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户籍改革联合社论案看国内新闻自由的边界

2011-08-15 00:43邹倩芸
群文天地 2011年6期

■邹倩芸

本文以2010年两会前夕,曾引起巨大反响的13家国内报纸联合发表户籍改革社论的事件及其后续发展为例,通过对事件的具体分析,与国内媒体新闻自由的现状相联系,从而对国内新闻自由的边界进行相关探讨。

事件始没:3月1日,在一年一度的两会前夕,包括《经济观察报》、《南方都市报》在内的国内13家报纸,联合发表了题为《提请两会代表委员敦促加速户籍改革》的共同社论,引起了巨大反响。该共同社论质疑现行的户籍政策不仅造成城乡居民不平等地位,限制中国公民迁徙的自由,与宪法精神相违背。“呼吁两会代表和委员运用手中的权利,尽快废除1958年颁布的《户口登记条例》,提出户籍制度改革的明确时间表,逐步以人口信息登记制度取代现行的户籍制度。”发表时间如此接近年度的重大政治会议,加上十分罕见的施压姿态,引起众多民众和网民们的关注。

共同社论在中国本身就不多见,由遍布11个省、直辖市的13家重要媒体联合发表是完全没有发生过的事情。一方面这是媒体缺乏自信和影响力的表现。现在的媒体在“尺度、影响力和安全性”等方面都承受着相当程度的限制,必须依靠联合发表,扩大影响力。另一方面,媒体联合呼吁,发表共同社论也是一种良知的表现。现在中国社会积累了许多问题和矛盾都是与户籍制度密切相关的,正值两会,媒体集体呼吁解决“中国患之苦久矣”的户籍制度,也反应出国内媒体关心民众疾苦,而不只是做政府的传声筒。

但仅仅一天之后,“共同社论”在各大网站销声匿迹,媒体派往“两会”的记者集体收声;数天之后,《经济观察报》高层受到整肃,社长兼总编辑遭严重警告,副总编辑受记过处分等。不久之后,中宣部下达通知,对媒体一系列议题设立禁区。中国媒体的这一尝试,以失败告终。《经济观察报》希望通过模仿去年哥本哈根气候变化会议开幕前夕,全球56家媒体发布共同社论的行动,解决中国国内的重大问题,结果“以身试法”,损失惨重。看来中国媒体新闻自由的实现确实还有很长的一段路需要走。

一、国内媒体新闻自由现状

5月7日,外交部发言人姜瑜就美国总统奥巴马关于中国限制新闻和新闻自由的说法答记者问中称:“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新闻事业蓬勃发展,新闻从业人员不断增加并依法享有充分的新闻报道自由,其各项权益得到依法保护。”

我国的新闻自由思想是近代才逐步开始从西方引入,就我国新闻媒体近二十年的新闻自由度而言,应该说是在不断扩大而且在不断推进社会的发展。无论从哪一方面说,国内媒体的变化是巨大的,但如果以西方的眼光来看当今中国大陆媒体的发展,我们仍然还是有诸多不足。总体而言,我国新闻媒体尚处在一种高度自律的模式下,时常以牺牲新闻自由为代价,来保证舆论的和谐统一。

二、国内新闻自由的边界

新闻自由的边界是什么?按照理论来说,新闻自由的边界就是法律。在中国新闻专门性法律缺失的情况下,对新闻自由的法律限制主要依据《宪法》有关条款、一些基本法律和法律及司法解释中与新闻传播活动有关的条款、法规、规章等。

首先《宪法》中“人民有言论、思想、出版的自由权”确定了媒体的新闻自由是受到法律保护的,而在一些相关法律中规定了新闻自由的边界。根据《国家安全法实施细则》的规定,“捏造、歪曲事实,发表、散布文字或者言论,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属于“危害国家安全的其他破坏活动”。其次是《刑法》关于惩办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传授犯罪方法罪的规定,新闻媒体当然必须遵守。第三是《民法通则》对审理新闻侵权行为作出具体界定,使新闻媒体有所遵循。

根据以上这些法律规定,我们可以归纳一下,捏造、歪曲事实,危害国家安全;迷信暴力、淫秽色情;侮辱或者诽谤他人等新闻内容被定性为新闻自由的限制性内容。除此之外,新闻自由就应该不存在边界的问题。

但从国内的实际来说,新闻自由并没有达到这样的程度,比如本文中的事例,该怎样定义“共同社论”的内容是一个关键。首先可以排除“迷信暴力,侮辱或者诽谤他人”这两点,那它是不是“捏造、歪曲事实,发表、散布文字或者言论,或者制作、传播音像制品,危害国家安全”的呢。这篇社论作为一个言论,在我看来并没有捏造或歪曲事实,而是陈述中国当前户籍制度的弊端,从而提出解决这一问题的方法。如果硬要说它“危害国家安全”,那只能说13家媒体涉及范围很广,联合发表造成了过大的影响,而且提出的问题的敏感程度,是当局所无法接受的。

按现在传媒界的情况来看,受到的管制远远超过了应有的界限,新闻自由的边界要想达到法律的规定,可能还需要相当长时间的努力。

三、总结

从6年前的“南都案”到去年温州媒体对“安置门”的集体收声,再到年初的“户籍改革联合社论案”。这类事情的层出不穷,正说明了我国新闻自由是有边界的。而新闻自由的边界与尺度在很大的程度上反映了一个国家的现代化程度和文明水平。新闻自由能否得到保障,保障得充分不充分,决定了媒体敢不敢说真话,而只有媒体敢于说真话,才能让人们敢于说真话,有地方说真话。失去新闻自由就是失去一切的开始,在一个公民不敢说真话的国家,民族的道德建设和诚信精神又如何能确立呢。

[1]魏永征.中国新闻法制的现状及发展[J].新闻纵横,199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