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安全函[2011]266号
中国电机工程学会,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华能、大唐、国电、华电、中电投集团公司及各有关单位:
全国电力安全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自2004年成立以来,在各有关单位的大力支持和专家们的共同努力下,在电力安全监督管理的各项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按照《电力安全专家委员会工作规则》,为了更好地利用专委会资源,我会对专委会进行了换届工作,第二届专委会组成人员名单和第二届专委会专家小组名单见附件1和附件2。专委会的日常工作继续委托中国电机工程学会具体负责。
专委会的主要职责是:对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管理工作提出建议;参与电力安全方面的法规、标准和规程的制定、修订工作;参与电力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参与电力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进行分析研究,提出有效的防范措施与建议;参与电监会组织的安全性评价、安全标准化达标评级、安全科技评比表彰等工作。
希望各成员所在单位继续积极支持电力安全专家委员会的工作。
附件:1.第二届全国电力安全专家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2.第二届全国电力安全专家委员会专家小组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