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雄杰
(中共福州市委党校 党建教研部,福建 福州 350014)
从党的八大看党内民主发展的现实理路
蔡雄杰
(中共福州市委党校 党建教研部,福建 福州 350014)
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中共八大顺应时代发展的潮流,在总结民主革命时期党内民主建设经验的基础上,创造性地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对党内民主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初步形成了相对比较完善的党内民主建设的理论。深入研究党的八大关于党内民主建设的理论与实践,对于今天加强党内民主建设仍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党的八大;党内民主;实践;创新;理路
中共八大召开距今已55年,1956年9月召开的党的第八次代表大会,确定把党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建设上来,提出要进一步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以及执政党的建设问题等。这次会议对于我们今天扎实推进党内民主,以改革的精神召开党代会提供了丰富而宝贵的经验与资源。因此,深入探讨与研究八大的党内民主理论与实践,对今天的党内民主建设仍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发展党内民主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但发展党内民主必将引起利益的调整和权力的重新配置,“在民主政治条件下,官员要通过公民的选举产生,要得到多数人的拥护与支持;其权力要受到公民的制约,他不能为所欲为,还要与老百姓平起平坐、讨价还价。单这两点,很多人就不会喜欢”。因此,它不可能像自然界的发展趋势那样,离开人的努力就能自然而然地发展,而是要通过人们有意识、有目的的活动来实现。“民主政治不会自发运转,它需要人民自己和代表人民利益的政府官员去推动和实践”。①这就是说,在民主已经成为社会发展趋势的情况下,还有个主动发展或被动发展的问题。不同的党内发展模式,或党员自下而上的原发自生型,或自上而下的组织主导型,或是多种力量相互作用的复合型,对社会进程所产生的影响是截然不同的。党员作为党的主体,如果离开党员主体性动力的培育来谈发展党内民主,要么如同隔靴搔痒,发展党内民主的各种方案都难以切实到位,最终难免流于空谈。党员是党的主体,党内民主发展得如何,关键看党员权利是否得到维护和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实现程度,标志着党内民主的发展程度。②
为了发展党内民主,八大党章明确规定了党员的民主权利和如何保障这些权利的实现,从而使党员的民主权利有了切实的保证。八大通过的党章规定党员民主权利的具体内容共有7项:在党的会议上或者党的报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的理论和实际问题的自由的、切实的讨论;对于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在工作中充分发挥创造性;党内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在党的会议上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工作人员;在党组织对自己作出处分或者鉴定性决议的时候,要求亲自参加;对于党的决议如果有不同意见的地方,除了无条件地执行外,可以保留和向党的领导机关提出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任何一级组织直到中央委员会提出声明、申诉和控诉。党章同时规定,党员和党组织的负责人如果不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应当给予批评和教育;如果侵害党员的这些权利,就是违反党的纪律,应当给予纪律处分。
