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发布的《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2002年第19号令)要求在医疗美容行业实行主诊医师负责制,即医疗美容主诊医师。对规范全国医疗美容服务、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促进了全国医疗美容的发展。2011年10月15-16日,卫生部医政司在四川省成都市组织召开了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能力水平测试工作研讨会。经与卫生有关部门和全国医学考试中心以及人民卫生出版社商议,中华医学会医学美学与美容学分会第五届委员会主委扩大会会议讨论决定,于2012年4月20-22日举办2012中国国际美容医学大会暨第一届亚洲美容医学大会期间举办《医疗美容主诊医师建设与管理研讨会》暨《医疗美容主诊医师发展论坛》。邀请相关领导、专家、同行参加会议。请中华医学会医学美学与美容学分会第五届委员会的全体委员、常委、以及各省医学美学与美容学分会的委员、常委安排好时间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