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时期和谐劳动关系建设的意见》问答

2011-08-15 00:53
共产党员(辽宁) 2011年15期
关键词:意见劳动职工

2011年7月8日,《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时期和谐劳动关系建设的意见》 (以下简称《意见》)下发。为了更好地使广大职工了解有关精神,本栏编辑特请文件起草人员对《意见》进行解读。

问:《意见》对于新时期加强和谐劳动关系建设有何重大意义?

答:加强和谐劳动关系建设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是全面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对继续抓住和用好我国发展重要战略机遇期,实现我省“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推动辽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具有重要战略意义。特别是第一次以省委、省政府的名义下发《意见》,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重要性的认识。

问:新时期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总体要求是什么?

答: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一系列指示精神,紧紧围绕辽宁全面振兴大局,牢牢把握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的总要求,以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为原则,以解决影响劳动关系和谐的突出问题为突破口,以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为重点,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为载体,逐步建立规范有序、公平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为实现辽宁科学发展、创新发展、和谐发展新突破提供重要保障。

问:新时期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答:到“十二五”末,全省劳动合同制度建设达到全覆盖,已建工会的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90%。多层次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普遍建立,已建立工会的企业全面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企业职工工资年均增长10%以上;社会保险覆盖面范围不断扩大,力争实现企业职工人人享有社会保险;劳动用工备案制度普遍建立,企业各项民主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劳动争议处理制度进一步完善,企业文化建设不断发展,劳动安全卫生、职工休息休假等制度得到有效落实。全省80%以上的企业达到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标准,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要达到90%。

.问:《意见》在维护职工利益,推动和谐劳动关系建设方面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

答:《意见》共分7个部分,24条。第一部分明确提出了新时期加强和谐劳动关系建设的重要意义、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第二部分通过加强和谐劳动关系法规和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劳动法律法规配套体系。第三部分通过依法规范用工制度,不断提高劳动者综合素质,完善企业工资分配调控机制,建立多层次的职工工资集体协商机制,使职工的切身利益得到保障。第四部分通过建立和完善劳动争议调处机制、劳动争议预警机制和劳动法律法规监督监察执法联动机制三大体系建设,确保劳动关系矛盾不蔓延、不升级、不转化。第五部分通过强化就业服务机制,加强困难职工服务帮扶体系建设,健全劳动争议法律援助机制,实现对职工帮扶工作常态化、长效化。第六部分通过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营造和谐劳动关系建设的软环境,使职工有尊严生活和体面劳动。第七部分是切实加强对和谐劳动关系建设的组织领导,积极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多方配合、工会推动、企业和职工参与”的工作格局,对职工合法权益进行多层次、全方位、全过程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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