寇研 插画 张曦
小时候有一次放学回家,一群孩子一窝蜂向前冲,动作比较慢的我在部队后面收尾。邻家院子的狗脾气非常暴躁。我们仅在通往自家院子的小路闹腾,它就冲过来追我们。在它咬我的一刹那,我本能地尖叫,那声音应该极为恐怖,因为向来拄着拐杖走路慢腾腾的祖母,一下就弹到我面前。从那以后我就很怕狗了。
在城市生活,有时要找一个会修改裤脚或专业磨刀(我说的是菜刀)的师傅,都要花上老半天,可出门就遇到狗或踩到狗屎,倒是极为日常的。多数狗家教良好,对我视而不见,它们眼里永远只有街对面那些扎着蝴蝶结穿着马甲有时还脚蹬四只粉色皮鞋的小母狗(我得承认,第一次看见狗穿鞋,真想拿墙撞头)。也有个别的狗,大约是嗅出我的紧张,偏要在我腿边逗留一小会儿。
最近一次出外散步,遇到一只大狗。我一边加快脚步,一边张望,希望哪里能窜出个人类同胞,长长我志气。但没看见一个人影。我时刻提防着它从背后偷袭我,走几步就扭头往后瞧。那只狗本来跑得正欢,我一回头望,它的速度就慢下来,我再回望,它再慢下来,如此三番,也许它也感觉到了我的戒备,干脆由跑改为走,而且越走越慢。
当我再回头瞧时,它根本就不屑与我对视了,却是站在街边看风景,只留给我一个脑袋的侧影,好像在说,小样,瞧你那点本事!我还是不放心,仍然屡次回望,它终于不耐烦,穿过街心的车流去了对面的人行道。我又是羞愧又是气愤,真想咬它一口泄恨。它那大摇大摆的模样,倒好像它天生是这个城市的主角,而我,一个名副其实如假包换的人类,却成了战战兢兢的借住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