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趁
(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社会科学部,河南郑州450003)
实现社会和谐,建设美好社会,始终是人类孜孜以求的一个社会理想,也是包括中国共产党在内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不懈追求的一个社会理想。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对于构建和谐的社会主义社会的探索从来没有停止过。作为中国共产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的核心,毛泽东没有直接提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概念,但他建立一个民主自由、平等团结、协调进步、繁荣富足的和谐社会的积极探索和实践,对我们今天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毛泽东关于构建和谐社会的思想植根于中国优秀的传统文化和马克思主义关于和谐社会的设想,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具体体现。
1.我国优秀传统文化中的和谐社会思想。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和谐社会的观念备受推崇。在中国思想史上,儒家、道家、墨家的言论中,早有和谐思想的萌芽,有大同社会的构想。例如,在阴阳五行学说中,就包含和谐的思想。道家思想的创始人老子就曾提出:“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孔子认为:“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倡导在存异中求和。孔子还极力提倡中庸之道,其核心就是不偏不倚,不走极端,从而达到一种和的状态。孟子提出的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成为人们认识和谐思想的经典名言。墨子提出过兼相爱、爱无差。至近代,洪秀全颁布的《天朝田亩制度》则勾画了一个有田同耕、有饭同吃、有衣同穿、有钱同使,无处不均匀、无人不饱暖的太平天国;康有为在《大同书》提出要建一个人人相亲、人人平等、天下为公的理想社会;孙中山则追求天下为公的民生主义社会。这些都反映了我国人民对和谐社会的向往和追求。毛泽东的和谐社会思想是对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的继承与发扬,他诞生于中国传统文化环境中,深受传统和谐社会思想的熏陶与影响,传统和谐社会思想由此成为毛泽东和谐社会思想的理论来源之一。
2.马克思主义关于和谐社会的设想。在西方思想史上,古希腊哲学家毕达哥拉斯有整个天是一个和谐的论述,空想社会主义者傅立叶有全世界和谐的理想,欧文有“新和谐公社”的追求。马克思、恩格斯在继承前人思想成果的基础上,创立了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勾画了共产主义社会的美好蓝图,指明了实现美好社会理想的正确途径。他们在《共产党宣言》中明确提出:“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1]社会物质财富极大丰富、人民精神境界极大提高,实行各尽所能、按需分配,实现每个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在人与人之间、人与自然之间都形成和谐的关系。马克思、恩格斯的设想为人类社会指明了前进的方向,为共产党人提出了构建自由、平等、民主、独立、富强的和谐社会的要求,自然成为了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追求的目标和实践的指南。
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论联合政府》、《在中国共产党七届二中全会上的讲话》、《论人民民主专政》、《不要四面出击》、《论十大关系》、《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问题》等文章中系统地阐述了和谐社会的思想。
1.关于构建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毛泽东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矛盾的学说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毛泽东指出:“对立统一规律是宇宙的根本规律。这个规律,不论在自然界、人类社会和人们的思想中,都是普遍存在的。矛盾着的对立面又统一,又斗争,由此推动事物的运动和变化。矛盾是普遍存在的,不过按事物的性质不同,矛盾的性质也就不同。”[2]这一思想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主要体现在:第一,能否构建和谐社会取决于矛盾的性质。毛泽东指出,矛盾有两种性质:一种是对抗性的,它表现为激烈的对抗和冲突,阶级社会里的阶级矛盾就属于这种性质;另一种是非对抗性的,即在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上出现的矛盾,不能离开社会制度所决定的矛盾的性质,抽象地议论和谐社会问题。在我国,全国解放以后,通过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大量的矛盾表现为人民内部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上的矛盾,从性质上说,是非对抗性的矛盾,它可以在社会主义制度的范围内,通过民主的、说服教育的方式,按照团结—批评—团结的公式,予以解决,这就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了前提条件。第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只有承认矛盾并不断解决矛盾才能构建。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具备了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条件,但是,这不等于说,和谐社会就可以自然而然地实现了。社会主义社会仍然存在矛盾,矛盾是绝对的,和谐是相对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解决不断出现的矛盾,而关键是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尽管人民内部矛盾是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上的非对抗性矛盾,但人们之间的和谐关系并不会自发地形成,和谐社会需要党和人民通过艰苦的工作去构建。只有正确处理各种矛盾、尤其是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才能实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任务。
2.关于和谐社会的基本目标。一是建立一个独立、自由、民主、统一和富强的社会。毛泽东早在名为《两个中国之命运》的七大开幕词中,就开宗明义地说:“在中国人民面前摆着两条路,光明的路和黑暗的路。或者是一个独立、自由、民主、统一、富强的中国,就是说,光明的中国,中国人民得到解放的新中国;或者是另一个中国,即黑暗的中国。”二是建立一个全面繁荣的社会。“我们共产党人,多年以来,不但为中国的政治革命和经济革命而奋斗,而且为中国的文化革命而奋斗;一切这些的目的,在于建设一个中华民族的新社会和新国家。在这个新社会和新国家中,不但有新政治、新经济,而且有新文化”[3]。三是各个民族和人民和谐相处,共同建设社会主义。“国家的统一,人民的团结,国内各民族的团结,这是我们的事业必定要胜利的基本保证”[4]。四是建立和谐的政治局面。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一文中,毛泽东明确指出,“我们要建一个既有自由又有纪律,既有民主又有集中,既有生动活泼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的政治局面”。
