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辽宁省在沈阳召开全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会议,贯彻全国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下一步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会议指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自今年4月开展以来,全省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顺利完成了动员部署、登记自查、审查核实等阶段的任务,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会议强调,当前,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正处于难度最大的关键阶段。各地区各部门要坚持清理和规范相结合,进一步加大力度,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实现总量减少、费用下降、管理规范的目标;要坚持谁主抓、谁负责,实行严格的责任制;要严格编制标准,严格核定编制,严格编制管理,严格控制总量;要坚持边纠正、边规范,严格依据违规车辆处理办法,对违规车辆逐车研究提出处理意见,该退还的要退还,该收缴的要收缴,该拍卖的要拍卖,确保不走过场、不留死角;要注意典型引路,以点带面,推动工作;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及时通报或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