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定强
(四川省泸州市畜牧繁殖改良站,四川 泸州 646000)
1.1 饲养场地选择
1.1.1应在地势高燥、采光充足和排水良好,隔离条件好的草坡、林地、果园等,有经济价值的林地林木要高于1m以上,以免被鸡啄食。
1.1.2 鸡场距离交通干线公路、其他畜禽场、村镇和居民点至少1km以上。
1.1.3 鸡场周围3km内无大型化工厂、矿厂等污染源。
1.1.4 鸡场禁止建在生活饮用水源、食品厂上游、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及缓冲区,以及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规定需特殊保护的其他区域内。
1.2 布局、工艺要求及设施
1.2.1 严格执行养殖区和生活区相隔离的原则。
1.2.2 鸡场设置相应的消毒设施、更衣室、兽医室、病鸡隔离舍、污水及废弃物无害化处理设施。
1.2.3 鸡舍(棚)应具备良好的排水、保温、通风换气、防虫及防鸟兽设施及相应的清洗消毒设施和设备。
1.2.4 所有设备应具备无公害的卫生条件。
1.3 鸡舍、鸡棚建设
4.4.1 选择背风、向阳、开阔、地势高、排水好的一片空地,搭建鸡舍和鸡棚。
4.4.2 雏鸡舍和生长鸡舍根据放养数量确定建设面积,要求保温、通风,便于消毒,用砖混结构墙体、水泥地面。
4.4.3 放养场地的鸡棚可选用砖、木等搭建,夏季有利于通风,冬季有利于保暖,棚舍的大小依饲养数量而定。
2.1 饲养品种采用四川山地乌骨鸡,如:龙马土鸡、古蔺箭竹乌鸡、叙永丰岩乌骨鸡等。
2.2 雏鸡应来自具有《动物防疫合格证》和《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鸡场或孵化场。
2.3 雏鸡需经产地动物防疫检疫部门检疫合格,符合GB16549的要求。
2.4 不得从鸡病疫区引进雏鸡。
2.5 运输雏鸡工具在运输前必须进行清洗和消毒。
2.6 雏鸡的选择。体重在30 g以上,活泼有神,绒毛整洁,脐部干燥,腹部柔软,大小均匀,反应灵敏,抓在手中饱满、挣扎有力,有弹性。
2.7 雏鸡的检疫、包装、运输。雏鸡发运前按GB16549的规定进行检疫。
3.1 工作人员要求身体健康,无人畜共患病。
3.2 对新参加工作及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进行上岗技术、卫生、安全培训。
3.3 工作人员进鸡舍前要更换干净的工作服和工作鞋。
4.1 饲养方式
4.1.1 育雏阶段。雏鸡实行笼养、地面垫料饲养或网上平养至21d脱温。
4.1.2 生长阶段。生长鸡网上或地面平养至0.5~1kg。
4.1.3 放养阶段。生长鸡网上或地面平养至0.5~1kg后,白天在林地、山坡、果园等地放养晚上回鸡棚内栖息,饲养至180日龄体重达1.8 kg以上。
4.2 饮水管理
4.2.1 雏鸡、生长鸡饮水。出壳后 12~24 h,放入育雏室 1~2 h后开始饮水,要求水温保持在16~20℃。饮用0.05%高锰酸钾水或5%葡萄糖水、生理盐水、清洁饮用水或添加有维生素和矿物质的清洁饮用水,开始饮水后应保证雏鸡、生长鸡随时有充足的饮水。
4.2.2 放养鸡饮水。采用自由饮水,每200只放置一个自动饮水器,确保饮水器不漏水,防止垫料和饲料霉变。
4.3 喂养 雏鸡出壳~21日龄可用雏鸡配合饲料,22日龄到60日龄体重0.5~1 kg左右时可用生长鸡料。
4.3.1 雏鸡开食。开始饮水后0.5~1h,大部分鸡表现强烈食欲时开食,开食用专用雏鸡开口料,连喂 3~4 d后改用料桶(槽)。7日龄前日喂 8~6次;8~14日龄日喂5次;15日龄以后日喂4次。饲喂雏鸡的饲料采用全价颗粒料。
4.3.2 生长鸡。22~56日龄可用饲料工业生产的生长鸡料自由采食。
4.3.3 放养鸡
4.3.3.1 饲喂方式。采用散放饲养,白天散放自由采食虫类和青草等,适当补饲少许玉米、稻谷、米糠等非工业生产的粮食饲料,给予充足的清洁饮水,傍晚归棚前任鸡自由采食后在鸡棚内休息。
4.3.3.2 饲料搭配。放养鸡饲料的科学搭配:根据鸡采食的矿物质、青草等饲料情况,可按照玉米、稻谷、红苕等占60%~70%,豆类占20%~25%,米糠、麦麸占5%~10%的比例粉碎混合后饲喂,不另外添加人工矿物质微量元素和维生素等添加剂产品。
4.3.3.3 放养时间。当雏鸡生长至60日龄体重达0.5~1kg左右时,选择天气晴朗的日子放入林地饲养,晚秋、冬天、早春上午要晚放,下午要早进,其他季节可适当延长放养时间。
4.3.3.4 放养规模。一般以每群500~1000只为宜,采用全进全出制。
