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小忠]
堂弟从新疆回来,带给我们一大包葡萄干,给孩子们带了几个毽子。
孩子们很高兴,立刻在院子里踢起来。那毽子是用一块很硬的橡胶和粉红色羽毛做成的,漂亮好看,不像我们那个时候。
那时玩具少,大场聚集了全村的孩子,谁有毽子谁就可以当“王”。做毽子先要找两个麻钱,然后再找狗尾巴上的毛绑上。二叔家有许多麻钱,加上我家正好养有一条大黄狗,所以,我也很顺利地当过几回“王”。但因为是王,所以毽子烂得也快。
记不清做了几回,也记不清剪了几次大黄狗的尾巴。它的尾巴让我俩剪得像破败不堪的刷锅刷子。
大场依然那么热闹,那天我和堂弟没有去,因为我们的毽子又烂了,想再做一个——这是最后一个,因为春天马上就来了。
那天,我们像往常一样,一边给大黄狗馍馍,一边抚摸它的身子。可是大黄狗似乎感觉到什么了,它显得极不友好,动不动就露出白森森的牙齿。堂弟脱下了他的衣服,盖住了大黄狗的头。大黄狗的尾巴确实没有毛了,我掏出剪子梳理了半天,才捏住一小撮,一剪子下去,大黄狗“汪”的一声立了起来,堂弟倒在一米之外的地方,大黄狗趴在地上也不住地发抖。
父亲听见叫声后就出来了,看见我们的样子,大声骂着,贼剁的两个杂疙瘩,你们把狗尾巴剪成啥样子了。我才发现狗尾巴被我剪破了。堂弟也被狗咬了一口,还因为这不能写字而耽误了上学,再后来,他的手上结了一块疤……
我说堂弟,给你买瓶“疤痕灵”,让它消了吧。
堂弟说,几百元买那东西?你能让我再回到那时候,让狗再咬我两口我都愿意呢!
我们都笑了。
是啊,那种欢乐再难寻觅。假若知道前生和来世的话,大黄狗肯定在某条路上等着我们,到时候说不定拿着剪子的就是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