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 文
编者按:北京可再贴办公用品制造有限公司作为中国可再贴行业的领导企业,十多年来始终坚持专一、专业、专长、专注的发展战略,与国内及国际众多著名文具品牌合作,在业内有着广泛知名度和重要影响。为继续向规模化、集约化发展,该公司又成功参股大型国际纸砖出口加工企业——深圳永强纸品厂及Effendi Paper Products Ltd. Hongkong,标志着双方将延伸业务,渠道共享,联合为客户创造更大价值和服务。
“可再贴”不仅是该公司的企业字号,也是其名下产品的专用商标。自2000年其产品进入市场至今,由于合理的性价比,改变了外国品牌独占市场的局面,加之该公司长期与多个中国十大文具品牌的合作,为该产品在中国市场的普及和扩大做出了历史性贡献,至今“可再贴”已成为在市场上影响最广的品牌之一。
6年前美国3M公司与该公司就“可再贴”商标产生争议,为了解“可再贴”商标争议和诉讼过程。近日记者走访了该公司及其商标代理机构——北京正理律师事务所,采访了承办此案的资深律师。以下是本次访谈录:
记者:律师,您好!此次本刊来访,想详细了解一下美国3M公司与北京可再贴公司就“可再贴”商标历时6年的争议和诉讼的原因及结果。
律师:“可再贴”商标是2005年2月28日获得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可再贴公司拥有全部知识产权,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保护。商标见下图:
美国3M公司自2005年7月开始以多种理由对“可再贴”商标提出撤销争议。为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我所抽调资深律师和商标专家组成答辩组。经过大量分析、调研和取证,我们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了答辩理由书。
记者: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结果是什么?
律师:商标评审委员会最终于2010年7月27日作出了第18887号裁定,依法裁定美国3M公司的争议理由不能成立,维持“可再贴”商标的注册。
记者:那么怎么又起诉到了法院?结果如何?
律师:3M公司不服商评委的裁定,起诉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0年12月13日该院做出第1216号行政判决书,判决3M公司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与法律依据,不予支持,认为商评委做出的第18887号裁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应予维持。
记者:听说最后又起诉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高院是如何判决的?
律师:美国3M公司仍不服一中院判决,又向北京市高院提起上诉。2011年6月14日北京市高院做出第893号终审判决,判决商评委第18887号裁定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市一中法院第1216号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予以维持,美国3M公司上诉请求不予支持,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至此历时6年的商标争议、诉讼终于结束了。
记者:“可再贴”商标争议、诉讼获胜,也说明了法律的公正。
律师:“可再贴”注册商标获得维护,证明了法律的公平、公正,无论是国际级大企业,还是成长中的中国企业,在法律面前都是平等的。
记者:请谈谈国际级公司的商标战略及中国企业的对策?
律师:根据我们长期的从业经验,国际级企业无一不极为重视商标的保护,他们极善于利用商标权益的争议及诉讼,抑制竞争对手的增长速度,消弱其市场占有率。因此,中国的企业要有一定的商标维护。“可再贴”商标长达6年的争议、诉讼就是典型的案例。
记者:“可再贴”商标权益获得维护,北京可再贴公司有何打算?
可再贴公司:我们理解3M公司的争议、诉讼行为的目的,尽管如此,中国文化讲求和为贵,我们还是对其争议和诉讼表示尊重。3M公司作为业内的开创者是应当受到业内所有企业尊重的,其创新能力更是值得业内所有企业学习的。
“可再贴”注册商标得到维持后,一些大牌的文具企业欲购买此商标,有几家国际级企业甚至开出了诱人的高价,但是我们认为:作为业内的领导企业,“可再贴”商标不仅承载着我们的重要知识产权,也已成为消费者识别公司商品的专用标志,我们不仅不会出让,还会加大投入,提高其的使用地位,承载更多科技创新成果,为广大消费者提供更有价值的产品和服务。我们要把“可再贴”商标打造成为在中国办公用品市场上可与洋品牌良性竞争的知名民族品牌。为向这一目标努力,近期我们在洽谈参股一家造纸厂,引进日本技术生产可再贴环保纸,努力打造可再贴循环经济产业链,构建绿色办公。
记者:在此我们为贵公司争创民族品牌的精神喝彩!也祝贵公司未来的发展更加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