4.4 温湿度与光照 雏鸡出壳~2日龄,舍内温度保持在36~35℃,3~7 日龄 35~30℃,随后,鸡舍内的环境温度每周下降2~4℃,直至室温。鸡舍内地面、垫料应保持干燥、清洁,相对湿度在60%~75%。寒冷季节做好各阶段鸡的保温工作,土鸡饲养期采用16~24h光照明,光照强度为每平方米3~5W,夜间实行弱光照。
4.5 饲养密度 土鸡的饲养密度依据其生理阶段和饲养方式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4.6 通风换气 保持鸡舍内空气新鲜,不得有刺鼻、刺眼的感觉。
4.7 转群 育雏3周以后可转入网上或地面平养,60日龄体重达0.5~1 kg左右羽毛丰满时转入林下放养。
5.1 出栏日龄 180日龄以上。
5.2 出栏体重 公鸡2.2 kg以上,母鸡1.8kg以上。
5.3 外形外貌 黄羽、黑羽或白羽,光泽靓丽,鸡冠薄色红或乌,脚胫细长而乌,体态结实丰满。
6.1 综合预防措施
6.1.1 采取全进全出的饲养制度,同一养鸡场不得同时饲养其他禽畜类。
6.1.2 禁喂腐败、霉变的饲料。
6.1.3 创造适宜的温度、湿度、密度、光照、通风、卫生等环境条件,消除或减少应激因素。
6.1.4 按照GB16549的规定,严格实行鸡群产地检疫、市场检疫,防止疫病传播和蔓延。
6.2 卫生与消毒
6.2.1 鸡舍(棚)卫生条件
6.2.1.1 每批鸡出栏后鸡棚要实施清洗、消毒和灭虫、灭鼠。
6.2.1.2 鸡场所有入口处应加锁并设有“谢绝参观”标志。鸡场门口设消毒池和消毒间,所有进场人员要脚踏消毒池,经过紫外线照射。
6.2.2 消毒
6.2.2.1 鸡舍的消毒:用20%石灰乳涂刷空舍墙壁,干燥后关好窗户,在室温20~30℃时按育雏室空间用14 mL/m3的福尔马林和7 g/m3的高锰酸钾混合进行熏蒸消毒。舍内要求每周至少消毒1次,消毒剂选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规定的高效、无毒和腐蚀性低的消毒剂,如卤素类、表面活性剂等。
6.2.2.2 饲养用具消毒。饲料盆(槽),饮水器(槽)等每天用消毒液喷洒或洗涤,然后用清洁水冲洗干净。
6.2.2.3 保温用品消毒。棉絮、毛毯及垫草,用前在阳光下曝晒1~2d。
6.2.2.4 放养场地的消毒。放养场地的消毒采用自然曝晒,严格执行放养场地轮牧,使环境得以自然净化。
6.3 免疫
6.3.1 土鸡防疫应符合NY5339的要求。
6.3.2 按规定免疫程序进行免疫。
6.4 兽药的使用和病鸡治疗
6.4.1 药物预防。1~5日龄:硫酸新霉素或庆大霉素饮水;7~10日龄:氟苯尼考饮水;13~20日龄:水溶球虫药饮水;每次免疫疫苗前后3 d用电解多维水饲喂;放养期:放养1周后每千克体重用丙硫咪唑20 mg混入饲料一次内服。
6.4.2 土鸡在正常放养情况下禁止使用任何药物、添加剂。
6.4.3 病鸡治疗。对病情表现较轻的鸡只隔离饲养,凭临床兽医处方用药,所用药物应符合NY5030的要求,治疗康复的鸡不得作为无公害鸡出售。不得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兽药。
6.4.4 土鸡严格执行休药期制度。6.5 防止兽害 控制兽类进入鸡舍(棚),不得在鸡群容易接触的地方投放鼠药等,不让鼠药污染饲料和饮水,残余鼠药应做无害化处理。
6.6 疫情处理
6.6.1 鸡场周边有疫病爆发时,每 1~3 d带鸡消毒一次鸡舍(棚),并严禁人员进出。
6.6.2 发现疑似疫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GB16548的规定处理病鸡及同群鸡。
6.7 废弃物处理
6.7.1 使用垫料的饲养场,土鸡出栏后一次性清理垫料,饲养过程中垫料过湿要及时清出,笼养和网上饲养时要及时清除粪便。
6.7.2 药物(特别是生物制品)使用后遗留的包装物(包括瓶、盒、箱、袋等),以及报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必须集中就地销毁,不得随意抛弃污染环境。
6.7.3 病死鸡及其尸体要用密闭容器包装运送到指定地点,消毒后就近深埋销毁,不得随意抛弃。
7.1 土鸡出栏前4~8 h停喂饲料,保证自由饮水。
7.2 土鸡出售前要做产地检疫,按GB16549标准进行。检疫合格土鸡才能上市,不合格鸡按GB16548处理。
8.1运输工具使用前必须进行清洗和消毒,保持洁净,无鸡粪和化学品遗弃物,保证土鸡不被污染,并防治排泄物洒漏。
8.2 运输车辆应使用通风透气货车,保证运输途中车内空气清新。
9.1 建立生产记录档案,包括进雏日期、进雏数量、雏鸡来源。
9.2 按农业部《畜禽养殖场养殖档案》做好每日生产记录。
9.3 记录保存三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