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通宙
(山西省汾河灌溉管理局,山西 太原 030900)
汾河灌区是山西省最大的灌区,位于省境中部太原盆地底部,灌区受益面积北起太原市上兰村,南到介休洪相村,南北长约140 km,东西宽约20 km。汾河干流由东北向西南贯穿全境,灌区受益面积沿干流两岸分布,分别为太原市的尖草坪区、小店区和清徐县,晋中市的祁县、平遥、介休,吕梁市的交城、文水、汾阳,全区受益乡镇60个,受益村庄538个,受益面积9.97万hm2。此外还担负着太原钢铁公司、太原第一热电厂、清徐东西湖、交城工业园区及太原市汾河公园、森林公园城西水系等用水。经过多年建设和发展,汾河灌区产生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但由于客观条件的变化,灌区的灌溉效益衰减,严重制约了当地的经济和社会发展。
汾河灌区水源主要由汾河水库蓄水、汾河河道区间补水和地下水三部分组成。地表引水主要利用汾河天然河道输水,经一、二、三坝引水枢纽工程拦蓄调配进入各级渠道。
汾河灌区设计灌溉面积9.97万hm2,有效灌溉面积8.73万hm2,全灌区分为5个灌排渠系相对独立的灌区,即一坝灌区,二坝的汾东、汾西、清城灌区和三坝灌区。5个灌区的灌溉面积分别为2.06万hm2,1.62 万 hm2,2.75 万 hm2,1.21 万 hm2和 2.33 万 hm2。随着社会的发展以及城市规划、道路房屋占地等情况的出现,实际可控制灌溉面积逐步减少。因城市和大运高速、太中银铁路的建设,造成汾河灌区0.27万hm2农田无法灌溉,同时由于水源减少,工业及城镇生活用水挤占了农田灌溉用水,灌区实际灌溉面积呈递减趋势。
灌区大部分建筑物建于20世纪五六十年代,工程老化,设备落后,渠道工程标准低,管理不善,部分工程虽经后期维修改造,但老化损坏问题仍然严重,处于非正常运行状态,渠道输水能力降低,输水周期加大,灌区内许多农田无法正常灌溉,灌溉面积逐年衰减。由于作物不能适时灌溉,特别是种植结构调整后,原有工程设施不能满足作物适时灌溉需求,流量、水量、时间上不能相匹配,致使灌溉效益日益减少。
由于农村水利管理没有及时适应农业生产体制的变化,致使基层水利组织大多处于涣散状态,机构不稳、管理不力。加之原有斗渠管理委员会自行消亡,农民用水户协会还不完善,村级水利管理混乱,造成斗农渠设施损坏严重。特别是农村税费改革以来,广大农村取消了“两工”,一方面是一些农村灌溉设施保护、维修不力,田面工程投入极少,大水漫灌仍然继续,斗口灌水定额居高不下,斗渠以下管理费用突破标准,农民水费负担加重,挫伤了农民用水积极性;另一方面农户用水无人组织或因少数人不交水费影响了大多数农户用水,而灌区管理单位既无管理职能又无资金来源,致使许多地方出现了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滑坡现象。
汾河灌区地下水比较丰富,加之地下水开采成本低,水井所有权、管理权归村级管理,造成地下水无序开采,在汾河水有保障的受益区内大量打井,致使灌区祁县境内成为纯井灌区,从而导致地下水位急剧下降,报废机井数量不断增加,浅层地下水盆地区多被疏干,机井越打越深,增加了机井深度和取水难度。而国家投资的原有水利设施大量闲置,不能发挥应有效益,形成地下水降水漏斗,土壤结构不断恶化,造成长期井灌区土壤板结和灌区次生盐碱化的发展,综合灌溉面积呈下降趋势。
由于农业水价的高位与粮食价格的持续偏低,农民靠天吃饭思想较为普遍,加之种植结构单一、投入产出比例失衡,大批青壮年进城务工,不再注重增产增收,甚至出现弃耕现象,严重影响了当地农民的灌溉积极性。
太原市部分污水直接向河道、渠道排放,严重污染了汾河河道,致使汾河灌区工农业供水水质达不到用水要求。工业污染物污染水体,被污染水体又破坏农业生态环境,长期使用高污染物浓度的污水进行灌溉,导致土壤物理性状恶化,出现了次生盐碱化、作物品质下降、传染病和寄生虫病蔓延以及人畜中毒等生态环境退化问题。
汾河灌区要抓住水利改革的有利契机,特别是中央一号文件的出台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的召开,以及省委、省政府“千里汾河清水复流”、山西大水网建设等一系列水利工作举措,不断深化灌区内部改革,进一步增强做好水利工作的紧迫感和使命感,坚持民生优先,统筹兼顾,改革创新,实现水瓶颈向水支撑转变,认真抓好人才培养,努力提高水利建设和管理水平,保障汾河灌区全面协调持续发展。
为遏制自流灌溉面积下降趋势,巩固汾河灌区基础设施地位,提高水利工程的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应充分发挥汾河水库、汾河二库联合运用调度,汾河一、二、三坝枢纽调蓄的作用,实现水源的统筹兼顾,建立恢复灌区面积的长效运行机制,确定恢复灌溉面积的原则与重点,制定恢复面积的工程建设方案,确保灌溉面积止降稳升。
汾河灌区要充分利用国家对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投资的有利时机,以防渗渠道、配套建筑物及田面工程为重点,安排农民民主参与管理程度高的灌区末级渠系改造和田面工程,尽快提高工程输配水能力和灌溉水有效利用率,加强灌溉用水管理,改革配水管理办法。灌区和农户要完善用水申报和供水责任合同等管理制度,实行计划用水、科学用水,有计划地推广管道输水,从而降低灌水定额和灌溉成本。
大力推进农民用水户协会基层水利管理形式,稳定强化村级水利组织,推行供水到户、分户计量、以水计费等办法,让农民真正参与用水管理。同时,灌区内水资源要实行所有权和管理权分离等措施,将灌区内井水、小型水利的用水调度权划归灌区管理,实行水资源的统一管理,避免在灌区范围内无序开采地下水,以提高水资源的综合利用率和综合效益。
目前,汾河灌区水价普遍存在灌溉水价不到位的问题。受诸多因素影响,广大农民对水价认识还有偏见,农民普遍只浇保命水,不浇增产水,只浇效益好的果树等经济作物,不浇效益差的粮食作物,致使粮食产量低,对粮食安全造成了不利影响。因此,制定水价补贴政策,降低农业灌溉成本成为当务之急。农村税费改革后,农村水利设施破坏严重,为此要鼓励农民参与工程建设和管理,对末级渠系工程、新建和恢复灌区的田间配套工程实行“先建后补,专款专用,完工报账”的原则。斗农毛渠交给农民用水协会管理,最大限度地降低管理成本,加快农田灌溉工程建设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