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 涛,况荣发
(1.江西省九江市园林管理处,江西九江33200;2.江西省九江市建设局,江西九江332000)
基于目前我国城市景观规划管理的现实情况,城市景观规划设计管理改革的方向应是彻底改变长期以来以行政命令为主的管理方法,从健全法制建设和完善市场机制入手,运用科学发展观,按照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改革审批制度,规范实施管理,构建民主、科学、严谨、规范的景观规划管理体制,重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和谐关系,创造理想的城市文化景观,实现城市永续发展。
1.1.1 尊重自然
自然环境是塑造城市景观的基础,城市景观不能脱离城市自然环境而独立存在。如果脱离城市的自然环境去塑造城市景观,那么这种城市景观将缺乏生命力。
1.1.2 尊重历史
任何城市景观都是以一定的历史文脉为基础的,如果割断历史来进行城市景观环境建设,就无法创造良好的城市文化景观。
1.1.3 尊重用户与公众
在消费品市场,生产企业为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早就开始针对顾客的个性化需求,开展产品创新设计。在日本,消费者可以和建筑设计师一起,坐在电脑前共同设计自己的住房。国内知名家电企业海尔集团推出了按消费者要求免费设计冰箱和洗衣机的个性化服务。景观规划管理者要加强与用户之间的相互沟通,充分尊重用户的意见,努力达成共识。
1.2.1 景观规划设计管理内容
景观规划设计管理包括设计理论、设计规范和设计市场管理等方度。对于设计理论而言,要大力提倡“百花齐放、百家争鸣”,鼓励大学和科研院所通过课题研究、学术交流等方式,对现有的城市景观规划设计理论进行丰富和完善,构建完整的景观规划体系,为景观规划设计和管理提供强大的理论支撑。
对于设计规范而言,要广泛借鉴国内外景观规划设计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国国情,组织全国专家,就景观规划设计的要素和导则做出规定,形成规范和标准,成为景观规划设计的依据。对于景观规划设计市场而言,要从加强景观规划设计单位资质管理入手,全面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建立完善的市场准入机制,形成规范有序的景观规划设计市场。
1.2.2 景观规划设计实施管理
(1)严格执行规划,规划一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否则,将追究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责任。
(2)实现景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度,将景观规划的设计人、审批机关、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在施工场地的显著位置全部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1)目前城市景观规划管理还没有建立有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城市景观规划管理作为政府职能的地位还比较脆弱,相当多的地区城市景观规划管理行政执法主体地位不明确,政府缺乏对城市景观应有的综合调控能力。
(2)城市景观规划管理没有纳入正常法定管理程序,缺乏可操作的法律依据文件在现行规划管理中,规划要点确定后,即做建筑设计,建筑师只考虑红线范围内的建筑设计,对用地周围的景观、功能和用途缺乏系统研究,使城市空间和建筑体量之间缺乏整体协调性。没有具有法定效力的城市设计导则来支撑“规划设计要点”,对景观规划的管理软弱无力。
(3)景观规划设计行业没有相应的教育体制、管理体制和认证体制,缺乏相应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更缺乏进入国际市场的经验,市场管理不严,存在市场分割和垄断问题。
(4)城市景观规划设计在美学、科学和人性化、与自然环境和谐方面欠缺考虑,存在视觉上追求宏观、尊贵气派及堂皇的形式美等现象。景观规划的内容需要补充和完善。景观规划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程度较低,专家参与规划决策和公众参与的机制尚未建立。景观规划实施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