八大在实践民主方面更是彰显集体智慧。整个八大政治报告的起草和修改过程,充分发扬了党内民主,使得全党特别是党中央领导集体的智慧得以集中起来。八大政治报告的整个修改定稿过程,洋溢着民主商量的和谐气氛。在政治报告起草过程中,无论是起草委员会的成员还是中央领导人,都可以对他们所写的文字甚至结构进行修改。毛泽东在七届七中全会第三次会议上谈到八大文件的修改过程时说:“第一次推翻你的,第二次推翻他的,推翻过来,推翻过去,这也说明我们是有民主的。不管什么人写的文件,你的道理对就写你的,完全是讲道理的,不讲什么人,对事不对人。”③大会发言也体现民主精神。整个会议期间,有68人在大会上作了发言,45人作了书面发言。这些发言者的代表面很广泛,有中央领导人,有地方各级党委负责人,有中央和国家各部委负责人,还有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普通党员代表。发言人数之多,代表面之广泛,在党的历次代表大会历史上是少见的,体现出高度的政治热情和空前的民主气氛。对于大会发言,毛泽东有一段精彩的讲话。他说:“对工作要有批评,要有自我批评。对工作有意见,对党的团结有意见,要有批评,要有丰富的批评。如果我们开一次会议没有批评,净讲一套歌功颂德,那就没有生气,那无非是一个‘好’字就行了,还要多讲干什么?但是也不要呆板了,说每一个稿子一定要批评什么东西,如果没有就根本不许讲,那也不好。要有分析。肯定成绩,批评错误。”④在党的七届七中全会第三次会议上,毛泽东又一次对大会发言提出要求。他说:“我看要精,要生动,要多种多样,要短,要有内容,要有表扬,有批评,有成绩,也有缺点,有解决的办法,不要千篇一律。一片颂扬,登报上净是好事,那就不好看。”⑤
八大体现出来的民主精神,对于我们今天扎实推进党内民主,以改革精神召开党代会提供了丰富而宝贵的经验与资源。因此,发展党内民主的模式,既不是单一立足于党员自下而上的原发自生型,也不纯粹是自上而下的组织主导型,而是多种力量相互作用的复合型,必须坚持把自上而下的示范、带动与自下而上的监督、促进结合起来,形成全党同心同德发展党内民主的新局面。因此,不论是普通党员,还是各个党组织及其负责人,都是推进党内民主的主体和动力承载者,其作用皆不可忽视。普通党员作为党内民主的主体,既是党内民主权利的享有者,有发展党内民主的要求,又是党内民主的建设者;各级领导干部作为党内民主建设的重要实施者,在上下两方面的民主压力下,要有使命感,大胆探索,奋起推进民主;上级党组织作为民主建设的主导者,有督促下级发展党内民主的责任和意愿。因此,必须把加强领导与充分调动全党发展党内民主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结合起来,这是推进党内民主建设的一个决定性环节。如果把扩大党内民主、推进党内民主建设的愿望,只寄托在上级和同级主要领导同志的作风“开明”上,那么,党内民主建设就必然缺少内在动力,就不可能解决阻碍发展党内民主存在的问题,就难以取得所期望的效果。也就是说,党内民主建设必须坚持自上而下,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同时,要发动和依靠全党的力量,充分发挥下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促进作用和监督作用,上下齐心,形成合力,发扬正气,排除障碍,才能收到实实在在的效果。
八大将党在革命战争时期积累起来的党内民主建设理论和实践经验,比较成功地与执政党执政的内在要求相结合,比较系统地确立了执政党建设中党内民主的基本制度安排。加强制度建设,是党的八大对党内民主的最大贡献。八大主要确立了党内民主的三大制度,第一,改革党的代表会议制度,实行代表大会常任制。第二,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加强党内选举制度建设。八大新通过的党章规定:“党的选举必须能够充分表达选举人的意志。党的组织和选举人所提出的候选人名单,应当经过选举人的讨论。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并且必须切实保障选举人有批评,不选和调换每一个候选人的权利。”⑥第三,坚持集体领导,健全党的委员会制度。会议指出:“个人决定重大问题,是同共产主义政党的建党原则相违背的,是必然要犯错误的,只有联系群众的集体领导,才符合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才便于减少犯错误的机会。”⑦
八大在党内民主建设方面有重大的制度创新,但是,八大以后不久,党的“八大”路线在1957年以后并没有得到认真的贯彻执行,致使中国逐步走了十年的曲折发展历程。为什么一个历来重视思想建设的党不能阻遏“文化大革命”这样的全局性错误?其原因值得深思,教训值得牢记。对此,邓小平作了全面的反思和深刻的剖析,认为“最重要的是一个制度建设问题”。他反复强调,要避免或防止类似“文化大革命”的发生,必须“要从制度方面解决问题”,因为同思想、作风相比,制度“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并且,他还严正地指出,“这种制度问题,关系到党和国家是否改变颜色,必须引起全党的高度重视。”⑧基于此,今天,我们在加强党内民主建设的过程中,必须紧紧抓住建立和健全党内民主生活的各种规章这个重要环节,努力形成比较完备的制度体系,同时,高度重视制度的全面有效实施。
