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倩
副市长腐败样本解读之浙江省杭州市原副市长许迈永
15年,2.1亿,平均每年1500万,许迈永敛财的速度着实惊人,并且绝大部分都与土地有关
5月12日,浙江省杭州市原副市长许迈永因受贿1.45亿余元,贪污5300万余元,滥用职权,违规退还有关公司土地出让金7100万余元,被宁波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死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1959年出生的许迈永,25岁时出任浙江萧山县城厢镇副镇长,此后的仕途一路畅通。分析其官路历程,几乎年年有进步,从萧山县委宣传部副部长至杭州市委常委、副市长用了8年时间。
1996年开始,他兼任杭州钱江外商台资投资区江南管委会党工委委员、副主任。自此,许迈永开始了向官商角色的转变。从1997年至2002年索性成为专职商人——杭州(香港)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此后,主管杭州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西溪湿地、钱江新城等项目。
说起来,许迈永发财的方式很简单:坐“地”生财。
西溪湿地上的拆迁
在杭州坊间则是流传着这样一个说法:许迈永的被查源于他主管多年的西溪国家湿地公园项目。
西溪国家湿地公园位于杭州城西,占地十余平方公里,因其生态调节作用,又被称为“杭州之肾”。由于冯小刚《非诚勿扰》的宣传,风头早已盖过和其并称“三西”的西湖。但上个世纪以来西溪湿地面积缩减。2004年,杭州市政府启动了西溪湿地综合保护工程,分三期进行,项目总投资高达40亿元。
该工程自启动以后,因为征地、房地产开发等问题,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大争议。2003年底,西溪湿地公园一期工程启动,按照规划,一期工程要征用蒋村乡周家村、深潭口村等4个村共5605亩农田、鱼塘。西湖区蒋村乡村民很快接到了拆迁通知,一时间,村里炸开了锅,因为人均只有1亩多地,补偿不过几万块钱,房子置换成楼房后面积反而没有以前大。
征地拆迁的矛盾一度激化,因拆迁补偿问题,村民与当地政府纠纷不断。一些农民上访,曾被当地警方以各种罪名拘留。也就是在这时候,许迈永的名字第一次为乡民所知:“新来的区长,听乡里的干部说,对付拆迁有一套。”
当时,许迈永上任西湖区区长刚一年,但他的“开发魄力”却已经流传开来。其实,许迈永刚到西湖区任职时,就明确提出有意分管城建工作,经历了半年的代理区长任期转正后,虽然在副区长分工中有人分管城建,但这一领域实际上已经完全由许迈永直接把控。“他对倒腾土地很在行,干起工作来说一不二,尤其是在拆迁问题上胆子大、不含糊。”西湖区的一位官员如是描绘许迈永。许迈永在拆迁上的力度和效率,一度得到市里领导的大加赏识。
而在整个湿地开发过程中,据传许掌握了工程建设的全部环节,“招投标形同虚设”,一位官员说。
留用地上的生意
其实,西溪湿地的土地运作,并非是许迈永的第一次。早在1995年担任萧山市副市长时,许迈永就迈出了他“土地生意”的第一步。
当时,许迈永的远房表弟许飞跃看中了萧山市的一块土地,后来在许迈永的帮助下拿到开发权,结果许飞跃转手就将地卖出,赚了300万元,在这次买卖里,许迈永得到分红150万元。这是许迈永第一次尝到了城市开发的甜头。
随着西溪湿地的吸附力日益增强,城西地区开始成为杭州市房地产开发的活跃区域。许迈永上任西湖区长后,就亲自兼任了西湖区集镇建设指挥部总指挥,负责西湖区旧镇或集镇改造建设,其中尤以三墩、留下、转塘三个集镇为核心。
2005年,几乎与西溪湿地公园的开园期同步,紧邻湿地公园东门的“西溪锋尚”楼盘开盘,价格为8500元/平方米。与当时西溪板块的其他楼盘多为别墅或高档住宅不同,西溪锋尚是5层公寓和临街商铺,不过很快,围绕着西溪锋尚的维权就轰动了杭州地产界,因为该项目所占的西湖区五常乡地块属于综合用地,只有50年使用期,产权证无法分割,只能签订长期租赁合同。可是,到了2007年,“西溪锋尚”楼盘改头换面,重新以“西溪阳光城”的名号上市,而且宣称已经解决了产权问题。
