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地铁5号线BT工程的监理管理

2011-07-30 08:59谭万忠马凡祥赖步一娄永录周石喜黄建辉
铁道建筑 2011年12期
关键词:标段号线深圳

谭万忠,马凡祥,赖步一,娄永录,周石喜,黄建辉

(1.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 深圳研究设计院,广东 深圳 518034;2.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广东 深圳 518034)

1 工程概况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具有投资大、工期长、涉及专业多、专业性强等特点,并且地铁工程施工一般都在地下空间展开,地质条件和地下市政管网的复杂性、地面建(构)筑物众多等使得工程安全风险大,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上述特点决定了开展监理工作存在众多的难题[1]。深圳地铁5号线BT工程是目前国内最大的采用BT投融资模式建设的城市轨道交通项目[2],相对传统建设模式其参与方多、关系复杂,并且目前国内建设监理市场还处于发展阶段,BT模式建设管理本身的不成熟、不规范,使得BT项目发起人的监理管理工作面临诸多难题。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发挥BT模式下监理的作用是当前急需研究的课题。深圳地铁5号线BT项目发起人,就轨道交通BT工程深圳模式下监理管理工作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创新监理管理模式,并取得了良好效果。

2 我国监理行业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国监理行业还处于发展阶段,还不能完全满足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快速发展的需要,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监理单位主体地位不突出,甚至被边缘化,无法正常行使权利。在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三个参建主体中,监理单位主体地位最不突出[3]。监理单位由于合同金额小、不直接投资、不直接组织施工以完成工程建设,而且一直以来,我国受重施工、轻管理观念的影响,其主体地位很难得到保证,甚至被边缘化。

2)监理工作不规范,监管力量薄弱。合格监理人员的匮乏,监理企业对地铁工程建设管理经验的不足,并且地铁工程本身由于工程规模大、技术复杂,监理人员很难在短时间对其掌握运用,使得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监理工作不规范[3]。监理单位作为第三方履行管理监督的力量薄弱,很难独立行使监督职责。

3)管理信息化程度低,工作绩效差。在地铁工程建设中,建设单位对监理各种进度、质量、安全的定期报表要求较高,要求信息管理及时准确、内容完善[4-5]。然而,目前我国监理企业计算机的应用水平偏低,没有统一的通信制式和通信平台,不能满足大量信息数据收集、加工、传输的需求,工作绩效差,制约了监理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

3 深圳地铁5号线BT工程监理管理

3.1 工程背景

深圳地铁5号线全长40.0 km,工程总投资约200.58亿元,其中BT工程投资约105.7亿元,是国内目前投资最大、线路最长、工期最短的地铁项目,经多方调研论证,深圳地铁5号线工程创新性地采用“投融资+设计施工总承包+回报”的轨道交通BT工程深圳模式。

3.2 地铁5号线BT工程监理管理的特点与难点

1)深圳地铁5号线采用强监控 BT模式,建设监理由BT项目发起人招标。在5号线 BT模式下,BT项目发起人承担项目法人职责,并承担建设监理的招标及管理工作。BT项目公司承担投融资和设计施工总承包工作,不参与对监理单位的管理。

2)深圳地铁5号线建设监理面广,对监理单位业务素质要求更高。深圳地铁5号线BT项目主体标段监理的范围不但包括BT范围内工程,还包括非BT范围工程;不但承担土建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还承担前期施工准备阶段、常规设备安装和车站装修阶段、BT工程验收移交阶段的监理工作。这一特点给标段监理提出了更高要求,各监理单位应配置全面的、综合素质高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和业务能力强、专业化程度高的专业监理工程师。

3)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理工作存在着上述的诸多问题,在这种大背景下,深圳地铁5号线BT工程监理管理工作面临监理组织机构设置难度大、监理人员特别是持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证的人员严重不足、从业人员素质整体偏低、监理工作不规范等诸多困难。

3.3 监理管理单位的引入和定位

深圳地铁5号线BT工程项目发起人,在监理管理的模式上进行探索和创新,引入了监理管理单位,由其负责对全线各标段监理单位进行监督和管理,并为工程建设提供管理和技术支持。监理管理单位的引入减轻了BT项目发起人的管理工作量,却并没有削弱对监理单位的直接管理权,BT项目发起人仍然把握着对监理单位的管理控制权。监理管理单位的定位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1)监理管理单位是BT项目发起人进行建设管理的监理管理机构,对5号线BT工程各标段监理机构实施全过程监督和管理。

