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洪根
加强党性修养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梁洪根
检察政治工作是提升检察队伍素质建设、服务社会经济发展、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前提,在当前开展的“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廉洁公正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中显得尤为重要。检察政治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加强检察干警的党性修养,自觉履行党员义务,以高昂的精神风貌、扎实的理论功底、娴熟的法律实践操作和良好的职业操守对待工作,实现检察工作服务经济建设大局的需要。
当前,检察工作面临新的发展机遇和挑战,检察权的正确行使对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矛盾化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是,个别检察人员中存在的官僚主义、自由主义、实用主义、利己主义、特权思想,成为制约和阻碍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因素,应加以注意和改正。
要解决以上存在的问题,我认为首先在加强党员的党性修养上做足文章。我们党历来重视党性修养和作风建设,在革命、建设和改革各个时期都始终把加强党性修养、弘扬优良作风放在党的建设的突出位置。胡锦涛同志强调指出,要坚持把加强党性修养、弘扬优良作风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课题。党性修养和优良作风,既是党的先进性的直接体现,也是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的重要源泉。因此,必须把加强党性修养、弘扬优良作风贯穿到检察队伍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各个方面和全过程,以坚强的党性和优良的作风保证党员干部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使各级党组织始终成为党的建设的坚强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
坚持党性修养,一是要强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是任何时候都不能淡忘、不能动摇的信条。每个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始终铭记入党誓言,经常反思“为谁服务、为什么当干部”这个根本问题,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成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灵魂,成为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的支柱,自觉把人民利益摆在高于一切的位置,忠实履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坚决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各项任务。
二是要自觉学习、遵守、贯彻和维护党章。党章是规范和制约全党行为的总章程,是每个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的根本依据和标准。必须把学习贯彻党章作为各级党组织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作为每个党员干部党性修养的经常性实践,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章,把党章作为学习党的知识的教材来运用,作为规范言行的纪律来遵守,作为坚定政治信仰、端正价值追求的基本信条来坚守,使党章要求真正入心入脑;坚持以党章为基本准绳,规范约束每个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行为;经常对照党章条规进行检查反思,查找问题、改进不足,自觉践行党的先进性要求;敢于同一切违背党章的不良言行和风气作坚决斗争,划清是非界限,坚持原则立场,对矛盾问题不护短、不掩盖,以坚强的原则性维护党章权威。
三是要争当社会主义道德楷模。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是每个党员干部的义务。“千里之堤,溃于蚁穴。”道德方面的问题不是小节问题。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弘扬新风正气、倡导文明风尚中当先锋、做模范;常修为官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常戒非分之想。在纷繁复杂的环境考验面前做到稳得住心神、管得住手脚、抗得住诱惑,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纯洁社交圈、净化生活圈、规范工作圈,自觉在精神上追求高尚、道德上严守清白、行为上坦荡磊落,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和精神风貌。
一要大力弘扬先进人物的模范事迹,发挥典型引路的指导作用。典型引路是我们党在多年实践中积累的宝贵经验,在不同的历史时期用不同的教育方式教育人、激励人,促其发挥积极的作用。在当前开展的三项重点工作中,涌现出许多先进人物的模范事迹,为引领检察工作健康发展提供了实践依据。从检察事业发展的角度思考,笔者认为在各个方面都要树立有影响、有可学性、带有一定指引意义的典型,引导检察干警学有榜样、干有目标,使自己的定位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同时,也要选择有一定影响的反面典型进行警示教育,在教育的方法上形成鲜明的反差对比。
二要自觉接受监督,使监督的效果凸显出来。监督是我们党多年来在实践中积累的有效方法。作为检察机关在履行法律监督工作中往往被人们误解为是不受监督的机关,这其实是对我们的一种误解。因为,检察机关是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并接受人大监督的法律监督机关,在接受人大监督的同时,还承受着来自社会方方面面的监督。如人民群众的监督(人民监督员制度)、新闻媒体的监督、司法机关的制约以及党委领导下的监督等等,造成这种误解的很重要方面就是我们一些同志放松对自己的要求,把自己凌驾于各种有效的监督之上,运用检察机关的公权力肆意妄为,使检察机关的形象受到了玷污。所以,我们必须树立自觉接受监督、善于接受监督、敢于接受监督的意识,真正使社会的监督落在实处。
三要发挥内部监督机制的自律作用,将党员的党性修养置于监督机制下运行。党员的党性修养仅靠个人的自觉行为是不够的,必须辅助于组织的纪律约束。这是因为:人的自私和贪婪以及自然惰性,由于受执法环境、交友不慎、利益驱动等不利因素影响,如果单凭自己的克制力往往不能取得党的制度所要求的目的,一些存在于思想深处不健康的东西就会在适当的时机暴露出来,成为影响和制约个人发展的绊脚石。为此,我们必须强化制度约束,加强组织的谈心谈话和诫勉制度、领导干部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在组织监督与自律中寻求结合点,形成不能为、不敢为、不愿为的制度机制,在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自觉服务经济发展、廉洁公正执法中体现新作为。
进行党性修养教育和作风建设是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这是新时期党和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所决定的。作为检察干警,要时时注意对自身行为的修正,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自觉维护党员形象,为服务经济发展、维护铁路建设和实现安全生产长治久安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作者单位:临汾铁路运输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