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副局长互殴”背后的官场病相

2011-06-06 10:18张贵峰
共产党员(辽宁) 2011年21期
关键词:争斗司法局春生

10月11日,网友发帖称湖南衡阳市司法局局长万春生在该局召开的党委会上,因“进干部”问题发生争执,大打出手。另一个当事人证实了纠纷确曾发生,并称将去长沙上访。万春生则没有回应冲突原因。(《南方都市报》)

仅以“正副局长打架”为关键词,在网上搜索一下,便能找到不少案例。如今年6月,广东茂名市茂港区民政局副局长高达明,便因与该局正局长梁日添发生口角,挥起铁锤怒击对方头部。2009年5月,陕西安康市石泉县药监局副局长黄平,因使用公车问题与局长陈勇发生争执而动手打架……就此而言,此次湖南衡阳司法局发生的最新正副局长互殴事件,似乎并不让人太感意外。但是,站在整个官场生态秩序的角度观察,这种官员之间频繁殴斗所传递出的官场现象,又是值得忧虑的。“官场多争斗”——争权力、争名位、争利益,自古皆然,原本不足为奇,也并非绝对不正当,但这种“争斗”显然又不是没有界限底线,可以不讲任何规则的。比如要“文斗”而不要“武斗”,在笔者看来,就应是最起码的底线规则。除此之外,在现代法治社会的语境下,官场争斗或者说竞争的规则至少还应包括,官场权力必须置于严格的法治秩序下运行,既保持对权力的充分制衡,又确保它的公开透明。而“正副局长互殴”现象频仍,或可表明目前我们的官场权力生态,在很多时候是失范的。一方面,官场的“争名夺利”,在一些地方已发展到相当白热化的程度,官员甚至不再顾忌起码的规则底线;另一方面,面对这种白热化的“争名夺利”,现有相应的体制机制也无力加以有效制约。目前,我们缺乏透明度和公开性的权力运行环境,也为这种暴力化的官场斗争提供了很大的方便。以衡阳互殴事件为例,局长要安排一个女生到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但是副局长作为分管领导不同意。试想一下,如果在导致此次冲突的“进干部”问题上,局长一开始就不拥有一言九鼎的决定权,“进干部”权力早就是得到充分监督制约、高度阳光公开化的,局长万春生何至于会在面对不同意见时如此恼羞成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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