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规范的首诊制和转诊制 建立合理的医疗服务网络
建立合理的医疗服务系统网络涉及医疗服务提供系统的优化和改革。为配合医疗保险的首诊和转诊制度的建立,我们应依据职能来进行医疗服务机构的分工。即初级医疗服务、常见的门诊医疗服务主要由一级医院和部分二级医院来提供,而住院、急诊和疑难杂症等专业性的医疗服务需求将由三级医院和部分二级医院来提供。
初级医疗机构将为争取获得“人头费”的形式而展开竞争。首诊机构将作出将病人转入哪一家专业医疗服务机构的决定,这样,住院和专业医疗服务机构也将通过竞争来获得转入的患者。通过抽查综合考核转诊患者的治疗效果和费用,评定初级医疗服务机构的资质和服务记录,以使初级医疗服务机构在做转诊决定时综合决策。
这就使得初级医疗服务机构之间、高级或者专业的医疗服务机构之间,都将形成相互合作和制约的关系,高效的医疗服务提供体系将由此逐步产生。
摘自《中国社会保障改革与发展战略——医疗保障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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