民主集中制由列宁和他所领导的俄国社会民主党所创。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制度,是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党内民主和党内集中是辩证的统一,既互相矛盾又互为条件,二者缺一不可。在不同历史时期不同的环境里,党内民主和党内集中互有侧重,却不可使二者分离。对此,毛泽东指出:“我们党历来就讲民主,但是有些时候、有些地方不够民主。我们党历来也是讲集中的,但是有些时候、有些地方集中得不恰当或者集中不够。民主要有很高程度的民主,集中也要有很高程度的集中,这两个东西有没有矛盾呢?有矛盾的,但是可以统一起来,民主集中制就是这两个带着矛盾性的东西的统一。”⑨
因此,党内民主建设的一个关键问题,就是如何正确处理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八大针对党执政后组织建设中存在的过分集中这一实际问题,强调了扩大党内民主、充分发挥党的下级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问题。同时,强调党的民主原则不能离开党的集中原则。党的团结和统一,是党的生命,是党的力量所在。这样,就在发展党内民主和坚持党的团结统一两个方面都作了严格的规定,表明这个时期党对党内民主建设和加强民主集中制的认识达到了一个新水平。另一方面,八大还特别地提出反对个人崇拜,健全党内民主生活。鉴于斯大林在晚年破坏民主集中制,大搞个人崇拜给党的事业带来严重损害的教训,八大明确提出反对个人崇拜。八大强调,中国共产党厌弃对于个人的神化,党的任务是“继续坚决地执行中央反对突出个人,反对为个人歌功颂德的方针,真正巩固领导者同群众的联系,使党的民主原则和群众路线在一切方面都得到贯彻执行”。⑩为了避免过于突出个人、防止对领袖人物的神化,根据毛泽东本人的意愿和建议,中共八大期间所有大会文件和发言中取消了“毛泽东思想”的提法,八大党章没有规定毛泽东思想为党的指导思想。这些做法是中共八大试图加强集体领导、反对个人崇拜所采取的重大步骤。因此,中共八大在坚持民主集中制,反对突出个人方面带了个好头。⑪
今天,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利益多元化和利益群体复杂化,党在组织上正处在明显的代际更替时期,靠权威、个人魅力维系党内运转的时代已成为过去。民主集中制作为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组织原则,是党的制度建设的核心内容,是发展党内民主的制度保证,现阶段发展党内民主必须与完善民主集中制统一起来,共同推进。
民主是实体民主与程序民主的结合。所谓实体民主,主要是指民主在制度层面的规定。而程序民主,则是将这些制度性的规定变成现实所必须遵循的方式、步骤和顺序。程序在现代政治中占有枢纽的位置,事实证明,缺乏程序保证的民主是难以贯彻的。程序的意义和价值就在于,它能限制少数人(当权者)的任意裁量权,防止权力的滥用,减少和避免管理和决策过程的随意性;它能保证组织规范的贯彻执行,提高其实现程度;同时是能体现公平正义的机制。在不少情况下,程序本身就具有理性的权威。
党的八大在认识和实践党内民主方面达到了出人意料的水平。刘少奇、邓小平在代表中央作的八大政治报告和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中,共8次使用“党内民主”一词。对于如何扩大党内民主,大会强调了三点:一是“一切重大问题的决定都要在适当的集体中经过充分的讨论,容许不同观点的无拘束的争论”;二是“每个领导者都必须善于耐心地听取和从容地考虑反对的意见,坚决地接受合理的反对意见或者反对意见中的合理部分”;三是坚决反对“以集体领导的外表掩盖个人专断的实质”,反对“个人突出”和“对个人的歌功颂德”。党的八大在实践党内民主方面,更是成功的典范。会议期间,共有68人登台作了大会发言,45人作了书面发言,所有发言内容都在第二天的《人民日报》上公开发表。大会对中央委员、候补中央委员的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并当场宣读当选人名单和所得票数,中央委员和候补中央委员名单的公布以得票多少为序。
多年来,我们党虽然在党内民主程序的制订上做出了一些努力,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总的来说,还没有把程序安排作为党内民主制度建设的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同时,对程序的制度性规范也比较笼统。因为没有规范化、法规化的程序作保证,以制度为基本载体的实体民主就难以实现其预期目标。例如,我们对党内民主的讨论,更多的局限在理性思辨上,很少从程序规范的角度去建立党内民主的保障机制,没有把党章对党内民主的原则性的概括和规定细化为在实践中的规范和程序,也就不可避免地造成党内民主在实际执行中的走样。因此,今后党内民主的发展,一是创新、完善党内实体民主方面的制度建设,特别要着重于制度的精细化建设。二是高度重视党内程序民主建设,充分认识民主程序建设在党内民主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对违反操作程序的人和事必须按党的纪律要求进行追究和惩罚,使程序在保证党内民主原则的落实中发挥重大作用。
