贠聿薇
(华南师范大学 增城学院旅游管理系,广东 广州511363)
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一方面,由于法国社会迎来了城市化进程,大量农村人口离开自己的土地,去城里追求新生活,从而导致数量庞大的乡村民居被废弃。另一方面,随着带薪假期的进一步延长,人们对度假产品的需求也比以往任何时候更加强烈[1]。在二者的共同作用下,1951年,在法国诞生了第一家乡村旅馆。与此同时,乡村旅馆联合会的设想也随之产生。经过近60年的发展,现如今,法国乡村旅馆联合会(Gî tes de France)已经成为遍布全法国甚至欧洲很多国家和地区的超大型乡村旅游度假住宿体系。在此,有一组数据足以说明问题:法国乡村旅馆联合会下辖5.6万家乡村旅馆,每年接待3 500万人次的过夜量(截止2010年1月1日,法国人口约为6 400万),由此产生的年直接经济收入为4.5亿欧元,而每年为地方带来约7.5亿欧元的间接经济收入。同时,每年还为农村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民居带来2.3亿欧元的修缮资金。除了这些数据,在经营与管理方面,法国乡村旅馆联合会也有很多独到之处。因此,它吸引了世界上很多致力于发展乡村旅游度假住宿体系的国家(包括智利、俄罗斯、中国、日本、中美洲的一些国家等)学习和借鉴其经营模式。其中,在中国国家旅游局驻巴黎办事处和法国驻中国大使馆的帮助下,法国国家旅游局与安徽省黄山市人民政府签署了《中法安徽省徽州(黄山市)乡村旅游合作示范项目》协议,旨在借鉴法国乡村旅馆经营模式,在保护徽州(黄山市)古民居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发能更好满足国际游客需求的乡村旅游度假住宿产品。而这种借鉴国外经验为我所用的案例颇值得探讨。
法国乡村旅馆联合会是一个由法国政府支持的非营利性机构,它不受政府资助,运营资金完全来源于其下属各乡村旅馆所缴纳的会费。它的宗旨是在乡村建立一种体验式的、接近大自然的、亲近当地文化的旅游度假地住宿体系。同时,也为促进农村人口增收以及当地经济的发展做出贡献[2]。
该组织内部架构可分为两大块,即全国总会和各地方分会。
图1 法国乡村旅馆联合会基本架构
1.全国总会的主要任务
(1)相关政策的制定。
(2)组织对下属各地方分会在经营和管理等方面的专业化培训。
(3)相关法律法规的适用性研究。
(4)对各地方分会的产品进行整合后,统一通过网络、媒体、图书等途径营销。
2.各地方分会的主要任务
(1)为希望成为乡村旅馆业主的物业持有人提供有关房屋改建、装修、执照申请、评级、定价、服务、以及如何接受预订等方面的专业化建议。
(2)定期对所属业主进行培训,并对其所提供的产品的质量进行监控。
(3)网络化营销和预订管理。
(4)帮助业主获得欧盟、大区、地方政府等共三级的财政补贴。
法国乡村旅馆联合会根据各乡村旅馆的内外部环境、舒适程度以及服务水平等三大方面,用“麦穗”个数来表示各乡村旅馆相应的级别,并且每五年进行一次重新评级。在我国很多地方虽然也存在着对乡村旅馆(或农家乐)的评级标准,但法国乡村旅馆联合会的评级标准中有一些特色化的东西值得借鉴。例如,乡村旅馆的建筑风格分为:第一类,具有传统特色或当地特色的民居;第二类,在原有旧房屋基础上改建的民居(部分保持了当地传统民居的风格);第三类,普通民居。而在乡村旅馆的内部环境上,甚至有对窗外景色、房间采光效果等方面的评价指标。另外,在服务质量方面还包括迎接客人时是否是主人亲自迎接,主人是否准备鲜花、当地特色食品、红酒、自产水果等招待客人,以及主人是否为客人提供相关旅游度假信息等评价指标。
法国乡村旅馆联合会下属的乡村旅馆有两种预订方式:
1.各乡村旅馆业主与预定中心签订一份授权协议,预订中心有权代业主与客人签订租住合同,并通知业主做好准备。同时,业主也可以在线管理自己旅馆的订单(网上预定占预定总量的70%-80%)。
2.客人也可以从预订中心获得各旅馆信息,然后直接和业主接洽。
