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审计省委书记——专访中国审计学会副会长张立民

2011-06-05 07:06邱积敏
决策 2011年8期
关键词:省委书记任期决策

■本刊记者 邱积敏

在基层,责任的履行比较明确,影响因素也没那么复杂,但到了省委书记、省长这一级别,责任履行的好坏评价起来就越来越困难了。

6月10日,国家审计署发布《“十二五”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首次提出将探索开展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委书记的经济责任审计,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从1999年明确对县级以下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开始,审计对象的范围逐步扩大,级别不断提高:2005年,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范围扩大到地厅级,此次开展省委书记经济责任审计,意味着审计范围在省部级全面铺开。

那么,对省委书记进行经济责任审计,与其他领导干部有何差异?完善审计评价体系的着力点在哪里?为此,本刊专访了中国审计学会副会长张立民。

“经济责任审计有助于责任落实”

《决策》:经济责任审计是加强干部管理监督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需要,在这次征求意见稿中,用较大篇幅对经济责任审计进行了部署,如何看待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

张立民:经济责任审计是适应我们国家国情的制度安排。在其他国家,审计对象主要是各类组织。而我国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对象是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本人。这些年大家觉得比较难以解决的是责任落实问题,审计部门查出许多问题,但屡查屡犯,屡犯屡查,陷入一种怪圈。而经济责任审计就体现出独特的优越性,因为主要针对的是个人,只要审计确定存在问题,较少出现责任推脱的现象。

另外,经济责任审计还有一种激励机制,一般我们的审计都是查问题的多一些。但经济责任审计实际上是对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的总体评价,通过审计也能发现一些好的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不是一棍子把所有干部都打死,多数干部经过审计得到总体肯定,所以经济责任审计不仅发挥监督作用,而且也形成一种激励机制。

《决策》:去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在规定里面提出建立由纪检、组织、审计、监察等部门组成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您认为联席会议制度对于责任落实有没有帮助?

张立民:联席会议制度是一项很好的制度安排。经济责任审计尽管把审计结果落实到个人,但审计署没有对这些干部的管辖权限。为了使得责任能够有效落实,就设计了联席会议制度。

联席会议制度的好处在于,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会遇到各种问题,要跟纪检、监察和人事及干部管理部门结合在一起,很多问题就可以得到解决。国家审计准则规定的审计程序中有一项工作叫跟踪审计,就是审计查出问题、提出审计报告后,尽管审计部门管不了落实的事情,但可以去关注审计的建议有没有落实,问题是否得到解决,没落实的话就要督促落实。有了联席会议制度,跟踪审计在制度上就有了保障。

过去审计部门是把审计结果交给组织部门,面临的一个问题就是审计结果只有组织部门独自决定,缺乏透明度。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以后,纪检、监察等所有参加联席会议的部门也都知道审计结果了,也就是审计结果公开的范围扩大了。公开范围扩大以后,如果发现问题还是不处理,至少也得有个令人信服的解释,所以联席会议制度在走向公开化进程中又迈出了一步。

“级别越高,评价标准越复杂”

《决策》:在此次征求意见稿中,首次提出开展省委书记的经济责任审计。对省委书记的经济责任审计主要包括哪些方面?仅仅是财政财务收支这一块吗?

张立民:不是的。这也是基层的经济责任审计比较容易推广的原因,因为对基层领导干部的审计主要是经济方面的责任履行状况,比较便于衡量、确定。可到了省部级干部,主要责任就不仅仅是经济方面了,他们承担的责任是多方面的,包括政治、行政、法律责任等。

对于省委书记的经济责任审计,它的内容应该包括是否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中央方针政策,重大决策是不是按规定的程序,科学谨慎地做出,当然也包括地方经济发展的状况,以及个人在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廉政方面的状况。这些都是审计省委书记过程中应该关注的。

《决策》:审计署从2000年开始就开展了省部长经济责任审计试点,对于这么高级别的官员开展审计,会不会面临更大的困难?

张立民:级别越高,评价的标准就越复杂。在基层,责任的履行比较明确,影响因素也没那么复杂,但到了省委书记、省长这一级别,责任履行的好坏评价起来就越来越困难了。一个大的区域需要更长的时间才能看到经济发展的成果,省委书记、省长在任期内可能要承担上一任做事的结果,而他们在任期内所做事情的效果可能要到下一任才能显现。对省部级领导的审计,主要是责任的界定和评价难度更大了。

当然现在对省部级的审计有一个总体的把握,第一是做事要遵纪守法,第二是决策要避免独断专行,要科学决策。就是说从程序和过程的角度来讲,对省部级官员进行审计还是有些依据的,可以做出客观的评价,但是从结果角度来讲,难度就比较大。

《决策》:目前社会上比较关注的一个问题就是审计的独立性,认为审计部门受地方政府干扰比较大,应该加强审计部门的权威,对此您怎么看?

张立民:我觉得独立性是相对的,主要还在于各级政府的领导人对审计工作是怎么认识的,是否希望通过审计取信于老百姓。在这方面,深圳做得比较好,他们的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一个字不改,全部在报纸上公开。难道深圳审计部门的独立性就比别的地方好吗?显然不是。

当然,在各级党政干部自己有主动性的同时,也要在法律上强化审计的权威。要给审计部门自主决定审计项目的权力,自主取得审计证据进行审计调查的权力,自主决定审计报告公开的权力。

审计部门不仅要向政府首脑报告,还要向人大报告,各地方人大应该有积极利用审计督促政府把事情办好的意识。这些年一个明显的变化就是每次审计署做完报告以后,人大和政协都提了很多意见,这就能改善审计的独立性。

深圳做得比较好,他们的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一个字不改,全部在报纸上公开。难道深圳审计部门的独立性就比别的地方好吗?显然不是。

“履职信息应该公开化”

《决策》:在此次征求意见稿中,也提出要加强任中审计,因为离任审计面临审计介入时,经济损失已经产生的问题。为什么之前任中审计比例会这么小,困难在哪里?

张立民:其实到现在离任审计都还没有全面铺开,也就是很多干部任期结束后,都还没有力量对他进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的发展进程是这样的,先保证绝大多数的干部离任的时候都进入审计,这样才公平,不能张三离任的时候审计,到了李四离任就不审计了;第二步就是任中审计,任中审计的好处大家都认可,但最大的问题就是需要更多的审计资源,现在我们投入到经济责任审计中的力量已经非常多了,在基层起码有一半的人力都放在经济责任审计上了,但就是这样还是满足不了需求,毕竟各级的干部很多。

这次征求意见稿中提出要逐步建立和推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期内的轮审制度,也就是因为如果到了任期结束再进行审计,可能就太晚了,比较理想的解决办法是任中审计,按道理应该是每年都要定期审计的,但因为现在没有这么多的审计力量,所以采取轮审,实际上轮审就是保证你在任期结束之前至少应该接受一次审计,所以轮审制度是向任中审计推进的一个过渡过程。

《决策》:对于审计力量不足的问题,您有什么建议?

张立民:如果地方各级领导能够主动把履职情况很详尽的报告并在社会上公开,那审计的负担就会减轻不少。不然的话,如果一个干部任期五年结束后再去审他,五年积累下来就要审很多材料了,如果各级干部履职报告每年公开,群众就可以随时进行监督,可能就不需要积累等待一起审了,审计负担相对就会减轻。所以被审对象有关履职情况的信息公开化能够为我们从离任审计转向任中审计,实现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化创造基础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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