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志恒 ,黄明文,王增华
(浙江省遂昌县林业局,浙江 遂昌 323300)
遂昌县位于浙江省西南部,地处钱塘江和瓯江上游,是我国南方林区重点县之一,全县土地总面积254 224hm2,其中林业用地面积 221 332hm2,占87%,森林覆盖率达82.3%。作为南方重点林业县,林业始终是遂昌经济的重要支柱。众多的人口和高速发展的经济对森林资源的需求越来越大,二类森林资源调查数据显示,过量的采伐利用,导致了森林资源的丰富度大大降低和可利用资源的大量减少。遂昌县森林案件发生有其缘由及特征,森林公安机关和森林资源管理总站、乡镇林业工作站担负着保护森林、陆生野生动物等资源、维护林区社会秩序的重担。掌握森林案件本身的特征,有助于森林公安和森林资源管理总站、乡镇林业工作站的侦查,从而提高森林案件破获效率,加强森林资源管理部门履行职责的能力。
据2005年资源调查数据遂昌县林业用地面积为22.1万hm2,其中省级以上重点生态公益林面积13.1万hm2。活立木总蓄积量为729.6万m3,其中杉木378.1万m3占总蓄积的52.3%、松木157.4万m3占总蓄积的21.8%、硬阔179.1万m3占总蓄积的 25.9%。在优势树种中,杉木人工林蓄积348.2万m3,马尾松人工林蓄积83.4万m3,硬阔人工林蓄积5.8万m3。从遂昌县森林资源情况来看,杉木后备资源充裕,特别是人工杉木林资源丰富。
遂昌县现有木材加工企业183家,其中18家未加工,实际在生产加工的企业为165家,规模以上企业8家。主要产品为高中密度纤维板、杉木细木工板、枝接板、胶合板、休闲户外家具和普通锯材。2008年度实现生产产值8.2亿元,共消耗木材39.7万m3,其中本县自产木材18.6万m3,外(县)省20.0万m3,采伐剩余物 0.5万m3。
森林案件是指严重毁坏森林、陆生野生动物等重要资源以及毁坏林业生态、违背国家刑法并且由森林公安机关担任侦查的一种或者几种的犯罪案件。森林刑事犯罪严重毁坏了自然环境,对人类社会具有长远的损害性。森林刑事案件的发作区别于其他刑事案件有其独特的属性和特性。
(1)森林刑事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通常以居住在乡村的农民、居住在乡镇、乡村的木材生意运营者为主。区别与其他刑事案件,森林案件主体比较肯定,有比较强的地域性,滥伐林木案中,犯罪嫌疑人以对本村山林的滥伐为多数。他们普通没有多高的文化,法律认识淡薄,无社会全面发展意识。
(2)以牟利为手段。森林案件的发作区别于其他刑事案件,通常出于对经济利益的追求,没有或者几乎没有认识到刑事犯罪的行为对自然环境的严重损害,以及对整个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巨大影响。近几年来,遂昌县投资大型森林企业8家,小的加工点不计其数,加大了森林资源的耗费,农民盲目采伐现象严重。遂昌县木材加工企业有百余家,原材料大部分来自江西、安徽,因此,进一步加大了江西、安徽地域的木材供需不平衡,求大于供,正常的砍伐量无法供给外地域及相邻地域的原材料供给,多方厂家进山收购经常调高收购价钱,加剧了木材的砍伐,虽然林木采伐证有限,但由于经济利益的驱动,无证或超证砍伐林木的现象时有发生,造成了滥伐林木案件频发。
(3)森林刑事案件主要是由对森林、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他重要资源的毁坏和出售两方面组成,具有肯定的犯罪客体。森林案件中犯罪对象普遍以多数量的方式出现,目标具有比较高的表露性。采伐地点由公路旁发展到深山老林,有2个方面的缘由:农民淡薄的法律认识,以为山高地偏、罕有人至、鲜有人知的犯罪心理以及对损害自然环境、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巨大影响毫无认识;由于道路不便,山高地远,行政管理也常常难以到位,滥伐林木而被处分的案件几乎年年都有。