能达到70%-80%的网上预订是十分不易的,因为乡村旅馆联合会下属的5.6万家乡村旅馆的经营者并不是通常意义上的饭店经营者,他们只是普通的农业劳动者。当然,法国乡村旅馆联合会的网站(www.gites-de-france.com)也为在线预订量的提高做出了贡献。例如,当旅游者通过网站找到自己想去度假的某一目的地后,会出现该目的地所有类型的乡村旅馆,每家除了都标明其地理位置、联系方式、星级、价格、房屋内外部照片(有的乡村旅馆可实现虚拟参观)等基本信息外,还附有主人的一篇说明,包括其房屋建筑风格、历史以及主人会提供哪些当地的特色美食等,甚至还会说明主人能讲哪几种语言,是否允许携带宠物以及是否接受银行卡、旅行支票等信息,为旅游者对乡村旅馆的选择和预订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此外,在欧洲,由于旅行手册深受广大旅游者的欢迎,法国乡村旅馆联合会每年或每一季也会出版种类繁多的旅行手册,例如,全国乡村旅馆合辑、地方合辑、产品分类合辑(农场系列、酒庄系列、古堡系列)等。这些旅行手册从不同角度向广大旅游者提供了种类丰富的乡村旅游度假产品。
法国乡村旅馆联合会做得最成功的,就是如何帮助普通农业劳动者成为乡村旅馆业主。其中有以下几个步骤[3]:
第一,拥有空闲房屋并希望成为乡村旅馆业主的计划持有人可以联系当地的乡村旅馆联合会分会,各分会专业的工作人员会向计划持有人提出房屋改建和装修建议,并帮助计划持有人获得营业执照、政府补贴以及购买家居用品的折扣等。
第二,为计划持有人提供服务、预订等方面培训。
第三,各乡村旅馆联合会分会派出专业人员对准备开业的乡村旅馆进行评级,并根据市场状况和评级结果帮助业主进行产品定价。
第四,当一切准备工作完成后,业主与法国乡村旅馆联合会签订协议,获得品牌使用权并进入法国乡村旅馆联合会的全国性网络,进行统一的营销和网上预订。
这些措施为普通农业劳动者进入该行业提供了极大的便利。该联合会在法国经过近60年的发展,已经成为旅游者在寻找乡村度假住宿时的首选,而将其经营模式引入我国,是否可行?或者说要注意哪些问题?这里就以徽州地区(黄山市)古民居为例来进行进一步的探讨。
首先,从旅游资源角度讲,徽州(黄山市)拥有丰富的旅游资源,文化底蕴深厚,生态环境优良,特别是数以万计的古民居,更是非常珍贵的历史遗存。但对这些古民居的保护,以及如何使其发挥应有的作用,是一个我们在长期探讨的问题。
其次,从市场角度讲,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各种形式的旅游消费需求在不断显现,乡村旅游接近大自然、体验农家生活、亲近当地历史与文化的特点使其具有无限的市场潜力。
最后,从当地老百姓的角度讲,他们所急需的是发展乡村旅游,特别是建立和管理乡村旅馆的经验与建议,以及在服务、管理等方面的培训。同时,发展乡村旅游也与农民增收,保护、传承当地文化,发展当地经济等息息相关。
此次《中法安徽省徽州(黄山市)乡村旅游合作示范项目》希望借鉴法国乡村旅馆联合会的经营模式,在徽州(黄山市)逐步建立起一个徽州乡村旅馆联合会。而在引入国外模式时,鉴于中法两国在很多方面存在着差异,一些问题值得我们深入思考。
徽州(黄山市)数以万计的古民居的保护基本上可划分为3类:
第一类,西递、宏村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为世界文化遗产,早在其申报时,为了满足申遗要求,就已经先期制定好了非常详尽的保护规划。
第二类,一部分古民居由于具有较高的历史、文化价值,被认定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从某种角度讲,它们也处于受保护的范畴之内。
第三类,绝大多数的古民居由于其既不是文保单位,更不是世界文化遗产,因此,处于受保护的体系之外,属于政府无暇、也无钱顾及的部分。
在黄山市人民政府于2007年所做的古民居状况调查清单中,我们可以发现,第三类古民居损毁状况十分严重,前些年由于当地老百姓没有意识到自己家老房子的价值,导致大量古民居或其建筑构件被卖掉。这些年,随着当地旅游业的蓬勃发展,老百姓们又在自己家里建起了家庭旅馆,在对老房子进行改建的过程中,由于缺乏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古民居所蕴含的大量历史、文化信息也遭到了破坏[4]。黄山当地政府虽然出台了一些古民居保护条列,但欠缺可操作性。
