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东省军区司令部动员处处长 刘卫华 参谋 赵 峰
基层武装部部长处在国防后备力量建设一线和经济社会建设发展前沿,在促进军地改革发展稳定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作用。多年来,山东省省委、省政府、省军区始终把加强基层武装部部长队伍建设作为强基固本之举,坚持齐抓共管,注重融合发展,从提高“五种能力”入手,合力把基层武装部部长培养成巩固基层政权的一线骨干,收到良好的政治、经济、军事和社会效益。
基层武装部是党的基层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武装部部长参加同级党委、工委,强化参政意识,提高议政水平,对于加强基层党的组织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一是努力选准配强队伍。着眼近年来基层武装部部长队伍建设中存在的来源不足、进出不畅、管用脱节等问题,山东省委、省政府和省军区先后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党管武装工作的决定》、《关于加强县(市、区)人民武装部建设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人民武装部建设的意见》等文件规定,规范选拔标准、选配办法和干部储备,把好“入口关、使用关、考核关”。
二是着力搭好参政议政平台。为解决近年来乡镇机构改革、企业改制造成部分基层武装机构萎缩、功能弱化的问题,山东省省委专门下发了《关于在乡(镇)、街道基层党组织换届中保持专职人民武装干部队伍稳定的通知》,明确要求在乡镇机构改革中“武装机构单设,武装部部长职级不降,政治待遇不变”;在确保机构稳定的同时,规定基层武装部部长可以适当兼任与本职业务密切相关的2~3项工作,为他们更加有效地发挥参政议政作用提供了平台。
三是倾力提高参政议政质量。针对有些同志参政抓不住关键、议政把握不住要点、有热情没办法、想干不会干等问题,通过印发《参政议政文件经验材料汇编》和教育培训、巡回报告等多种形式,培养他们运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重点、难点问题的能力,以及提出具有全局性、操作性、建设性意见和建议的能力。
务军是基层武装部部长的职责,兴武是履行使命任务的根本。围绕当前在部分基层武装部部长中存在的工作动力不足、务军能力不强、军政素质不高、主动作为意识不够等问题,采取任务牵引、目标激励、教育培训、政策倾斜等措施,着力强化务军观念,提高兴武能力。
一是增强“爱武”意识。组织基层武装部部长深入学习胡锦涛主席关于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加强科学发展观、优良传统、爱岗敬业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不断强化“建功在基层、奉献在武装”的观念。大力宣扬基层武装工作先进典型事迹,积极营造靠素质立身、靠实干兴业、靠政绩进步的良好氛围。
二是提高“精武”本领。加大分级分类培训力度。山东省军区依托省人武学校,每年组织基层武装部部长轮训,各军分区(警备区)每年组织基层武装部部长集训,县(市、区)人武部采取以会代训、交流观摩、典型示范、到机关代职等形式,提高实际工作能力。
三是夯实“强武”基础。坚持把加强“四个基本”建设作为强军兴武的基础条件。省委、省政府、省军区制定了《山东省后备力量建设三年规划》,要求基层武装部每年达标1/3,三年全部达标。基层武装部部长队伍按照《规划》要求,着力把民兵组织编实、编精,加强基本教育、坚定理想信念,严格落实民兵工作各项制度,巩固民兵“部、室、家”活动阵地,通过抓好“四个基本”,有力促进了国防后备力量基础建设。
山东省各级党委、政府牢固树立“紧紧依靠、加强培养、合理使用”的观念,全面摔打锻炼基层武装部部长队伍,使其在遂行多样化军事任务中打头阵、当先锋。
一是建立完善预案体系。省军区联合地方相关部门,统一拟制应急情况处置预案范本,对非战争军事行动不同情况、各个时节的处置方法和组织指挥程序进行系统规范。在此基础上,组织基层武装部依据总体预案,拟制完善各类预案,并与当地有关部门进行“四联四护”演练,为完成急难险重任务提供了基本依据和保证。
二是加大训练考核力度。定期组织岗位练兵活动,提高基层武装部部长的基本技能、组训水平和指挥能力。建立健全“考、比、拉”机制,制订出台《山东省基层专职人民武装干部军事考核标准和实施办法(试行)》,广泛开展“双会双能”评比竞赛活动。2010年9月上旬,在对全省基层武装部部长普遍考核的基础上,组织近200名尖子选手比武竞赛,基层武装部部长队伍的整体素质明显提高。
三是注重实践摔打历练。坚持把完成重大任务作为提高基层武装部部长能力素质的重要途径。近年来,共组织全省基层武装部部长带领民兵预备役人员参加和保障中俄联演、全国民兵新大纲集训等重大军事活动50余次,参与支援汶川抗震救灾、重大事故救援、清除青岛海域浒苔等急难险重任务170余次,扑灭山林火灾500余起,参与抗洪抢险行动200余次,使基层武装部部长队伍得到很大锻炼。
随着国家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兵员征集主体政策的调整,动员征集工作面临不少新情况、新问题,山东省军区积极适应形势,按照“一季征兵、四季准备”要求,把基层武装部部长队伍作为征兵任务落实的关键环节和一线“主力军”来抓,确保每年兵员征集任务的圆满完成。
一是强化法规意识。为强化基层武装部部长依法开展工作的能力,各级党、政、军机关联合,通过远程教育、专题网站、新闻专栏等形式,对全省基层武装部部长进行政策法规知识集中培训,认真学习《兵役法》、《国防动员法》、《征兵工作条例》等政策规定,集中组织编写了《征兵工作手册》、印制了《征兵工作流程图》,增强其依法开展兵员征集工作的能力。
二是强化质量观念。明确各级基层武装部部长是兵员征集工作第一责任人,大力推行征兵工作“全程问责制”,按照“一季征兵、四季准备”的要求,细化征兵工作各个阶段的工作任务,使基层武装部部长清楚“什么时候应该干什么、谁来干和依据什么标准”,把好青年入伍的每一道关口,确保兵员征集质量。
三是强化协调本领。始终把配合军事机关做好兵役工作、协调党委和政府处理各种棘手问题,作为基层武装部部长的重要职责。加强与宣传、教育、公安、卫生、民政等有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和配合,营造靠职责完成工作、靠工作建立联系、靠联系增进感情的良好氛围,确保行动合拍、工作合力,积极协调地方党委、政府出台政策,提高兵员工作质效。
基层武装部部长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参与者和直接受益者,抓好参建既是时代要求,更是职能所系。各级坚持把提高基层武装部部长参建带建能力摆上突出位置,引导其为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是在“巩固阵地”中加强集中培训。充分发挥民兵训练基地、基层“民兵之家”等活动阵地的功能作用,及时将新农村建设的图书、杂志和音像资料充实进来,邀请军地专家举办生产门路、致富技能、民主管理常识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培训,在基层武装部部长中培养了一批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人才。
二是在活动牵引中搭建实践平台。各级积极研究探索参建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新渠道,广泛开展“富民工程、生态工程、固本工程、新风工程”等活动,为基层武装部部长参加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了广阔平台。
三是在完善机制中激发工作动力。研究制定《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参加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则》,进一步细化和规范参建的标准、内容、方法,对各级在参建工作中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进行明确和统一,形成有目标激励、有奖惩兑现的约束机制,使参建工作走上规范化、经常化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