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碧华
某人想找一头狗看门,不知是买好,还是央人送好。物色期间,他一个朋友说给他“弄”一头来。因住处附近是校园村舍,很多流浪狗,且品种不错。
后来相中一中型犬。壮健、警觉性高。朋友以炸鸡利诱,半软半硬抱上了车,带至某家。甚合心意,纳作宠物。
养不到一星期,狗不见了,
是水土不服?思家返乡?抑或私奔他去?
大家慨叹,时代变了,连狗也不像从前般忠诚。
但我想,这原就是一头“流浪的狗,若非从来都没有过忠诚的对象、忠诚的经验,便是曾遭遗弃,因而豁出去,才在江湖闯荡,过一天算一天。
无基础的关系底下,要求它以天性效忠。对一个曾被出卖或被伤害过的人,也是一样。非关他薄情,只因他心淡。
而且,有时狗的骨头比人硬。
虽谓“狗乞食、猫乞怜”,其实狗也有所选择,赐予少许甜头,稍作利诱,便期望它伸出舌头来舔主人的脚?
与个性有抵触,办不到,情愿不舔。某些时候,食物不是必然。
(丽明摘自《蝴蝶十大罪状》上海人民出版社)