(1)目前,我国城市景观规划设计和管理工作尚未引起广泛的重视、在城市景观规划设计理念、设计程序与方法、设计水准上,整体水平不高,相当于国外20世纪60、70年代的水平。
(2)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我国城市规划长期以来以“实用、经济、在可能的条件下注意美观”为指导思想,城市规划设计遵循固有的模式,城市景观规划理论和方法研究严重滞后。
(3)城市景观规划的法规制度不健全。目前我国还没有确立城市景观规划和管理的法律地位,城市景观规划和管理缺乏有效的法律依据,使景观规划管理工作无所适从。
(4)城市景观规划缺乏整体性、系统性和科学性。对城市景观规划的可持续发展缺乏统筹考虑。如景观的总体规划、区域规划、特定区域规划等。
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各种规划法规与设计依据,都是为引导城市规划设计正确进行而确定,具有一定的科学性与严密性,要求在具体设计时必须遵循,不能投机钻营,只顾自己眼前利益。出于职业道德和对城市景观质量的负责,作为政府主管部门,都应在实际中自觉维护法规的地位与控制指导作用。
(1)强调整体的、长远的、具有一定超前性的城市发展规划设计,不要为了眼前利益而对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能力造成损坏。
(2)在城市设计理论尚有较大分歧时,要认真研讨并提出普遍认同的基准概念,从而使理论研究深入下去。否则,有些观念或词语一旦流行开来,大家就“人云亦云”,容易产生偏差。比如城市文脉的问题。文脉一词并非建筑学专用名词,很难以具体的某词译出,所以在理解上多有不同。一般指某事物在某种环境中存在或发生相互联系的条件,在建筑或城市设计里则明显指建筑所处的环境,既包括物质环境,也包括历史文化环境。
3.3.1 变建筑创造城市为城市创造建筑
针对目前的城市设计现状,应把由建筑创造城市变为由城市创造建筑。虽然只是简单地变换词语顺序,却意味着对城市认识观念的转变,将城市视为一个整体来通盘考虑。一种文化或社会的特征总要由其所在的城市具体的物质环境体现出来,但主要由城市的空间环境形态来决定,而不是构成城市的建筑的细部。建筑并非在城市中自由存在,而是属于特定空间中组织严谨的构筑物,它应当为所处的环境服务,而不是过于凸显自我。我们的许多城市拥有很多优秀的建筑,却不能弥补城市空间的缺失与环境景观的不足。因为城市的整体形象并不单纯取决于单体的建筑,建筑之间良好的关系、空间场所的丰富,才是城市最重要的特征。因此,只有从城市整体发展出发设计的建筑,才可以更好地与环境协调,为营造良好的空间氛围贡献出自己的力量。
3.3.2 变注重建筑形式为注重建筑环境
在我国传统城市建造中,有别于西方注重形式的习惯,空间的体验比恒定的造型更受人关注。运动是控制空间的要素,通过空间的运动、建筑层次与尺度的微小差别,传达出城市独有的魅力所在。当我们漫步在北京旧城或天津旧租界的时候,城市景观、道路的变化,视点、空间的划分,比独栋建筑的结构装饰更令我们向往、沉醉。因此,在大环境观概念指导下,从城市景观整体要求出发,设计与场所、文脉协调的建筑,改变“唯建筑独尊”的陈旧观念。
城市景观设计也是一种文化行为,包含了物质、精神两方面的人类经验。设计者要做的就是正确地继承与发扬我们的文化传统,把城市景观塑造成具有鲜明文化语境的有机体。所谓“城市景观的文化语境”,是指城市景观得以如此产生与采用的特定文化传统氛围。在城市设计中,要注意所创造的环境景观是否合乎我国特有的文化语境决定的视觉习惯。
过去的城市景观形象都有专属于自己的一套文化意义上的含义,比如北京城,从街道建筑布局到局部名称及空间序列都具有象征性,蕴涵着丰富的文化因素。身居其中的居民受到潜移默化的熏陶,城市景观设计作为协调文化、人类、环境要素的科学行为,在城市发展中起了很重要的作用。而现代城市受商业因素、大众文化审美的影响,充斥着低俗、平庸的建筑,环境景观不再表达优秀的文化传统,而转向对物欲、金钱的崇拜。在付出了惨重的代价后,人们终于明白了保护自然生态的重要,开始还林还绿,可是。相当多的人,特别是决策者,对保护良好的文化生态依然没有足够的重视。须知,自然的绿色是人类生存的基础,而文化的绿色是民族精神延续的基因。自然环境破坏了可以弥补,而历史文化生态一旦破坏即无从修复。
与已经过去的生存时代、经济时代不同,2l世纪正处在迈进文化时代的历程中,文化产业作为一种朝阳产业方兴未艾。任何事物的发展不与文化相连,就没有生命与根基。城市景观设计应尽力去关注人类文化中那些潜在的特征并含蓄地表达出来,将其融入城市景观设计的总体构架当中,形成全新的设计理念,引导城市走向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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