这场杭州市第一个留用地住宅项目所引起的波澜,直到数年后才算解开了谜团。 “西溪锋尚”项目的开发商天元世纪置业公司,其背后正是来自萧山的开氏集团。董事长项兴良与许迈永相交多年,为了感谢许迈永在变更土地性质、办理相关手续等方面提供的便利,项兴良分22次共送给他2500万元。许、项交往密切,在萧山并不是什么秘密,即便是从未涉足房地产领域的私营老板都会说:“开氏的地产项目,都是许迈永亲自带项兴良去考察的。”另一层值得注意的关系则是,许迈永的妻子戚继秋,甚至还在开氏集团旗下的浙江景源贸易有限公司担任董事、总经理等职,两家关系可见一斑。
“西溪锋尚”所暴露出来的土地性质问题,涉及的是留用地制度。1999年,随着撤村建居的展开,杭州出台规定,政府在征用一个村庄的集体所有土地时,会按照征用农用地面积的10%核定用地指标,留给村集体,以便将来补偿失地农民的损失,给他们提供长期的土地收益来源。留用地不得转让和出租,不允许用于经营性房地产开发,一般村集体会拿来建仓储或厂房,但在如火如荼的房地产开发热潮下,开始有越来越多的开发商瞄准这块肥肉。因为不是国有建设用地,留用地通常无需严格的招拍挂程序,而大多采用协议出让方式,价格自然低廉得多。
掌握城建大权的许迈永,也把目光投向了留用地。尤其是2005年实行“指标货币化收购”政策,使那些没有能力开发建设留用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得以按一定的价格将留用地指标返还给政府,直接以货币安置被征地农民。
这样一来,许迈永对留用地的操纵和利用就变得更加方便,虽然直到2008年5月杭州市政府还发文禁止留用地用于商品房开发,但许迈永的远房表弟许飞跃,后来注册了海陆房地产公司,跟随哥哥来到西湖区,所开发的“剑桥公社”、“UN公社”等项目正是留用地项目。当然,在留用地项目上获益最丰厚的许飞跃也没有忘记回馈表哥,他先后向许迈永行贿2000万元。
“房多”是怎么来的
“拆迁区长”许迈永跌倒在了他热衷的圈地建房事业之上。
坊间传闻,许迈永夫妇及其亲戚名下的房产,有25套之多,其中还包括一套别墅。
许迈永曾多次对房地产商表示,自己收入不高,两个弟弟都是瞎子,儿子在国外读书,压力较大,想买点房搞投资。
房地产商自然对许迈永的心思心知肚明。有的人送房子、内部低价卖房给许迈永。更有甚者,将房子低价卖给许迈永的亲信,由其亲信套现后将获利差价再送到许手里。
许迈永就曾经向表弟许飞跃提出想买个商铺,随即以妻子的名义买下杭州市中心一间价值320万元的商铺,许飞跃心领神会,为其付了钱后便把钥匙交给许迈永的妻子戚继秋,让其收取房租。从2004到2009年许迈永落马,5年时间许迈永共收取房租150万元。
根据宁波市检察院的指控,1995年5月至2009年4月,许迈永利用担任萧山市副市长,杭州市西湖区代区长、区长、区委书记,杭州市副市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浙江坤和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李宝库、浙江开氏集团有限公司等14个单位或个人在取得土地使用权、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承揽工程、解决亲属就业等事项上谋取利益,先后多次索取、收受上述人员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6亿余元。许迈永还利用担任杭州金港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的职务便利,侵吞国有财产共计人民币5300余万元。
此外,许迈永还徇私舞弊,不正确履行职责,违规返还土地出让金共计人民币7100余万元,致使公共财产和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应以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追究许迈永的刑事责任。
15年,2.1亿,平均每年1500万,许迈永敛财的速度着实惊人,并且绝大部分都与土地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