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四海
“企业社会责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CSR)的概念,自20世纪初期在美国提出以来,出现了各种不同的定义,其内涵和外延随着企业经营环境的变迁而不断发展。
企业社会责任概念在欧美国家的演进过程,按照社会关注的范围和程度,大致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
1916年芝加哥大学的克拉克首先提出社会责任的概念,认为“科技和工业的发展给我们带来的最重要的一件事,就是让我们明白了社会和环境方面问题的责任之源”,“超越法律的企业责任不仅只是一种理想,在相当程度上,已经成为一个事实”。
上世纪50年代,霍华德·R·鲍恩(Howard R.Bowen)出版了《企业家的社会责任》,提出了现代的企业社会责任概念,认为企业具有按照社会的目标和价值观确定政策、作出决策和采取行动,自愿承担社会责任的义务。
上世纪60年代,约瑟夫·W·麦奎尔指出,企业社会责任的思想主张公司不仅具有经济和法律方面的义务,而且承担着其他社会责任。
但直到上世纪70年代以前,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弗里德曼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说法居于统治地位,即企业的天职是获取利润,企业有一个而且只有一个责任,那就是“在公开、自由的竞争中,充分利用资源、能力去增加利润”。
内圆是指企业履行经济功能的基本责任,即为投资者提供回报,为社会提供产品,为员工提供就业,促进经济增长。中圆是指企业履行经济功能要与社会价值观和关注重大社会问题相结合,如保护环境、合理对待员工、回应顾客期望等。外圆是企业更广泛的促进社会进步的其他无形责任,如消除社会贫困、防止城市衰败等。
美国佐治亚大学教授卡罗尔提出“金字塔”概念,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指社会期望企业在经济、法律、伦理和自愿决定(慈善)方面履行的义务。社会在要求企业完成经济使命的同时,期望企业遵守法律、符合伦理、投身公益。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企业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伦理责任和自愿责任(慈善责任)之和。
英国学者约翰·埃尔金顿提出三重底线理论,认为企业行为要满足经济底线、社会底线与环境底线。满足三重底线,不仅是衡量和报告企业的经济、社会和环境业绩,而且包括一系列的价值观、问题和过程,企业要考虑利益相关方与社会的期望,控制业务活动对社会和环境可能产生的不良影响,追求经济、社会和环境价值的基本平衡。
三重底线理论提出之后,逐渐成为理解企业社会责任概念的共同基础。即从企业与社会的关系出发,企业要承担最基本的经济责任、社会责任和环境责任。企业不仅要对股东负责,追求利润目标,而且要对社会负责,追求经济、社会和环境的综合价值。
进入21世纪,经济全球化趋势深入发展,履行社会责任日益成为全球企业的共同义务、挑战和追求。联合国与世界银行、欧盟、世界可持续工商理事会、世界经济论坛、国际雇主组织、CSR、国际标准化组织等组织分别从不同角度对企业社会责任进行了定义。按采用的广泛程度,分别介绍如下:
联合国认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应遵循“全球契约”十项原则,包括人权、劳工、环境和反贪污四个方面。
世界银行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企业与关键利益相关方的关系、价值观、遵纪守法以及尊重人、社区和环境有关的政策和实践的集合,是企业为改善利益相关方的生活质量而贡献于可持续发展的一种承诺。
欧盟先后提出四个企业社会责任定义,应用最为广泛的是2001提出的:企业在自愿的基础上,把社会和环境的影响整合到企业运营以及与利益相关方的互动过程中。
其他三个定义分别包括:
2001年:企业社会责任概念的本质是公司自愿为更美好的社会和更清洁的环境作贡献。
2002年: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具有实施超越法律责任和经济或商业目标以外的行动的责任。这些责任覆盖领域广泛,但通常归结为社会和环境责任,这里的社会是指广义的社会,而不是指社会政策观点,可以归纳为满足经济、社会和环境三重底线的要求。
2003年: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企业要对利益相关各方的影响负责任。企业应承诺采取公正的和负责的行为方式,在推进经济发展的同时,提升员工及家属、所在社区和广义社会的生活质量。
世界经济论坛认为企业社会责任包括四个方面:一是良好的公司治理和道德标准,主要包括遵守法律、道德准则、商业伦理等。二是对人的责任,主要包括员工安全、平等就业、反对歧视等。三是对环境的责任,主要包括保护环境质量,应对气候变化和保护生物多样性等。四是对社会进步的广义贡献,如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服务消除社会贫困等。
定义强调企业社会责任的内容,认为企业在性质上要承担法律、道德和伦理责任,要对员工、环境和社会承担责任。
1999年: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企业致力于推进可持续的经济发展,与员工及家属、所在社区以及广义社会共同努力,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
2000年: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企业采取合乎道德的行为,在推进经济发展的同时,提高员工及家属、所在社区以及广义社会的生活质量。
国际商业领袖论坛2003年提出的企业社会责任定义为:企业以伦理价值为基础,坚持开放透明运营,尊重员工、社区和自然环境,致力于取得可持续的商业成功。
2003年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企业政策、运营和行为要充分考虑投资者、用户、员工和环境等利益相关各方的利益。定义强调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内容,强调企业不但要对股东负责,而且要对其他利益相关方负责。
企业社会责任是企业自愿性的举措,企业有权决定是否在超越国家法律范围之外做出其他社会贡献。
国际标准化组织正在积极推进社会责任标准26000的制定工作,目前提出了社会责任的最新定义。组织社会责任,是组织对运营的社会和环境影响采取负责任的行为,即行为要符合社会利益和可持续发展要求,以道德行为为基础,遵守法律和政府间契约,并全面融入企业的各项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