3.关于政治和谐。毛泽东认为,社会主义政治是和谐政治。他指出,随着人民革命的胜利和社会主义改造的完成,大规模的急风暴雨式的群众性阶级斗争已经基本结束,敌我矛盾已经退居次要地位,社会矛盾大量地表现为人民内部矛盾,正确认识和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成为国家政治生活的主题。社会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和国家政治生活主题的转换决定了社会主义政治是和谐政治,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政治的战略途径是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
4.关于人民内部的和谐。毛泽东认为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依然存在着各种人民内部矛盾。但由于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所以人民内部矛盾是非对抗性的,处理此类矛盾只能用团结—批评—团结和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法。他反复告诫全党:“解决人民内部矛盾,不能用咒骂,也不能用拳头,更不能用刀枪,只能用讨论的方法,说理的方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方法,一句话,只能用民主的方法,让群众讲话的方法。”[5]
5.关于经济关系的和谐。社会和谐要靠经济不断发展,只有经济不断发展,才能为和谐社会提供雄厚的物质基础,才能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保证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进而实现社会和谐。发展经济必须多业兼顾和谐发展。国民经济的各个部门是一个统一的整体,它们之间必须按照一定的比例协调发展。为实现协调发展,毛泽东提出工业与农业、重工业与轻工业、中央工业与地方工业、大中小企业同时并举的方针,其中工农业同时并举最重要。在利益分配上,毛泽东指出:“国家和工厂、合作社的关系,工厂、合作社和生产者个人的关系,这两种关系都要处理好。为此,就不能只顾一头,必须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三个方面,也就是我们过去常说的‘军民兼顾’、‘公私兼顾’。”
6.关于文化和谐。毛泽东指出,在学术研究和艺术创作中,要发扬社会主义学术和艺术民主,提倡不同学术艺术流派、不同学术艺术观点进行争鸣,开展充分说理和富有建设性的学术艺术批评。毛泽东提出了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文化方针。他说:“利用行政力量,强制推行一种风格,一种学派,禁止另一种风格,另一种学派,我们认为会有害于艺术和科学的发展。艺术和科学中的是非问题,应当通过艺术界科学界的自由讨论去解决,通过艺术和科学的实践去解决,而不应当采取简单的方法去解决。”[6]对于优秀传统文化和外来先进文化,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中指出:“一切民族一切国家的长处都要学,政治、经济、科学、技术、文学、艺术的一切真正好的东西都要学。”并且,学习必须有分析有批判有创造地学,并为我所用,即古为今用,洋为中用[7]。
7.关于和谐外交。毛泽东一贯主张,国家无论大小、贫富、强弱,都应当相互尊重、平等相待、友好相处。任何愿意“平等待我”的外国政府我们都愿意同它在平等、互利和互相尊重领土主权的基础之上建立外交关系。《共同纲领》在吸取毛泽东的外交思想的基础上,规定了新中国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基本原则和基本政策。在《论十大关系》中毛泽东还指出要“争取一切国际朋友的支援,为了建设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而奋斗,为了保卫国际和平和发展人类进步事业而奋斗”。
毛泽东根据当时社会的形势和历史背景提出了一系列关于和谐社会的观点和看法,对今天我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极其重要意义。
1.方向前提。和谐社会一定是在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之上的矛盾缓和与化解,如果存在根本利益冲突,就不可能有和谐社会构建的基本前提与基础。在当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既要充分认识到我们共同一致的政治基础、思想基础、社会基础和利益基础,也要充分认识和回应西方与国内某些混淆是非、歌舞升平的蛊惑与误导。
2.思想宝库。新中国成立以后,毛泽东对中国社会主义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的建设进行了深入探索,提出了一系列重要思想。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经济、政治、文化协调发展,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共同进步的社会。毛泽东对在中国这样经济文化相对落后的国家建设一个什么样的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进行了有益探索,对我们今天构建包括政治和谐、经济和谐、文化和谐、世界和谐在内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仍然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3.理论依据。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建设和谐社会,是一个新的历史课题。毛泽东提出的要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协调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为创造有利于生产力发展的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政治局面,提供了基本的理论依据。我们应十分清醒地认识到,实现社会和谐首先要解决现实重大的社会矛盾。在今天的社会主义社会,各种社会矛盾,都是根本利益一致前提下的矛盾,完全应该而且能够在坚持以人民群众利益为先和团结一致的前提下,通过沟通、协调采用行政、法律等文明方式来解决。
4.方法论。社会主义制度建立后,如何从我国实际出发,走出一条中国式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毛泽东进行了初步探索。他对个人与集体、民主与集中、改造人与改造世界等许多重大关系或重大矛盾作了辩证的思考,提出了要消灭城乡差别、工农差别、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差别等三大差别。论述了国家、生产单位和生产者个人的关系,中央和地方的关系,汉族和少数民族的关系,党和非党的关系,中国和外国的关系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这是我们必须遵循的一条基本原则。社会和谐取决于各种经济社会关系的和谐,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注重解决发展不平衡问题。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273.
[2][6][7]毛泽东文集(第7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213,229,41.
[3]毛泽东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0.974.
[4]毛泽东选集(第5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7.363.
[5]毛泽东文集(第8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2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