2)监理管理单位是BT项目发起人建设管理的延伸,为工程建设提供技术和管理支持,确保工程达到建设项目安全、质量、工期、投资目标。

深圳地铁5号线BT工程监理管理模式如图1所示,BT项目发起人招标选择监理单位承担各施工标段的监理工作,同时选择综合实力强、经验丰富的工程咨询公司承担监理管理工作。在工程实施过程中,BT项目发起人对各标段监理的管理主要通过监理管理单位实施,也可直接对各标段监理进行管理。BT项目承办人通过其成立的项目公司,实施投融资和对各标段项目部的日常建设管理工作,对各标段监理和监理管理单位无监督、管理权,对监理单位考核工作有评价建议权。

3.4 监理管理实践

3.4.1 职责分配

深圳地铁5号线BT工程中,BT项目发起人作为项目法人,行使业主的建设管理职责,负责监理工作宏观层面的决策、组织、协调,负责对外接口(如政府部门等)的协调、沟通,向监理管理单位或者必要时直接向各标段监理单位发指令等。BT项目发起人、监理管理单位和各标段监理的职责划分、工作界面的定义,是监理管理工作职责体系需要描述的重点,表1对各参与方的职责划分进行了描述。

图1 轨道交通BT工程深圳模式下的监理管理模式

3.4.2 监理管理实施体系

深圳地铁5号线BT工程监理管理工作的实施,由BT项目发起人统一指挥、决策,监理管理单位统一组织、实施,各标段监理单位负责现场落实、监督。监理管理实施体系主要有监理管理目标、监理管理组织结构、监理管理职责、监理管理内容等几部分组成,详见图2。

图2 监理管理实施体系

1)监理管理目标。监理管理单位是BT项目发起人进行建设管理的监理管理机构,是其建设管理的延伸,为工程建设提供技术和管理支持。监理管理单位结合轨道交通工程施工管理和监理管理的经验,制订及实施有效的管理策略、程序及措施,应用先进的管理技术,实施对本工程的监理管理,确保工程达到建设项目安全、质量、工期、投资目标。

表1 监理工作各参与单位主要职责划分

2)监理管理组织架构。BT项目发起人和监理管理单位,按照科学的工程项目管理思想和理念,结合深圳地铁5号线BT项目建设管理模式的实际情况,构建监理管理单位的组织结构,下设项目经理室、工程技术室、安质监督室、计划统计室、信息管理室、办公室、专家组,即“六室一组”,如图3所示。

3)监理管理职责划分

深圳地铁5号线BT项目中,监理管理单位“六室一组”都有明确的职责分工,项目经理室、工程技术室、安质监督室、信息管理室和专家组等主要管理职责划分见表2。

3.4.3 监理管理工作效果分析

图3 监理管理单位组织结构

深圳地铁5号线BT工程,是深圳市在建轨道交通项目5条线路中进展最快、完成投资比例最高的一条线路,在保证工程进度达到预期目标的同时,全线建设质量、安全等项目管理目标均处可控状态。

表2 监理管理单位主要职责划分

BT项目发起人采用的创新型监理管理模式,取得了以下几个方面的成果,对BT模式下的建设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

1)地铁5号线BT工程监理管理模式,是项目发起人践行“小业主、大社会”管理思想的创新举措,精简了自身项目管理机构和管理风险,并充分发挥了专业咨询公司的管理和技术优势,业主把主要精力投入到综合管理和科学决策中,由专业人员充分开展监理管理工作。

2)BT项目发起人实现了监理管理工作的组织集成化。深圳地铁5号线全长约40 km,有多个标段项目部同时进行平行施工,并有多个施工监理单位进行监管,由监理管理单位直接对业主负责,实现了全线施工监理单位的集成化管理。

3)监理管理单位的引入,加强了监理单位的主体地位,有效平衡了BT项目承办人与BT项目发起人的关系。监理管理单位统筹全线各标段监理工作,发挥自身综合实力强、经验丰富的管理和技术优势,规范和统一全线监理管理工作,提高监理单位的主体地位,有效实施对BT项目承办人各标段项目部的质量、安全、信息管理、档案管理、组织协调等方面的监控,并起到了平衡BT项目承办人作为投融资和设计施工总承包单位强主体地位的作用,使得BT项目发起人的各项指令能更有效地得到贯彻执行。