(4)森林刑事案件的犯罪经过地径的丈量计算出树木的蓄积和材积。对定罪量刑提供直接的证据支撑。现场勘验是操持的森林案件中次要的证据之一。招致森林刑事案件的发生,还有刑法对毁坏森林刑事犯罪的处分力度较其它犯罪来说较轻,犯罪人对犯罪后果的担心不是很严重;森林刑事案件对于其他刑事案件来说社会反响较小,社会谴责不是很激烈。
当前林业建设已进入从传统林业向现代林业转变的阶段,并逐步适应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要求,林业的主要矛盾是森林资源增长缓慢与社会对林业日益增长的多种需求之间的矛盾,在这个时期,林业面临着良好发展机遇,肩负着重大的历史使命,改善森林生态环境成为当前的首要任务。但是,由于现阶段农村经济增长缓慢,农民生活水平相对低下,加上环境保护意识不强,长期依赖过渡消耗森林资源维持生活的观念尚未转变。因此,保护发展森林资源是一项艰巨而紧迫的任务。木材检查站作为保护森林资源一道关键的、也是最后的防线,一定以保护森林资源为己任,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
随着依法治国方略日益深入人心,法律法规逐步完善,依法、公正、透明、规范的管理要求越来越严,社会监督的力度也越来越大,要加强基层林政执法队伍建设,要以岗位培训为手段,营造讲奉献、比技术的良好氛围,提高资源林政队伍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充实林业第一线力量,努力造就一支政治素养高、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业务水平精、全局观念强的队伍。
新刑法由打击“山上”犯罪扩大到“山下”同时打击,不仅继续保留盗伐、滥伐林木罪,同时还增加了非法收购盗伐、滥伐林木罪。2002年《刑法》修正案又增加了非法运输明知盗伐、滥伐林木罪,这就要求在查处木材违法运输案件时,思想上不能仅局限于行政处罚这一环节,而要善于从违法运输这一现象中发现其违法根源,以免造成以罚代刑、避重就轻,放纵犯罪。大量事实证明,违法运输背后就连着盗砍滥伐、非法收购、非法经营木材等违法行为,使用伪造、涂改证件运输木材货主本身就是买卖、涂改木材运输证件的当事人。对此类案件的调查取证,要按照“过错处罚”相当原则追究其法律责任。对那些冲关闯卡、暴力抗法的不法分子,要通过当地政法机关予以治安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只有这样,才能有效打击严重破坏森林资源的犯罪行为。
工业原料林的建设是木加工企业的原料贮备基地,是企业延续发展的保障。遂昌县从1999年开始由企业(遂昌绿源)投入营造工业原料林,到2010年共计投入资金2 000万元,营造面积3 028.7hm2。工业原料林基地建设是一项投资大、周期长、回报慢的项目。因此应对工业原料林的建设给予政策上的扶持。采取项目包装争取财政贴息,鼓励全社会参与工业原料林建设;允许企业营造的工业原料林进行林权抵押贷款;加强科技扶持,培育速生短周期的树种,缩短采伐周期,提高单位面积的效益。
遂昌县自产木材中,杉原木、松原木、半成品(板方料)等被直接调运出去的占76%(其中杉、松原木占45%,半成品占31%),而且没有征收相应的税收,浪费了有限的木材资源,成为了其他地区的木材生产基地。为此,建议县政府出台相关政策,适当控制原木出运,提升木材的精深加工程度。严格执法,从严查处违法运输,偷逃税收行为。税务、林业部门要密切配合,实行联合巡查制度,加强出县原木及半成品运输检查力度,在检查中发现有违法运输行为的,林业、税务部门按规定从严查处。
森林资源管理工作要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改变林业执法部门各自为政的做法,整合力量综合执法。同时,要针对现状,在确保公路无“三乱”的情况下,充分调动各地的积极性,走部门联合执法和省市县三级联动执法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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