1956年,随着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完成,我国社会主义革命即将取得决定性的历史性胜利,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历史任务迅速提到全党和全国人民面前。如何探索一条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成为摆在全党面前亟待解决的重大历史课题。以毛泽东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发扬党的优良传统,独立自主地探索中国的民主政治发展之路,避免重犯苏共及斯大林的错误,在认识和实践党内民主方面,达到了出人意料的水平,成为一次发展党内民主的成功典范,八大也必将因此而载入党的史册。
今天,国内外形势发生了重大而深刻的变化,国内改革发展进入一个新的阶段,社会结构的剧烈变迁和利益格局的调整,使党员教育管理的任务更为艰巨复杂、党内关系更加多样化。所有这些,都对发展党内民主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国际上,西方的民主观大行其事,影响和冲击国内民主思想、民主模式的选择。于是,在当今世界上,一个国家、一个政党究竟需要什么样的民主,怎样建设和发展符合自己国情、党情与社会进步要求的民主,再次引起人们的高度关注和审慎思考。因此,要始终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指导党内民主建设的实践,在总结提炼实践经验教训基础上推进党内民主建设理论的中国化,用在继承中不断创新的理论成果指导新的实践,我们就能保持头脑清醒,坚持正确的方向,及时识别和排除各种错误思想的干扰,自觉克服工作中发生的失误和偏差,保证党内民主建设始终沿着健康的轨道向前发展。
总之,党的八大召开虽然已过去50多年,中国共产党在发展党内民主建设方面也走过一条曲折的道路,但是,党的八大所闪耀的民主精神依然熠熠生辉,传承和发扬党的八大精神,汲取八大关于党内民主建设丰富而宝贵的经验与资源,有利于我们在新时期进一步加强党内民主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更加美好的社会主义。
注释:
①俞可平:《关于〈民主是个好东西〉的辨正》,《北京日报》(理论周刊),2006年10月23日。
②中共中央党校编写:《执政党建设若干问题研究》,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4年版,第118页。
③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毛泽东传》(1949-1976),中央文献出版社,2003年版,第513页。
④⑤石仲泉、沈正乐等主编:《中共八大史》,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 123、136页。
⑥《中共中央办公文献》,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第831页。
⑦⑩ 《邓小平文选》,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229、228 页。
⑧《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333页。
⑨《毛泽东文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339页。
⑪薄一波著:《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上卷),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版,第554页。
责任编辑:刘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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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1-2994(2011)02-0102-04
2011-01-13
蔡雄杰(1977- ),男,福建莆田人,中共福州市委党校党建教研部讲师。研究方向:党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