4)建立和完善了工程监理管理体系,统一了全线各标段监理管理程序和办法,有力促进监理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在深圳地铁5号线BT工程中,监理管理单位在工程前期准备阶段即介入,制订了实施有效的管理策略及措施,建立了统一的全线各标段监理管理体系及管理程序和办法,主要包括:①完善安全监管体系,确保工程建设的安全目标可控;②建立全面质量监管体系,保证质量目标可控;③强化进度管理监控体系,建立投资控制制度和工期预警机制,确保工程进度受控。

此外,监理管理单位发挥管理和技术优势,对在某个标段发现的经验和教训及时在全线推广或预防改进,实现了管理和技术信息资源的共享;通过对各标段监理单位日常的巡查和抽检及定期的考核、检查与监督工作,有效激励各标段监理工作的积极性,有利于提高其综合管理能力、水平和质量;通过负责或参与编制工程策划和定期的监理管理报告,向BT项目发起人提出存在的问题及相关建议,为工程建设提供管理和技术支持。

4 BT工程监理管理模式的优化和完善

在轨道交通BT工程深圳模式下的监理管理模式中,BT项目发起人招标选择监理单位符合我国建筑法的规定,同时监理管理单位的引入作为项目发起人建设管理的延伸,在工程实践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对我国轨道交通BT工程监理管理工作具有重要参考价值,并具有良好的应用前景。但是另一方面这种模式在实施过程中也暴露了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的优化和完善。

1)BT项目发起人管理重心适当上移,引入项目总控单位和监理管理单位分别提供宏观和实施层面的咨询服务。

工程实施过程中,BT项目发起人存在工作重心下移的问题,对一般性的具体工作管理过多,弱化了对各参建方界面之间的管理以及工程外部接口的协调,影响了决策水平的发挥,形成了管理界面不清的局面。深圳地铁5号线BT工程的监理管理模式,是基于BT项目发起人管理资源的有限性,通过引入一家咨询公司承担标段监理的管理工作,并为工程建设提供技术和管理支持。基于这一需求分析并结合工程实践,建议BT项目发起人工作重心适当上移,引入项目总控单位,同时加强监理管理单位负责实施具体的管理策略、程序及措施。BT项目发起人着重实务的项目策划与控制,注重工程外部接口管理和各参建方的界面管理。项目总控单位为BT项目发起人提供项目总体策划与控制报告,注重项目的战略性、总体性、宏观性目标。监理管理单位负责各标段监理单位的一般性具体工作,不再承担提供宏观层面的管理和技术支持的工作内容。

2)综合考虑监理管理的职能和定位,进一步完善监理管理合同取费标准问题。

深圳地铁5号线BT工程中,BT项目发起人引入监理管理单位对5号线各标段监理机构实行全过程监督与管理,除此以外,作为业主建设管理的延伸为工程建设提供技术和管理支持,在一定程度上承担了项目总控单位的职责。在实施过程中,监理管理单位很好地完成了对全线监理机构的监督与考核工作,但是,由于受合同取费标准较低、地铁工程监理管理成本高、企业收益少等因素影响,使得投入足够数量的专业化强、经验丰富的高层次管理人才以完成工程整体策划和控制的目标未能很好地实现。关于合同取费标准问题,应综合考虑监理管理的职能和定位,若要部分承担项目总控单位的职能,需相应提高取费标准。

5 结语

本文从分析我国监理行业存在的主要问题出发,结合深圳地铁5号线BT工程监理管理的特点,对监理管理单位的定位、监理工作职责划分、监理管理实施体系以及监理管理模式的应用效果等进行了分析,并结合建设管理实践,提出对轨道交通BT工程深圳模式下监理管理模式进行进一步完善的思考,对轨道交通BT工程监理管理工作具有借鉴和参考意义。

[1]郑钰.如何加强轨道交通工程的监理管理工作[J].西部探矿工程,2010(8):228-229.

[2]周才志,张斐,方俊,等.BT项目招标模式研究[M].武汉:武汉理工大学出版社,2009.

[3]隋小东.做好地铁工程监理工作的几个难点和对策[J].建设监理,2004(2):15-17.

[4]何迪,严余松,郭守敬.提高城市轨道工程监理水平的探索[J].铁道运输与经济,2006(1):28-30.

[5]丁士昭.建设工程信息化导论[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5.

[6]郭杰,张佐汉,马凡祥.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模式组织界面研究[J].铁道建筑,2011(7):147-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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