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刊记者 黄 瑶
法律服务就在您身边
——访北京市司法局局长于泓源
□ 本刊记者 黄 瑶
2月15日,北京市司法局在友谊宾馆举行了“围绕中心,服务重点,法律服务助推中关村发展”的启动仪式。这标志着北京市司法局在全市铺开的“法律服务进企业进社区进村庄”活动拉开了帷幕。
日前,《民生周刊》记者就北京市“法律服务进企业进社区进村庄”活动采访了北京市司法局局长于泓源。
民生周刊:于局长,请您谈谈这次“法律服务进企业进社区进村庄”活动的背景和目的好吗?
于泓源:好的。围绕中心,服务重点,是我们司法行政机关履行各项职能、开展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去年底召开的市委十届八次全会和今年一月份召开的市人大、政协会议,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工作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进一步勾画出了首都发展的宏伟蓝图。为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更好地服务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更好地体现司法行政工作便民、利民、为民的宗旨,我们决定今年在全市开展“围绕中心,服务重点,保障民生,法律服务进企业进社区进村庄”活动,统筹全市法律服务资源,组织各类法律服务力量,积极向基层单位和基层群众提供全方位、面对面、零距离的法律服务,努力满足各类企业和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
民生周刊:这次法律服务进社区进村庄活动将为社区居民提供哪些服务呢?
北京市司法局局长于泓源与中关村管委会主任郭洪在法律服务助推中关村发展启动仪式上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图 / 马凯
于泓源:在司法行政工作中,法律服务、法制宣传、人民调解等职能直接面向公众,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受关注程度也在持续增大。司法行政事业的发展如果是一个三角形的话,那么底边就是我们和人民群众的结合部,这是司法行政工作的根本。因此,这次法律服务进社区进村庄,就是要充分体现司法行政工作便民、利民、为民的宗旨。继续推进社区、村庄法律服务室和乡镇公益法律服务中心建设,鼓励各区县在所有社区、村庄全部建立法律服务室、在所有乡镇全部建立公益法律服务中心。加大律师进社区工作力度,确保每个社区都有一名律师提供定向服务,对律师力量不足的郊区县,采取市区与郊区对口支援的方式解决。进一步加强社区(村)法制宣传阵地建设,确保每个社区(村)建立一个法制宣传橱窗和法律图书角。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按照每100户设置一名调解员,每50户设置一名信息员的标准,进一步织严织密人民调解工作网络,确保村居调解组织建设覆盖率达到100%。同时,我们也提倡有条件的城区,根据本区城市管理网格化建设推进情况,同步推进法律服务网格化建设,实现“一格一律师”、“一格一法制宣传员”、“一格一人民调解员”的目标。
民生周刊:那么居民和村民怎样才能方便找到法律服务机构?
于泓源:市、区(县)两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市、区(县)法律服务行业协会会在官方网站上全面公布所辖法律服务机构及人员名录、办公地点和咨询电话,这样广大群众就可以获取法律服务的相关信息了。
民生周刊:法律服务进企业活动中的特色和重点是什么?
于泓源:关于法律服务进企业活动,我们将重点开展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的服务力度。相关法律咨询优先解答、相关委托事项优先代理、相关矛盾纠纷优先调处、相关公证和鉴定事项优先办理。我们组织成立了“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法律服务团”,努力为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随后,各区县司法局也将结合本地区实际,加大对亦庄开发区、CBD、金融街等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项目服务的服务力度。
二是完善法律服务进企业的工作基础。我们要求各法律服务行业协会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与企业发展密切相关的形势报告会或相关法律服务知识讲座。引导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机构对经济困难的中小企业提供优惠服务。
三是建立司法所联系企业制度,将企业人民调解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司法所工作考核指标体系等等。
民生周刊:请问这次法律服务进企业活动对企业职工的维权方面有什么特别的措施?
于泓源:首先,我们将深入推进法制宣传进企业工作,使广大职工进一步增强学法、守法、护法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自觉性,明确依法维权的方法和途径。其次我们要加大企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力度,推进200人以上的企业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200人以下的企业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调解小组。积极推进在矛盾纠纷较为集中的行业领域建立人民调解组织,完善劳动争议五方联动机制,妥善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同时我们还在探索和推动依托企业工会建立法律援助联络点,加强对下岗职工、经济困难职工和农民工的法律援助,不仅要做到应援尽援,而且要确保援助案件质量。
法律服务积极推进在矛盾纠纷较集中的行业领域建立人民调解组织,完善劳动争议五方联动机制,妥善处理劳动争议案件。
这次北京市司法局开展的“法律服务进社区进村庄”两项活动将覆盖全市2600多个社区和3900多个村庄,通过该活动,80%集中在城六区的律师资源也会得到合理的配置,平衡城区和郊区的法律服务资源,更好地满足企业和基层群众 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
【记者手记】
据记者了解,这几年北京市司法局一直在进行“基本法律服务均等化”建设,在村委居委设立法律服务室,在街乡建立公益法律服务中心,受到群众的热烈欢迎。但百姓对法律知识、法律服务要求的不断增长使原有的法律服务资源略显紧张。北京市司法局这次开展的“法律服务进企业进社区进村庄”活动,就是把全市的法律服务资源重新统筹起来,将全市的各类法律服务力量也组织起来,为百姓提供全方位、面对面、零距离的法律服务。
北京市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的启动仪式已于2月28日在东城区和平里街道举行了。这标志着全市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已全面展开。仪式上,和平里街道七区社区居委会与参与活动的北京市京德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长安公证处签订了法律服务协议。协议约定,律师事务所要定期接受居民的法律咨询;为社区群众提供法律文书代写、法律建议服务;定期举办社区法制宣传讲座;协助化解社区内各类矛盾纠纷等。公证机构则要为社区提供公证事项的建议和意见等法律服务。
对于近几年法律服务活动建立的法律服务室,这次也将继续作为公证服务联络点和法律援助联络点,服务室内的自由索取架也会依然为居(村)民免费提供与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以及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工作宣传折页或手册。
此外,还要推广社区(村)法律服务联系卡,免费发放居(村)民,并且提供上门服务。这对行动不便的居(村)民来说是很方便的。法律援助中心服务这次也将大力推广,目的就是为方便基层困难群众能就近得到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
对于下岗职工、经济困难职工和农民工这样的人群,司法局将开展“点援制”试点,确保畅通对弱势群体的援助渠道。
北京市副市长刘敬民曾要求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不断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贴近中心、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工作方针,不断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服务发展、保障民生、促进和谐的能力和水平。
首都的司法行政机关开展这样的活动,是及时且必要的。希望这种能为百姓带来实惠,解决实际问题的法律服务活动,能够成为一种常态,不图形式,不走过场,真正让群众对法律服务“入脑、入眼、入耳、入心”。
□ 编辑 尹丽丽 □ 美编 阎 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