反观法国,在国土资源管理(Aménagement du territoire)的框架下,对古民居保护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和条例。当业主要改建自家房屋作乡村旅馆时,必须要将整个改建计划交给有关部门审核,房屋里某一部分或某一建筑构件是否可以改变其原有形态或用途都是有章可循的[5]。这也是法国的很多城市和农村能够保留下数量庞大的古民居的原因。
对古民居一拥而上的开发是有欠妥当的,我们提倡旅游的可持续发展,而只有在对古民居很好的保护的基础上,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那么,如何约束和规范各方势力的行为呢?为古民居的保护搭建起法律框架,制定切实可行的法规和条例不失为一种解决方法。这也是此次中法之间希望深入合作的部分。
此次中法合作希望能在开发满足国际游客需求的乡村度假住宿产品方面取得一定的成效。在参观和学习了法国乡村旅馆的基础上,鉴于黄山市当地的实际情况,有关人员提出了由开发商(国有或私营)牵头,在某一具有开发价值的村落里,收购数十幢古民居,经过整体改建和装修,打造出高档次的乡村旅馆(或乡村酒店)。这样做我们似乎忽视了乡村旅游亲近大自然、体验农家生活、感受当地历史文化的特点。同时,在吸引国际游客方面,我们需要的并不仅仅是良好的住宿条件,更是原汁原味的徽文化、徽州农家的传统生活方式以及徽州人的热情。此外,发展乡村旅游只是为了让少数开发商获利,还是使当地老百姓受益?这都是应当考虑的问题。
在法国,乡村旅馆的客人都是住在主人家里。主人不但为客人提供舒适、温馨的住宿条件,也为客人提供自己家里烹制的当地美食。乡村旅馆成为来自不同国家和地区的人的交流平台,游客在这里可以充分地体验到当地的传统文化和生活方式。
建立一家乡村旅馆所需的资金量是巨大的,特别是在房屋改建方面。在法国,由于农业部门把发展乡村旅游视作发展农村经济的一个重要方面。因此,从欧盟到国家、再到当地政府共3级都为建立乡村旅馆的农民提供补贴,用以进行房屋的改建。
在我国,相关部门对发展乡村旅游能在多大程度上对农村经济做出贡献这个问题,仍持保留态度。因此,国家没有为农民发展乡村旅游设立专项补贴。很多有条件、有意愿开办乡村旅馆的农民迫于资金压力,不得不放弃自己的计划。最终,大量的外来开发商或个人涌入古村落,建起了规模和档次不等的乡村旅馆,原汁原味的徽州乡村文化正在逐渐消失。
法国乡村旅馆联合会在发展乡村旅游方面具有十分丰富的实践经验,借鉴其模式为我所用的做法是值得肯定的。但由于中法两国的国情不同,发展乡村旅游的程度也存在着差异,在借鉴法国经验的同时也要充分考虑到我国的实际情况,不要过于急切。对存在的问题要经过反复的思考后再加以解决,最终实现成功借鉴国外模式的目标。希望此次《中法安徽省徽州(黄山市)乡村旅游合作示范项目》不是终点,而只是我们学习和借鉴国外发展乡村旅游成功经验的开始。
[1]François Moinet.Le tourisme rural concevoir créer-gérer[M].Paris:E-ditions France Agricole(4e édition),2006.
[2]Suzanne Thibal,Yolande Blondé.Hébergement touristique en milieu rural[M].Paris:Conseil national du tourisme,2002.
[3]Pierre Merlin,Le tourisme en France:Enjeux et aménagement[M].Paris:Ellipses Marketing,2006.
[4]朱国兴.徽州古民居旅游发展路径及其保护研究[J].皖西学院学报,2006,(3):54-57.
[5]陈拥军,周建飞,程景梁.徽州唐模:打造国际一流乡村休闲旅游[J].徽州社会科学,2010,(5):40-41.
[6]G î tes de France.Créateur[M].Paris:G î tes de France,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