠发达地区或发展中国家转移的“环境殖民主义”倾向。
垃圾焚烧的好处由全体市民共享,而环境风险则主要由场地周边的居民承担,这有悖于环境公平与正义原则。环境正义最为关心的是我们对环境行为中利益与损害的分配情形,需要在决策参与中加入对环境的关心[13](P88-98)。环境争议的前提是番禺的垃圾必须处理且应在番禺处理,受“临避情结”的影响,程序民主并不能保证民主价值——环境公平与正义的最终实现。事实上,在乌尔里希·贝克看来,在传统社会可以明显区分出风险的制造者与受害者,但在现代风险社会,风险的制造者以风险牺牲品为代价来保护自己的利益,自己最终也将沦为风险的受害者[14](P19)。
如果说作为环境风险冲突的直接参与者,精英与资本联盟试图通过“冲突的私域化”来超越法律的规约,那么,弱势群体必然借助传播的力量通过“冲突的社会化”以增强话语权[15](P1-17)。如果说《番禺日报》的“依法推进垃圾焚烧项目”报道是将环境冲突保持在公共权威的视野之外,那么,《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则站在弱势群体的立场上,努力诉诸公共权威或媒体能见度,使冲突的范围不断扩大并借助舆论力量改变完善环境决策。因此,环境的社会冲突在现实性上又体现为“冲突的私域化”与“冲突的社会化”之间的力量博弈。
不同媒体风险论述的竞逐,政府与民众的互动,网民对国外垃圾分类与减排方法的介绍,对弱势群体环境生存权益的关注,促进了政府与居民在环保公共政策上的理性觉醒以及环境风险传播的民主。环境“风险传播”从科技宣传模式向民主参与模式的转换,秉承了“公共新闻学”或“参与式新闻”的理念并将其作为风险传播的重构策略,建构了社会对于不同风险争议的容纳力[16](P40-43)。
作为一种比较温和的新闻议题,城市废弃物议题赋予大众传媒更多的新闻专业主义与民主参与的想象空间。当环境风险决策出现公共性偏离,不同层级、不同性质、不同地域的媒体,在不断试探报道的边界并拓展报道空间中实现议题的分化,促使新闻主题框架不断地从“环境保护”、“健康权益”走向“环境公平与正义”。媒体在环境风险沟通与舆论监督中促进官方舆论与民间舆论的良性互动,建构与张扬媒体公共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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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vironmental Risk Reporting on the Treatment of City Wastes:The Differentiation of Environment Issues and the Appeal of Environment Justice
GUO Xiao-ping
(School of J ournalism and Communication,Huazhong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W uhan430074,China)
The media representation of city's wastes not only reappears the modernity result of the industrialization and urbanization,but also focuses on the right to the environmental survival of the wasted lives.The risk reporting on the controversy of waste incineration in Panyu exhibits the differentiation of the environment issues.From the news frames of“environmental protection”and“health safeguarding rights”to“environmental justice”,the media aim to satisfy the demand from risk governance,environmental participating,democratic decision-making and environmental equity.
city wastes;environmental risk reporting;waste incineration;differentiation of issues;environment justice
G206.3-05
A
1671-0169(2011)01-0064-06
(责任编辑 刘传红)
2010-10-28
国家社科基金资助项目“基于科学发展观的风险社会与媒体的生态文明传播研究”(08CXW008);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科研究项目“大众传媒风险建构的社会控制研究”(2008q021)
郭小平 (1974—),男,湖北蕲春县人,讲师,博士,研究方向:风险传播管理、广播电视与新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